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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XX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XX发20xxJ6号)和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XX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XX委20xx14号),设立XX县统计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取消、调整、增加由县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增加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三)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省、市规定的统计调
2、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
3、卸搬运和其他运输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六)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健全服务业统计
4、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展制度。(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其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九)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考核乡镇统计员,指导全县统计专业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
5、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县统计局设6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对局机关和全县统计系统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政务信息、文秘文秘、保密、保卫、后勤、财务、档案、收发等有关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全局职工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及房改资金的管理,社会保险的核算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拟定和落实内部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二)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法制股、XX县统计稽查大队牌子)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负责依法行政行政考核评议工作;负责全县统计普法教育
6、、教育培训等工作;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统计人员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他科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科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了;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7、。(三)综合统计与经济研究室组织对全县经济社火发展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咨询建议;指导全县统计分析研究工作;负责统计新闻和统计宣传的数据审核工作;负责统计年鉴、统计手册和统计月报编辑的有关工作;统一管理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开展政府绩效数据评估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组织全县投入产出调查。开展全县资源环境调查统计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进行相关统计分析;负责全县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和管理,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四)第一产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额
8、统计数据;开展退耕还林状况、畜禽水产消费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析研究,为党政领导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及时反映县域经济的情况,开展县域经济考核、乡镇绩效考核。(五)第二产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工业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等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地产、县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工业、投资、能源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的组织及指导;负责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的组织、实施、
9、协调等工作;研究建立全县能源统计制度和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县节能降耗进度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评价;负责全县能源平衡统计核算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六)第三产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情况的统计调查;手机、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租赁和商务服务、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金融保险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旅游、招商引资、交通运输、地质勘查、邮政、公共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开展文化产业和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统计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纪检(监察)和机关组织工作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县统计局行政编制5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事业编制2名(人员只出不进)。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总统计师或经济师1名,股(室)领导职数6名(可兼职)。五、其他事项县统计局管理县社会经济调查队、县统计局电子计算站、县人民政府普查中心和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等事业单位。五、附则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