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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总则惠州市实验中学校园广播站是在校团委直接领导下负责学校的广播宣传工作的学生组织。以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建设校园文化,活跃校园生活,拓宽学校第二课堂为宗旨,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介绍当今世界风云变化,及时报道校内外时政信息,丰富和繁荣校园文化为重要职责,是提供培养和施展学生能力、才华的实践基地。第二章机构设置对广播报有浓厚兴趣、普通话标准、学习成绩优良、作风良好的学生,通过选拔,由校团委确定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名,播音员若干名。第三章工作职责(一)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好宣传报道的政治关,在学校领导的指导下紧密围绕党的方针政策和学校的中心工作进行新闻报道和宣传。(二)广播站全体成员
2、须严格遵守学校及站内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三)播音必须定时、定点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每档节目的播音员必须填写播音记录和节目登记表,其它事物记录在站务日志上。(四)爱护广播器材,维护广播站清洁卫生。不得带非广播站人员进入播音室。(五)发生机器故障,应及时向负责老师汇报。(六)表现不良或受学校处分者,取消其广播站工作资格。第四章违纪处分条例(一)本条例违纪处分形式设警告、记过和开除三种,按人员所犯错误程度给予不同处罚。(二)认真遵守学校所制定的学生管理条例,对于经常性违犯者,视情节轻重予记过或开除处分。(三)按时参加广播站会议,有事者不到者提前向负责人请假,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在第二日向站长说明,无故不到者给予警告处分。(四)各成员各尽其责、积极配合、协调性地开展工作,不许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五)警告两次按记过一次处理,记过两次按开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