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局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局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docx(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局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根据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7)11号)要求,为做好我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特制订本方案。一、普查工作目标摸清我县农业(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农业机械、农产品加工)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和掌握不同农业污染物的区域分布和产排情况,建立农业污染源档案和农业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提供数据,为农业环境污染防治提供决策依据。(一)种植业源主要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果蔬的主产区的种植情况、肥料和农药使用情况及氮磷流失情况。(二)畜禽养殖业源主要包括:规模和非规模养殖条件下,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鸭、鹅养殖过程中畜
2、禽粪污产生量和水污染物排放量。(S)地膜主要包括不同农业区域和不同作物的使用量、残留量、回收利用量及分布特征。(四)秸杆主要包括全县范围内的水稻、玉米、薯类、花生、甘蔗、菠萝、香蕉等作物的秸秆产生量、可收集量和利用量。(五)农业机械与污染核算相关的数据。(六)农产品加工(橡胶加工、槟榔加工)与污染核算相关的数据。二、普查时点和任务内容(一)普查时点普查标准时点: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2017年度资料。(二)普查任务与内容种植业源调查1、主要任务。(1)系统收集全县种植业基本情况数据资料;(2)抽样调查典型地块(具体数量根据省下达),确定各类种植模式的平均施肥量;(3)建设农业面源污
3、染原位监测点,根据原位监测结果,核算各类种植模式流失系数;(4)根据各类种植模式平均施肥量、不同农艺措施面积比例与各类种植模式的流失系数,核算全县种植业水污染物氮磷流失量。2、调查内容。主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果蔬等生产情况,农药、化肥使用情况。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等化肥,商品有机肥、人畜粪便、沼肥等有机肥的肥料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时期以及灌溉用水量、农药使用量等。3、监测内容。基于典型地块和监测小区,开展总氮、总磷、氨态氮等涉水污染物的流失量监测;开展氨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涉气污染物的排放量监测。畜牧业源调查1、主要任务。(1)系统收集全县养殖业基本
4、情况数据资料;(2)对规模养殖场全部进行入户调查,抽样调查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3)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和入户调查数据,获取不同区域、规模、工艺和粪污处理方式的存/出栏数;(4)建设面源污染原位监测点,测算产污和排污系数;(5)根据调查的存/出栏数和产污/排污系数,计算污染物排放量。2、调查内容。畜禽种类、饲养目的、饲养方式、存栏量、出栏量、饲养阶段、畜禽体重、采食量,粪便和污水产生量、清粪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处理能力、处理效果、运行时间和运行状况。3、监测内容。以养殖场和养殖户为单元,开展粪便污水产生量,化学需氧量(CoD)、总氮、总磷、氨氮等涉水污
5、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以及氨排放量监测。地膜调查1、主要任务。(1)以市县为单位开展地膜应用情况普查(重点监测冬季瓜菜等覆膜作物);2、调查内容。不同农业区域、不同作物的地膜使用量、覆盖周期、覆膜种植比率、田间覆盖率、覆盖作物类型及方式等基本信息。3、监测内容。以典型地块为单元,开展农田地膜当季残留量、累积残留量监测。秸秆调查1、主要任务。(1)对全县桔秆产生量与利用量进行调查,(2)在农作物(水稻、玉米、薯类、花生、甘蔗、菠萝、香蕉)收获时节对监测点(每个品种最少10处采样点)进行秸秆植株的现场采样,获得每种农作物秸秆的草谷比、可收集系数;(3)通过农户入户调查(全县抽取4个村、每个村15个农
6、户)、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调查,获得桔秆“五料化”利用系数。2、调查内容。我县不同作物种类、不同区域的产生量、可收集量,以及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量。3、监测内容。以典型地块为单元,开展秸秆草谷比、秸秆可收集量监测。(三)普查技术路线借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经验,以已有统计数据为基础,确定抽样调查对象,开展抽样调查,获取普查年度农业生产活动基础数据,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即:根据农业源污染物产生与排放规律,建立不同区域主要农业生产活动基量与污染物产生、排放量对应关系,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成果(2016年度)以及已有行政记录和检测
7、统计基础,制修订农业源污染物产、排污系数。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县农业源污染现状及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种植、非规模化畜禽养殖、秸秆和地膜以乡镇、街道为基本普查单元,规模化畜禽养殖以养殖场为基本普查单元,开展普查工作,以县为基本核算单元,核算农业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以及地膜使用量和残留量、秸秆可收集量和综合利用量。三、组织及实施(一)任务分工县农业局牵头,组织农技、畜牧、农机等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资料收集、抽样调查、数据采集录入等工作。负责县普查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宣传、培训,加密调查、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普查人员组织,办公场所及运行经费保障,普查质量核查与评估,购置数据采集及其他设备,普查资
8、料的建档,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检查验收、总结等。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地膜、桔秆详查与原位监测,根据省方案,由省农业厅委托各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二)实施步骤根据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7)11号,确定普查的步骤和时间节点如下:1、准备阶段(2018年3月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完成人员配备。2、前期实施阶段(2018年4月2018年7月)。完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明确分工,组织宣传培训,签订各级任务书;确定监测点选址等。7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对在普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答疑解惑。3、中期报告阶段(2018年8月2
9、018年9月)。8月底前建立县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9月底前完成汇总分析半年监测数据,提交阶段报告。4、后期实施阶段下半年实地监测工作,(2018采集、年7月2018年11月)。继续开展保存各类样品,开展样品测试分析11月底前完成入户调查工作。5、数据审核与汇总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5月)。12月底前,组织对全县的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2月底前,按照质量核查技术要求,开展质量核查,编制质量核查与评估报告;5月底前,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市县普查数据进行审核与汇总。6、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6月12月)。6月底前,完成普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质量核查与
10、评估报告;8月底前,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普查工作验收方案,对市县普查工作开展验收。(三)普查培训培训教材由省农业厅统一组织编印。培训采取分级管理、分级培训的方式进行。一是省农业厅负责对省级普查工作人员、各地普查指导员进行培训;二是县领导小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员进行培训。(四)普查质量控制根据要求,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质量管理,县领导小组建立质控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质量全程痕迹化管理,数据质量全程可追溯。主要有:一是对包括普查参与机构质控、普查人员质控、工作全环节质控、普查数据质控、测算结果质控等五方面,建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二是在调查、布
11、点、采样、样品运输、检测、数据录入等普查流程的每个节点配套质量控制技术措施。三是所有监测样品须送有资质检测机构进行监测。四是对产排污量等普查测算结果开展区域验证。五是组织会商普查结果,统一发布口径。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污染源普查是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农业源普查工作负总责,成立白沙县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强化职责意识,克服各种困难,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普查工作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牵头、协调和组织工作及日常工作。(二)落实普查经费本次普查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负担。根据普查事权划分,省
12、级事权由省级财政承担相应普查经费,地方事权的经费则由地方政府负担。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由同级地方财政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农业部门应尽快加强与同级环保、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经费支持。(三)强化技术支撑在省农业厅的指导下,根据需要建立技术专家组,负责本辖区农业污染源普查的技术支撑。(四)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把宣传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局2018年4月26日白沙黎族自治县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徐明光(县农业局局长)副组长:符进宏(县农技服务推广中心主任)林明(县畜牧兽医局)符冠雄(农机服务中心)林建勇(县农业局副局长)成员:从农业局、农技服务推广中心、畜牧兽医局、农机服务中心抽调人员组成。二、工作职责领导小组按照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领导和统一协调全县农业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农业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林建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其职责主要负责处理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日常事务,编制工作方案、技术方案、质量控制方案、经费预算,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开展监督检查、考核,组织编制普查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报告,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以上人员如因工作变动,由继任者自行接替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