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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为充分调动各乡镇及相关单位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压实禁烧工作责任,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特制订本办法。一、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全县X个乡镇,林业局下属的林场,农业农村局下属的水产场、良种场。(二)考核内容。各乡镇,林业局下属的林场,农业农村局下属的水产场、良种场等辖区内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行为的管控成效,并以火点数、黑斑面积进行量化考核。(三)考核时限。以自然年(1月1日-12月31日)计算。(四)考核方式。通过省厅开展的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市环委会高空瞭望系统抓拍,县桔秆禁烧巡查督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下属的水产场、良种场,县林业局
2、下属的林场等辖区内露天焚烧火点数、黑斑面积进行考核。依据无人机航拍图片和GPS定位数据以及现场检查发现的火点和黑斑面积予以认定。省、市考核通报的火点和黑斑不重复进行计算。(五)争议处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相关乡镇、单位定向通报火点(黑斑)监测情况,对于确实存疑的火点(黑斑)或处于飞地、插花地带、边界压线的火点(黑斑)落地归属争议,相关乡镇、单位须在收到定向通报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并负责举证,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复核。二、奖罚机制(一)资金来源。从2022年起,建立全县秸秆禁烧奖罚机制。奖罚资金每年总计130万元,由24个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林业局各出资5万元。
3、县本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环保智慧平台建设及秸秆禁烧相关工作的支出。(二)奖罚方法。对未发现火点(黑斑)的乡镇及单位,不予扣减其备罚金,并按一定标准予以奖补;对发现火点的乡镇及单位按5000元/个的标准扣减其备罚金,对发现焚烧黑斑的乡镇及单位按5000元/亩的标准扣减其备罚金,不足1亩的按1亩计算(已发现的火点与该火点焚烧形成的黑斑不叠加计算,二者按高额扣罚),直至各乡镇及单位的备罚金扣完为止,未扣部分全部返还至相关乡镇及单位。全年扣减备罚金总金额的40%用于对秸秆禁烧工作成效好的乡镇及单位进行奖补,另外60%用于环保智慧平台建设及秸秆禁烧相关工作的支出。(三)奖补标准。对秸秆禁烧成
4、效好的乡镇实施奖补,奖补数额=全年扣减的备罚金总额X40%应奖补乡镇及单位个数。(四)资金清算。县财政局根据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考核结果,次年3月底前通过上下级结算方式对各地奖罚资金进行清算。(五)资金管理。奖罚资金和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清算划拨,奖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于各级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相关的支出,主要包括宣传、购置仪器设备、开展督查巡查、奖励有效举报等,具体由各乡镇和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加强管理。三、强化问责(一)对辖区内省、市、县通报火点(黑斑)共计3处及以上的乡镇及单位,报请县分管领导约谈属地乡镇政府及单位分管领导。(二)对辖区内省、市、县通报火点(黑斑)共计5处及以上的乡镇及单位,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属地乡镇党委政府及单位主要领导,以上约谈情况通过媒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