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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静乐县2022年度实用性村庄规划(包三)编制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XGXTD-2023-1003采购人:静乐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广兴泰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14第四章商务、技术服务要求24第五章合同原则(仅供参考)2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静乐县2022年度实用性村庄规划(包三)编制项目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7日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静乐县2022年度实用性村庄规划(包三)编制项目2、项目编号:SXGXTD
2、-2023-100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00元5、服务内容:编制6个村庄实用性规划,分别为:康家会镇砚湾村、铺上村、场台坪村;赤泥笊乡下马城村、龙家庄村;娘子神乡黑汉沟村。6、服务地点:康家会镇砚湾村、铺上村、立台坪村;赤泥笊乡下马城村、龙家庄村;娘子神乡黑汉沟村。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8、编制标准:合格,各项成果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含
3、)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4日,每日上午00时至12时,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下午16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4月27日下午16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线上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
4、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名称:静乐县自然资源局地址:静乐县联系人:杜忻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广兴泰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鹅城镇西林路158号项目联系人:周静联系电话: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3现场考察否答疑会否3.5.1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OO元);2、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将磋商保证金一次性汇入下列采购人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以实际到账为准)3、供应商必须于开标前从其基本帐户打入下列指定帐户单位名称:山西广兴泰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乐县支行账号:252934.1.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4.2.1供应
6、商现场出席不要求4.3磋商小组现场出席要求5.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6.2.1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协定。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文件。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价格优惠政策。8.2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8.3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8.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cn)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
7、报价文件2、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16:00(北京时间)8.5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3年04月27日10:00(北京时间)线上开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cn)磋商地点:山西广兴泰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应至少提前10分钟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8.6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8.7电子报价文件的解密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报价文件的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报价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报价文件,供应商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供应商电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报价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8、。依据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的规定,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解密失败三次视为投标撤回。8.8电子报价、远程报价需注意下列事项1、电子报价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2、电子报价文件解密失败三次视为投标撤回。3、电子签到超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否则,视为投标撤回。4、制作报价文件时请确保电脑环境安全,避免出现电脑病毒等异常文件,打开或关闭word文档时没有错误提示,上传报价文件时,请确保网络环境稳定,上传过程中请勿更换电脑重新上传或多电脑同时上传同一文件。5、供应商对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文件(.jmbs格式)自行下载解密验证。确保验
9、证解密过程不出现任何错误提示,并成功解密,同时查看报价文件是否完整;重新上传报价文件,应重新验证解密,确保报价文件解密成功和报价文件的完整性。6、详细内容参考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7、开标当天,供应商应检查自己的CA证书是否可正常使用。8、开标当天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按环境配置要求进行电脑配置。9、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完成签到。10、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81-71908.9关于编写电子报价文件的补充说明1 .电子磋商文件与报价文件编写工具下载网址:政采云平台2 .请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中心发布的山西政
10、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及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问题需及时向系统支持部门提出。一、总则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提供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1.2定义1.2 .1“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1.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磋商的服务机构。1.2.3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
11、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1.2.4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1.2.5 “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1.3 合格供应商1.3.2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服务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1.3.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3.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1.3.7 联合体各方均
12、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3 .7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1.3.8 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1.3.9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13、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11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4 供应商委托有关说明1.4.8 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适用)1.4.9 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1.4.10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14、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1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5 磋商响应费用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1.6 质疑1.6.8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6.9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口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6.10 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
15、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口内提出;1.6.11 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提出质疑。1.6.12 质疑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6.13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6.14 质疑项目的名利;、编号;1.6.15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6.16 事实依据;1.6. 10必要的法律依据;1.6.11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