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企业上市倍增计划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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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企业上市倍增计划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和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2022-2025)精神,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干部作风、营商环境大提升为抓手,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以服务产业发展为重点,鼓励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助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二、工作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重点突破、

2、示范带动”的原则,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路径,着力培育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业突出、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的上市后备企业,梯次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力争2025年上市企业达到2至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5家,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企业达到10家,企业股改达10家,进入我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达到30家。三、主要措施(-)夯实上市后备企业基础。围绕绿色能源、绿色硅铝、高原特色农业、新材料、文旅康养、生物医药、现代物流及数字经济等“八大产业”开展摸底调查,每年度筛选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较强、盈利水平好的企业,不断充实我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积极引

3、进市外优质上市后备企业落户我市并按照上市要求对企业进行重点孵化培育。积极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申报列入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和省级“金种子”企业。(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能源局、市国资委、市林草局、市工商联、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重点推进“金种子”企业上市。对于列入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和省级“金种子”企业,由市人民政府行业分管领导对“金种子”企业实行挂钩联系,高位协调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企业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一企配套一个专班、一位分管领导、一个工作方案”,建立“金种子”企业上市工作推进机制,“一对一”

4、帮助服务、督促指导“金种子”企业推进上市工作。(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能源局、市国资委、市林草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大力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对于尚未股改的“金种子”企业和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引导企业制定股改计划,加快推进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并针对企业股份制改造涉及的股本划转、不动产产权证、土地政策等共性难题开辟“绿色通道”予以解决,着力降低企业股改成本,提高企业股改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能源局、市国

5、资委、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督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四)支持企业多渠道上市。鼓励支持企业结合自身条件,分别到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鼓励企业到“新三板”挂牌,支持“新三板”挂牌企业进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到香港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鼓励支持拟上市企业到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先行规范培育。(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国资委、市林草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实施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财政奖励力度,对实现上市且承诺上市后3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纳税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的企业,由市金融办牵头组

6、织申报,在获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奖励资金(以下简称“省级专项资金”)及提供有关申报材料后,由市财政分类给予奖励:一是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按照省级规定分阶段同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500万元奖励。二是对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按照省级规定分阶段同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300万元奖励。三是对在“新三板”挂牌且融资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四是对在股权交易中心首次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五是对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且融资达到等值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六是对于“借壳”“买壳”市外上市公司并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我市的企业

7、,一次性给予企业500万元奖励。对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转板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进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按照上述一、二条规定补足有关奖励资金。对新迁入我市的上市企业,同时符合我市招商引资等其他政策文件奖励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六)简化奖励资金兑付程序。对企业申报上市奖励资金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实行“绿色通道”服务,在企业提供注册、纳税、融资等证明资料,省级专项资金申报资料复印件及省级专项资金拨付文件后,及时按程序组织兑付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七)强化

8、企业上市宣传培训引领。采取广泛宣传与沟通交流相结合、专题培训与外出考察相结合、业务指导与解决问题相结合等方式,引导企业了解资本市场、学习资本市场、利用资本市场,切实解决企业“不愿上市、不敢上市和不会上市”问题。每年邀请券商和中介机构专家到县市区全覆盖开展企业上市挂牌专题培训,为企业答疑解惑,宣传资本市场和企业上市的政策动向、各版块上市挂牌条件和实操案例。根据上市重点企业的需求,适时邀请有实力的券商针对企业上市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培训、现场指导等,引导企业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上市工作。加强与上海地方金融部门和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的对接,争取对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对口帮扶。(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信局、

9、市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八)加强上市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建立金融服务拟上市企业“一对一”“面对面”融资协调机制,根据企业上市融资需求,及时组织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基金、担保等金融机构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拟上市企业制定“一企一策”融资服务方案。建立健全“金种子”企业和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推荐制度,定期将企业融资项目推荐给金融机构,积极协调帮助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各金融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优化上市营商环境。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企业上市营商环境,对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土

10、地、不动产、税务、社保、国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账户和项目立项等各项审批、备案事项或者出具有关证明的,有关部门收到企业申请后在规定时限内加快办结(按国家、省相关规定需要延长的除外),并在格式和内容上尽量满足申报需求。证明文件过期需重新申请出具的,要简化企业申请材料。(责任单位: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四、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统筹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金融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工信局、国资委分管领导兼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实

11、施意见建立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建立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跟踪服务机制。由市金融办根据企业需求召集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原则,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上市后涉及的问题,并对企业上市工作进行跟踪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强化上市企业问题清单化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实行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急事快办,特事特办,对于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有关部门应当场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梳理汇总企业上市过程中面临的重点问题,形成“企业上市重点问

12、题清单”,发送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办理,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在收到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无法协调解决,需市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级有关部门发函,市级有关部门应在收到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情况;市级有关部门无法协调解决的,由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责任单位: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四)强化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围绕工作目标,做好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企业上市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附件关于调整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2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办主任周溢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工信局副局长朱嘉友同志、市国资委副主任罗华钧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的成员单位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

14、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推进企业上市政策,加强与监管部门、证券公司和中介机构的沟通对接,研究建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统筹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督促企业上市政策落实,组织编制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做好“金种子”企业遴选工作,加强与监管部门、证券公司和中介机构的沟通对接,牵头做好企业上市协调服务、培育培训及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三、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由组长负责召集,或委托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办公室

15、可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有关事项,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二)建立联系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建立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和专家及中介机构参加的工作专班,对“金种子”企业上市进行全程跟踪服务,指导、协调和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三)强化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围绕工作目标,做好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企业上市各项工作。(四)做好工作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季度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情况,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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