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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全镇民办教育管理,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切实规范民办学校管理行为和办学行为,根据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无证办学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落实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规范与清理相结合,集中力量对全镇范围内未经审批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清理整治,坚决取缔无证办学机构,大力支持合法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指导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管理,强化教育质量和安全稳定意识,维护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
2、权益,促进我镇民办教育有序、健康、规范发展。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属地管理。镇政府是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责。中心校积极配合镇政府协调各方面工作,完成镇内非法办学机构清理整治工作。(二)坚持分类整治。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批”的要求,对未办理相关合法手续的非法办学机构进行分类整治。对具备一定办学基础、符合办学条件的,按照审批权限及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纳入正常管理;对基本具备办学条件,通过整改后能达到办学要求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达到整改要求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不具备办学条件或拒不
3、整改继续办学的,责今停止办学,依法予以取缔。(三)坚持安全稳定第一。清理整治期间,镇直有关单位要对所有非法办学机构开展一次覆盖食品、卫生、消防、安保、校车等领域的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清理整治过程中,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特别是在取缔非法办学机构过程中,要先合理分流学生再予以取缔,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实施步骤(一)摸底排查阶段(3月10日-3月20日)。镇政府成立组织(名单附后),召开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专题工作会议,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和部暑。明确专人对所有非法办学机构进行全方位排查,摸清情况,登记造册,并将无证办学机构排查情况汇总表于3月21日前报镇清理办公室。(二)清理整治阶段
4、(3月21日-7月15日)。根据摸底排查结果,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开展联合执法,进行分类整治。对符合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但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非法办学机构,要及时办理审批手续;需要整改的,要按照中小园办学标准,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学、办园标准或拒不整改仍坚持非法办学的坚持依法取缔。(三)复查验收阶段(7月16日-8月16日)。镇政府对开展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复查验收的主要内容为:符合办学、办园基本条件的,是否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要求限期整改的,是否整改到位;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学、办园标准的,是否依法予以取缔。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清理整治非法办
5、学机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积极配合,强化整治措施,形成合力。(二)认真组织实施。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本着“谁检查、谁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检查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执法要严明适度、客观公正,整改要抓住重点、达到标准,确保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接受社会监督。将畅通群众信访举报作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清理整治期间,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举报电话:(四)严肃工作纪律。保持对非法办学、办园机构清理整治的高压态势,对清理不到位、整治不彻底、瞒报漏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并对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