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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景区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工作预案根据*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市A级旅游景区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工作预案(明文旅(2019)105号)及有关规定,按照灾害分为一般(W级)、较重(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个响应级别,制定全县A级旅游景区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工作预案。一、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旅游景区作为本企业的洪涝台风灾害应急工作主体作用,立足实际,自主决策,快速反应,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二、启动程序一旦发生洪涝台风预报,旅游景区收到气象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洪涝台风预警信号,且未来有可能逐步靠近本旅游景区,为符合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三、
2、响应行动(一)IV级应急响应旅游景区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IV级应急响应通知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提出防御工作要求。(I)汛情、雨情和台风期间,旅游景区加强值守,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密切关注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灾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2)密切关注、跟踪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旅游景区根据有关部门或指挥部通知,及时关闭旅游景区;若上级没有统一或硬性规定旅游景区,旅游景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关闭,并提前向社会公众发布消息。(二)In级应急响应旅游景区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In级应急响应后,旅游景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防御工作。(I)汛情、雨情和台风期间,旅游景区召开有关负责
3、人的防洪、防台风会议,认真分析汛情、雨情和台风特别是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2)注意接收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台风和暴雨情况。旅游景区立即按照防洪、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洪、防台风各项工作,并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3)旅游景区与县气象局等部门联系,了解暴雨台风的预报,适时关闭旅游景区,并及时通过政府的网站、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等转发台风信息,提醒游客做好防台风准备。(S)级应急响应旅游景区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级应急响应通知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全面防御工作,宣布进入紧急防洪防台风时期。(1)旅游景区领导主持召开防洪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洪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
4、(2)旅游景区立即按照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部署落实防洪防台风各项工作;领导带班,坚持值班值守。(3)旅游景区根据雨情、台风发展趋势,发出关闭旅游景点的紧急通告,及时取消一切旅游活动,确保游客生命安全;做好景区退票和滞留游客转移工作,并将景区关闭和开放信息提早通过政府的网站、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四)I级应急响应旅游景区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I级应急响应通知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宣布进入紧急防洪防台风时期。(1)旅游景区主要领导主持召开防暴雨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暴雨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抓好防台风抗灾措施的落实。(2)根据雨情、台风发展趋势,发出关闭旅游景点的紧急通告,及时取消一切旅游活动,确保游客生命安全。(3)旅游景区对易崩塌、易发生滑坡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能及时处置的应立即处置,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五)应急结束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旅游景区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整或终止通知后,宣布解除暴雨台风警报,迅速安排下一步抢险救灾、灾后重建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