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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我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健全农业社会化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机械化烘干等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
2、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二、项目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我镇辖区内摞荒地全部耕种,高标准农田生地全部熟化,生产托管覆盖小农户比例不断提高,服务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三、项目实施内容(一)确定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区指我镇辖区内的全部摞荒地、高标准农田生地全部熟化(已经耕种的不列入补助范围),包括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范围内的小麦、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等粮食作物生产的机耕。(二)制定标准。一是服务组织农机设备具体标准为:服务组织拥有机耕农业机械不低于5台,机耕农业机械每台具备日作业90亩以上能力,必须使用GP
3、S或北斗智能仪器,提供终端数据。二是服务作业标准:机耕:深度N25cm,土壤种床达到土层虚实并存,地平土细状态。(三)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一是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支持方式,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服务组织。二是补助标准。为防止“政策垒大户”,接受服务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具体补助标准如下:机耕环节服务补助36元/亩。(四)优选服务组织1 .遴选服务组织。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方式择优选择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项目实施服务组织。服务组织是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
4、社、家庭农场等。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2 .申报。2023年5月25日前,各村将确定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上报镇政府,镇政府筛选后上报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查备案(附
5、件2)。(五)检查验收1 .服务组织提出申请:服务项目完成后,服务组织根据实际实施服务情况,将托管服务合同(附件3)、服务对象承诺书(附件4)、经村委会盖章、村负责人核实的服务情况登记、公示表(附件6),以村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提供照片),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服务组织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2 .乡镇验收:乡镇收到申请后,对服务组织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填写服务情况汇总表(附件5),同时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上报县经管局。(六)兑付补助资金。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核验。质量验收合格的,由乡镇和实施服务组织向农业农村局和财政部门
6、申请,按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计算办理补贴资金结算,财政部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四、项目实施流程(一)制定实施方案(2023年5月17日至5月25日)。根据本乡镇实际,科学合理选定项目实施的具体区域和实施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签订服务合同(2023年6月15日至20日)。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质量、完成时限、收费标准、补助标准、绩效验收和违规责任等。(三)组织实施(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11日15日)。按照项目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托管服务工作,并根据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扎扎实实
7、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总结验收(2023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作业后,乡镇组织服务对象和服务组织共同核实服务数量和质量,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附件7),并签字加盖手印或印章。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农业生产托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产业办公室,沈浩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和项目实施、考核验收、奖补资金兑现等,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各村级成立
8、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站,负责协助服务组织做好托管合同的签订、托管面积审核、作业实施过程监督等工作。(二)强化实施指导。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领导组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对托管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S)强化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重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方面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