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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风险与保险一、风险及其特征1.风险的概念风险的真正含义是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1)首先,风险的这种定义强调的是“损失的事件”的存在。”损失的事件与可测定性”不同,可测定性的不确定性可以存在于各种场合。(2)定义中的“事件”并非特指“不幸事件”。因为风险不仅与损失相联系,而且与盈利相联系。(3)定义中的“可能性”与不确定性在含义上有一定的区别。可能性指客观的存在,而不确定性作为风险的一个特征不能概括风险的全部内涵。根据上述分析,可以认为风险是可以被感知和认识的客观存在,无论从微观角度,还是从宏观角度都可以对其进行判断和估计,从而对风险进行有效管理。2.风险的特征(1)客观性风
2、险是一种客观存在,在一定条件下,风险的发生还带有一定的规律性。风险的客观性决定了保险经济的必要性。(2)损害性凡是风险都会给人们的利益造成损害。“无风险、无保险”。必须指出:保险不是保证风险的不发生,而是保证消除风险发生的后果,即对损失进行经济补偿。(3)不确定性风险的不确定性表现在三个方面:空间上的不确定性:时间上的不确定性;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风险的偶然性形成了经济单位与个人对保险的需求,而风险的不确定性使之成为可保风险。(4)可测定性对一定时期内特定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率,是可以依据概率论原理加以正确测定的,即把不确定性化为确定性。所以,风险客观存在的确定性和发生的不确定性,构成了保险的
3、风险,两者缺一不可,而且可测定性奠定了保险费率厘定的基础。(5)发展性人类在创造和发展物质资料生产的同时,也创造和发展了风险。风险的发展为保险的发展创造了空间。3.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1)风险因素风险因素也称风险条件,是指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风险因素通常可分为三类:实质风险因素,也称为物质风险因素,是指有形的并能直接影响事件的物理功能的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品行修养有关的无形因素,侧重于人的恶意行为。心理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因素,侧重于人的疏忽行为。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可合并称为人为风险因素。(2)风险事故风险事故也称风险
4、事件,是指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也即指风险由可能变为现实、以至引起损失的结果。风险事故和风险因素的区分有时并不是绝对的,判定的标准就是看是否直接引起损失。(3)损失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损失常分为两种形态,即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前者指风险事故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失,即实质损失;后者是由直接损失进一步引发或带来的无形损失,包括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4)风险因素、风险事故与损失三者之间的关系风险因素、风险事故与损失三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而风险事故导致损失。如果将这种关系连接起来,便得到对风险的直观解释。如图1-1所示。图1-1风险
5、的图解二、风险的分类1 .按风险的环境分类(I)静态风险静态风险是指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或人们行为的错误或失当所导致的风险。静态风险在任何社会经济条件下都是不可避免的。(2)动态风险动态风险是指由社会经济或政治的变动所导致的风险。(3)静态风险与动态风险的差别损失与否不同。对于个体和社会来说,静态风险都是纯粹损失;而动态风险可能损失或获利。影响范围不同。静态风险通常只影响到少数个体;而动态风险的影响则比较广泛,往往会带来连锁反应。发生特点不同。静态风险在一定条件下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也就是服从概率分布;而动态风险则无规律可循。性质含量不同。静态风险一般均为纯粹风险;而动态风险包含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6、。2 .按风险的性质分类(1)纯粹风险纯粹风险是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2)投机风险投机风险是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3 .按风险的对象分类(1)财产风险财产风险是指导致一切有形财产毁损、灭失或贬值的风险。因市场价格跌落致使某种财产贬值,则不属于财产风险,而是经济风险。(2)责任风险责任风险是指个人或团体因行为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照法律、合同或道义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3)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的违约或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4)人身风险人身风险是指可能导致人的伤残、死亡或损失劳
7、力的风险。4 .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1)自然风险自然风险是指因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化引起的种种现象,所导致的对人们的经济生活和物质生产及生命造成的损失和损害。自然风险具有如下特征:自然风险形成的不可控性:自然风险形成的周期性;自然风险期故引起后果的共沾性。(2)社会风险社会风险是指由于个人或团体的行为,包括过失行为、不当行为及故意行为对社会生产及人们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3)政治风险政治风险又称为国家风险,是指在对外投资和贸易过程中,因政治原因或订约双方所不能控制的原因,使债权人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4)经济风险经济风险是指在生产和销售等经营活动中由于受各种市场供求关系、经济贸易
8、条件等因素变化的影响,或经营者决策失误,对前景预期出现偏差等,导致经济上遭受损失的风险。三、风险管理1 .风险管理的概念风险管理是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它要求人们研究风险的发生和变化规律,估算风险对社会经济生活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并选择有效的手段,有计划、有目的地处理风险,以期用最小的成本代价,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2,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1)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它是指对企业面临的和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识别风险主要包括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两方面的内容。(2)风险估测风险估测是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详细损失资料加以分
9、析,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风险估测为风险管理者进行风险决策,选择最佳管理技术提供了可靠的科学依据。(3)风险评价风险评价通过定性、定量分析风险的性质以及比较处理风险所支出的费用,来确定风险是否需要处理和处理的程度。(4)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技术分为控制型和财务型两大类。前者的目的是降低损失频率和减少损失程度,重点在于改变引起意外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后者的目的是以提供基金和订立保险合同等方式,消化发生损失的成本,即对无法控制的风险做出财务安排。(5)风险管理效果评价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是指对风险管理技术适用性及其收益性情况的分析、检查、修正和评估。3.风
10、险处理方式及其比较风险处理是指通过采用不同措施和手段,用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安全保障的经济运行过程。风险处理的方式很多,但最常用的是避免、自留、预防、抑制和转嫁。(1)避免避免是指设法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即从根本上消除特定的风险单位和中途放弃某些既存的风险单位。它是处理风险的一种消极技术。采用避免技术通常在两种情况下进行:某特定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相当高时;在处理风险时其成本大于其产生的效益时。避免风险虽简单易行,但意味着利润的丧失,且避免的采用通常会受到限制。(2)自留自留风险是指对风险的自我承担。自留风险有主动自留和被动自留之分。通常自留风险在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程度低、损失短期内可预
11、测以及最大损失不影响企业或单位财务稳定时采用。自留风险可减少潜在损失、节省费用支出和取得基金运用收益等,但自留风险有时会因风险单位数量的限制而无法实现其处理风险的功效,一旦发生风险损害,可能导致财务调度上的困难而失去其作用。(I)预防损失预防是指在风险损失发生前为了消除或减少可能引发损失的各种因素而采取的处理风险的具体措施,其目的在于通过消除或减少风险因素而达到降低损失发生频率的目的。损失预防通常在损失频率高且损失程度低时采用。损失预防措施可分为:工程物理法,是指损失预防措施侧重于风险单位的物质因素的一种方法;人类行为法,是指损失预防侧重于人们行为教育的一种方法。(2)抑制损失抑制是指在损失发
12、生时或之后为缩小损失程度而采取的各项措施。它是处理风险的有效技术,例如,安装火灾警报器等。损失抑制的一种特殊形态是割离,它是指将风险单位割离成许多独立的小单位而达到减轻损失程度的一种方法。损失抑制常在损失程度高且风险又无法避免和转嫁的情况下采用。(3)转嫁转嫁风险是指一些单位或个人为避免承担风险损失,有意识地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另一单位或个人去承担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转嫁风险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保险转嫁,是指向保险公司投保,以交纳保险费为代价,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承担。当发生风险损失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责任给予经济补偿。非保险转嫁,又具体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出让转嫁;二是合同转嫁。前
13、者一般适用于投机风险。后者适用于企业将具有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承包给对方,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由对方承担风险损失的赔偿责任。对于那些出现机会不多,损失金额不大,或者出现机会较多,但损失金额很小的风险,宜采用自留的方式。而对那些出现机会多,损失金额也大,或者出现机会很少,但损失金额巨大的风险,则宜采用转嫁的方式。四、可保风险1 .可保风险的概念可保风险即可保危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可保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即危险。2 .可保风险的要件(1)风险不是投机的保险人承保的风险,一般是纯粹风险,即仅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而投机风险则不然,它既有损失的可能又有获利的
14、机会,保险人是不能承保的。(2)风险必须是偶然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风险的偶然性是对个体标的而言的。偶然性包含两层意思:发生的可能性,不可能发生的风险是不存在的;发生的不确定性,即发生的对象、时间、地点、原因和损失程度等,都是不确定的。(3)风险必须是意外的风险的发生或风险损害后果的扩展都不是投保人的故意行为:风险的发生是不可预知的,因为可预知的风险往往带有必然性。(4)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这一条件是要满足保险经营的大数法则要求。也就是说,某一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不确定性),但实际出险的标的仅为少数(确定性)。(5)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风险的发生有导
15、致重大或比较重大的损失的可能性,才会有对保险的需求。如果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只局限于轻微损失的范围,就不需要通过保险来获取保障,因为这在经济上是不合算的。第二章保险的性质与功能一、保险的性质3 .保险性质说的评介(I)损失说保险产生的最初目的,是要解决物质损害的补偿问题。从这个概念出发来阐述保险机制特征的,主要有以下三说:损失赔偿说该学说从合同的角度给保险下定义的,认为保险是一种损失赔偿合同。其一,保险是经济范畴,经济范畴是经济关系在理论上的抽象;而合同是法律行为,是经济关系赖以实现的形式,因此,把保险合同等同于保险是错误的。其二,该学说即使从合同角度来解释保险的概念,也仅局限于合同保险,即私法上的合同概念,而不能解释公法上强制成立的保险关系,如社会保险、存款保险等。损失分担说该说强调在损失赔偿中,多数人互相合作的事实,因而把损失分担这一概念视为保险的性质。该学说抛开了对保险概念的法律上的解释,而从经济角度指出保险是多数被保险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即分担损失赔偿,实际上已经阐明了保险的本质,这是一大进步。但把“自保”也纳入保险范畴,则显然是错误的。因为“自保”在风险准备金上的摊提与单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