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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收发文管理制度为加强文件管理,规范文件运转,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洋市镇实际,现将我镇收发文管理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镇党委政府收发文工作由党政办负责。二、镇党政办明确专人负责文件收发,对于公文系统镇党政办公室严格按照要求,每天上午、下午上下班前各浏览一次,以保证机要网所发文件、通知等全部及时签收到位。三、镇党政办公室对所接收的文件及时签收、登记、分类,附上“文件传阅单”后转交领导批阅,每位领导传阅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天;对于接收要求急需办理落实的文件,由党政办直接转发给分管部门或分管领导抓紧时间拿出方案措施,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汇报,按照文件要求尽快落实到位,同时镇党政办公室要适时提醒,督促
2、落实;文件传阅落实后要及时交镇党政办公室保存,以便进行立卷归档等工作。四、各分管领导及各部门在收到镇党政办公室送阅和转发的需紧急办理文件,分管领导和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办理到位,否则延误办理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五、做好日常保密工作,对于密级文件、报表等领导审阅后,及时归还上级有关部门。六、发文具体要求如下:1、以党委、政府发文的,形成初稿提交镇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研究。2、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研究形成意见,由镇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修改完善后正式行文下发。文件下发须附“发文稿纸”,并经分管负责人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审批。3、未提交镇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研究的文件,党政办不予编号、盖章。4、不需要文号的必须由分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经镇分管领导同意后,党政办方可盖章。七、所发的各种文件,要按正规的格式拟稿,并进行全面校对检查,以确保正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