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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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罗江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委托单位:罗江区畜牧食品局编制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环保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总论错误!未定义书签。1.1 项目背景错误!未定义书签。1.2 总体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1.3 基本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4 划分主要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5 划定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1.6 划分类型错误!未定义书签。1.7 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规模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1.8 划定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2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区域划分错误!未定义书签。2.1 禁养区错误!未定义书签。2.2 限养区错误!未定义书签。2.3 适养区错误!未定义书签。2.4

2、划分适用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3各区域内畜禽养殖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3.1 禁养区内相关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3.2 限养区内相关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3.3 适养区内相关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3.4 其他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4保障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论1.1.项目背景为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保障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协调、有序、可持续发展,2011年罗江区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印发了罗江区畜禽养殖管理实施办法(罗府发201118号),该实施办法对罗江区辖区范围内养殖区域规划布局、管理要求及污染防治等提出了一系列的规定。随着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第643号令)、水污染防治

3、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以及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川农业函2017647号)等一系列相关文件的颁布出台,进一步规范了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工作。因此,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修订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德办函201762号),要求各区(市、区)严格依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及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继而,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也印发了关于修订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罗府办发201793号),细化了罗江区的具体工作内容。本方案结合罗江区实际情况,以求真务实为原则,兼顾保护与

4、发展,对罗江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划定方案进行科学合理地修订。1.2 总体要求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等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现代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综合考虑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重要性,在与生态保护红线格局相协调前提下,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区域为重点,兼顾江河源头区、重要河流岸带、重要湖库周边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生态要求,形成种养相对

5、平衡、农牧共生互动、生态良好循环的生态畜牧业发展格局。1.3 基本原则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2、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的原则;3、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4、考虑现状、尊重事实、突出重点和可操作性的原则;5、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6、符合依法保护文物安全的原则;7、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原则。1.4 划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6、国风景名胜区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44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川

7、环发201214号)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川农业2017113号)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647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德办函201762号)1.5 划定范围罗江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划定范围包括罗江区行政区域内所辖IO个镇(白马关镇、慧觉镇、略坪镇、万安镇、金山镇、调元镇、御营镇、蟠龙镇、鄢家镇、新盛镇)。1.6 划分类型1、畜禽养殖禁养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由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

8、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区域。(注: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2、畜禽养殖限养区畜禽养殖限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和规模,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区域。3、畜禽养殖适养区畜禽养殖适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可养区。1.7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规模标准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

9、知(川农业2017113号)和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647号),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界定标准如下:表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规模标准计量方式畜种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年出栏量生猪5OO头50头,500头)肉牛100头10头,100头)肉羊300R150只,300只)肉鸡3.5万羽2000羽,3.5万羽)肉鸭之3万羽2000羽,3万羽)肉鹅1万羽1000羽,1万羽)存栏量奶牛100头5头,100头)蛋鸡2.5万羽500羽,2.5万羽)能繁母兔400只40只,400只)注:其他畜禽按猪的养殖量折算。

10、1.8划定方案1.8.1禁养区1、油钉子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罗江区已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油钉子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水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以及其他畜种有污染物直接排放口的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2、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白马关景区)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在罗江区境内的景点为白马关景区,其核心景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小区),其他区域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小区)。3、重要河流岸带境内凯江、绵远河干流河道及沿岸纵深200米以内区域,秀水河、东河、木龙河、芙蓉溪、黄水河、紫荆河、深堰支

11、流河道及沿岸纵深50米以内区域(河流以常年平均水位线为界),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和专业户;人民渠五期、七期干渠挖方渠道渠顶向外200米范围内、填方渠道坡脚3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人民渠六期干渠挖方渠道渠顶向外30米范围内、填方渠道坡脚8米范围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和专业户。4、重要水库罗江区境内所有水库水面全面禁养,彭家坝水库、罗家湾水库、幸福水库、白土地水库4座小(一)型水库大坝的下游坡脚和坝肩外100米范围内、水库校核洪水位以上10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其他小二型水库大坝的下游坡脚和坝肩外50米范围内、水库校核洪水位以

12、上5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5、农村人口饮水集中取水点农村人口饮水水源集中取水点半径30米以内范围内为禁养区,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此范围外延100米半径范围为限养区,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6、城镇居民区、科学教育文化研究区、文物保护区根据罗江区土地利用现状,中心城区和各建制乡镇集镇的建成区范围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庞统祠墓、万佛寺、鹊鹑寺、宝镜寺、千佛崖摩崖造像、观音岩石刻、双堰村崖墓群、李氏宗祠本堂存颐、宝镜寺、落凤坡古驿道、庞统血坟、万安驿、罗汉寺、迎龙寺、白土寺、醒园、锦屏村崖墓群、范家大院、葛麻庵等文物保护范围围墙以外120米

13、范围为禁养区,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以上未列入的其他8处县城或乡镇集镇建成区以内)。1.8.2 限养区根据现行的规划,罗江区中心城区和各建制乡镇集镇规划控制范围内除禁养区外的其他区域为畜禽养殖限养区,限养区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庞统祠墓、万佛寺、鹊鹑寺、宝镜寺、千佛崖摩崖造像、观音岩石刻、双堰村崖墓群、李氏宗祠本堂存颐、宝镜寺、落凤坡古驿道、庞统血坟、万安驿、罗汉寺、迎龙寺、白土寺、醒园、锦屏村崖墓群、范家大院、葛麻庵等文物保护范围禁养区外延200米为限养区,限养区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1.8.3 适养区罗江区辖区范围内,除上述划定的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

14、划、城乡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的区域原则上均可作为畜禽养殖适养区。2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区域划分2.1 禁养区2.1.1 油钉子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罗江区已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有1处,即油钉子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点位于金山镇大井村6组。其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面积分别为0.28平方公里、8.11平方公里,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如表2-1所示。表2-1油钉子坝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区划表取水口坐标经度104o29,57.03wE纬度31o28.90,N禁养区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以取水点为基点,沿秀水河及其灌渠支流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河段,

15、5年一遇洪水淹没的河道水域。陆域对应秀水河及其灌渠支流的一级水域保护区两岸,5年一遇洪水淹没水位线以上水平纵深IoOm的陆域范围。限制区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从一级水域保护区的上游边界上溯2000m、下游边界以外615m,秀水河及其灌渠支流10年一遇洪水淹没的河道水域全面禁养。陆域对应秀水河及9条灌渠支流二级水域保护区沿岸禁止水禽养殖,10年一遇洪水淹没水位线以上水平纵深至分水岭,以及从二级水域保护区下游边界至取水口下游615米的河段右岸水平纵深至防护堤堤顶之间的陆域范围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口的养殖场(小区)和专业户。2.1.2 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白马关景区)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北至棋盘关,南抵白马关,纵连广元、绵阳、德阳三市,规划面积790.0平方公里,罗江区境内为白马关景区。白马关景区北起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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