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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健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规定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新鲜经验,对于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政之要,首在用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将那些埋头苦干、作风扎实的干部遴选出来,安排到合适的位置上,同时将那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干部拒之门外;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舞台施展,让不谋事、不干事、干不成事的干部靠边站,树
2、立这样能上能下的鲜明用人导向,是对干部最直接、最有效的鞭策与激励,也是一个部门、一个地区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法门。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建设作风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细的干部调整下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的问题。早在2015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新修订的规定,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的宝贵经验,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提供了明
3、确的抓手和遵循。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必须要靠制度的刚性。此次规定最值得关注的看点之一,是将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扩充为15条,这为各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解决“干部能下”这一关键问题,提供了明确的党内法规依据。例如,规定中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第一条就明确提出,“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这是对领导干部提高政治能力、站稳政治立场、遵守政治纪律的明确要求,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再如,规定中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第四条指出,“政绩观存在偏差,不能坚持以人民
4、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不积极不作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乱作为的,这对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扎实为民谋福祉具有鞭策作用,倒逼党员干部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鹫于虚声,不驰于空想,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当前,世界正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前所未有,迫切需要锤炼一支堪当时代重任、敢于开拓进取的执政骨干队伍。鲜明亮出用人标尺,涵养良好用人生态,浚其源、固其本,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广大党员干部必将以昂扬的精
5、神状态,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开创新局面、创造新辉煌。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感悟常言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自然界中,万事万物皆有其生存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而在官场中领导干部亦有其“生存”之法。正所谓“人往高处走”,就党员干部而言,谁都渴望自己的“官路”畅通无阻,一路青云直上。而近日,中央出台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为出发点,着重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病症”,无疑将成为新形势下官场“生存”的新法则。从严管理,让庸者下马。“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规定的一系列完善的机制、规范的程序,就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为官不为”的“病
6、症”进行了“对症下药”。6种“下”的渠道、5种问责情形“明码标价”,让为官不为者“下马”成为现实,彰显出中央反腐倡廉的坚定与决心。落实督促,让劣者出局。有了制度,贵在贯彻落实、执行到底,重在督促形成长效。规定中对不适宜担任干部调整后的使用和复出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范,同时明确“一把手”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探索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不合格者出局到底。创新务实,让能者上位。良才善用,能者居之。规定的出台以用人为导向,一条条规矩针对性强,接地气、思维新,注重以完善用人机制为出发点,切实激发党员干部创新务实精神,鼓励干部干事创业,杜绝了“好人主义”,畅通了能者上位渠道,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推进领导干
7、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并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规定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对于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领导干部能否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能否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接地气、通下情,真正把群众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把群众创
8、造的经验总结出来,群众的心中都有一杆秤。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解决能下问题。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细的干部调整下来。2015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试行7年来,对督促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严管干部制度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出台修订版规定,聚焦“能下”这一关键点,将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无论是新增加的条款,还是对原条款的修订,内容都更加广泛、全面。从实践
9、看,能下是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但是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干部调整下来,打破“金饭碗”的铁律,需要更加清晰可操作性的规制性要求。此次出台的新规,就在要求的细化上下足了工夫。比如,为增强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制度的刚性,规定“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及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认定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下;“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下;“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下,等等。总体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
10、用人导向更加鲜明而突出。推进干部能下不是最终目的,而是手段。让那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其任不谋其职,不善为、不能为、不想为,对上级要求置若罔闻,对人民诉求充耳不闻的“懒官”“庸官”下来,是为激励更多胸怀“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干部上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就能让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最好保护。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完善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对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担当或者能力欠缺、作风不实的领导干部要坚决予以组织调整。对那
11、些积极投身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火热实践,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伟业的干部要坚决用起来,党的执政基础一定能够更加牢固。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心得体会出台这个规定,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机制的一个突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推进全面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了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为落实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二是健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重要环节,干部能上能下是增强干部队伍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明确下的标准,规范下的方式,疏通下的渠道,有利于促进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和良好的用人导向。三是促进干部干事
12、创业、勇于担当的重要保障。四是有利于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促使干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真正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是在制度规定上,强调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任期制度、问责制度、严肃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并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完善,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方式、细化措施。在制度执行上,强调严明纪律,建立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从而将加强对干部管理从严要求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了工作程序,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是做好新时期干部
13、工作的重要遵循。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件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从严”。严字当头,高标准严要求,是贯穿文件的主基调。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把“从严”体现在制度安排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之中。在指导原则上,强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不符合好干部标准的,坚决进行调整。在制度规定上,强调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任期制度、问责
14、制度、严肃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并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完善,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方式、细化措施。在制度执行上,强调严明纪律,建立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从而将从严要求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聚焦”。对准问题、聚焦难点,是这个文件的一个鲜明特点。从实践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主要是怎样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下来。因此,这个文件在强调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的同时,重点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问题作出规范。三是“务实”。注重务实管用,是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原则。规定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
15、干部,抓住认定情形、调整程序、重新任职等关键问题进行规范,尽量明确具体、符合实际。建立健全“上”“下”机制是坚持围绕发展选人、以人为本选人。扩大民主选人、竞争择优选人,认真分析干部性格气质、专业特长和熟悉领域,做到人岗相适。打开干部能“下”通道,让履职不力者、不实者、不为乱为者、考核末位者、违法违纪者及时能“下”。“能上”是一种激励,“能下”同样是一种激励。实现干部“能下”“真下”,并不是为了惩戒处分、排斥打击哪个干部,而是要建立优胜劣汰、奖优罚劣、激发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新机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不仅是为官从政的基本要求,也是选人用人的鲜明导
16、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干部干部,干字当头。倘若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这样的干部就是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更有甚者,认为职务只能上不能下,职级只能晋不能退,工资只能升不能降,这种认识误区本质上就是严重的官本位思想、扭曲的权力观。全面从严管党治吏,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少数领导干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问题,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