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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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辅导员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客观评价辅导员的工作业绩,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职辅导员队伍,激励辅导员认真履职尽责,规范辅导员队伍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全校专职一线辅导员。休假超过3个月的辅导员不参加考核。二、考核时间每年考核一次,年末进行,放假前完成考核。三、考核原则(一)质和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二)常规工作和创新工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三)过程考核和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四)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四、考核内容辅导员考核主要包括三大部分内容。L师德表现。

2、主要从辅导员遵守职业守则和校纪校规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包括爱国守法、敬业爱生、以生为本、为人师表等方面和遵章守纪等内容。2 .职业能力。主要从辅导员开展育人工作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具体包括理论学习与运用、学生管理、主题教育、谈心谈话、科研教研、心理健康教育与职业规划指导等方面的能力。3 .履职情况。主要对照辅导员工作职责,从辅导员对所带班级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党团建设和班级建设、宿舍管理、资助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事件预防与应对等方面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五、考核方式与程序辅导员考核在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由学工处统筹协调。学校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小

3、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任副组长,学工处、团委、招生就业处、保卫处、组织部、思政理论课教学部、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和各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任成员,负责辅导员考核的综合评定。(-)考核程序L学生民主评议,占25%。由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在辅导员所带班级中通过学生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评测,参加评议的学生须达到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总数的80%以上。学生民主评议分春、秋两个学期进行,每学期末由学生通过学校评教系统进行网上问卷调查,该项得分取两个学期的平均分。学生评议内容见长沙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学生评议表(附件1)。2,系部量化考核,占60%。系部建立辅导员日常工作检查备

4、案机制,依照检查记录对辅导员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内容见长沙师范学院辅导员考核测评指标体系(附件2)。系部应成立由系党总支书记任组长,专职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等为成员的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一式两份由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加盖系部公章,一份留存系部,另一份报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备案。3 .辅导员工作述职与职能部门考核,占15%。辅导员围绕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结合履行职责情况,从工作理念、工作方法与特色、工作成效等方面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在辅导员考评大会上进行现场述职,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辅导员述职情况进行评分,占总分的10%。学生工

5、作部(处)、团委、保卫处结合日常工作检查记录对辅导员日常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考核,共占总分的5队其中,学生工作部(处)占50%、团委和保卫处各占25%。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辅导员熟悉班情、履行公寓值班职责、参加校级及以上团学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参加业务培训活动、参与学生危机事件和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带毕业班级的辅导员不接受团委考核,但要接受招生就业处的考核,考核内容见毕业班辅导员考核办法,各职能部门考核得分所占比例为:学生工作部(处)10%.招生就业处65%、保卫处25%。考核得分根据辅导员所带毕业班级在其带班总量中的比例计算。4 .综合评定。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综合学生民主评议、系部量化考核

6、、辅导员工作述职和职能部门考核得分,进行成绩汇总,在此基础上提交考评小组合议,形成考核初步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分管院领导审批,经党委会研究后决定最终考核结果,由学校发文通报。(二)考核总分计算方法辅导员考核总分二学生民主评议得分x25%+系部量化考核得分60%+辅导员工作述职和职能部门考核15%六、考核结果及运用辅导员考核结果依次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四个等级,符合以下相应规定的条件分别确定为相应的考核等级。(一)考核结果L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考核结果为“一等”:(1)综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排名位列全校前20%o(2)所带班级至少有一个获得学院先进班集体,且学生

7、寝室合格率达90%,学生舞弊率低于2%。(3)在省级计以上学术刊物发表1篇及以上与工作相关的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工作相关的课题研究(排前三名),或参加辅导员征文、职业能力竞赛等工作相关的活动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5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考核结果为“二等”(1)综合考核得分在70-89分(含90分)。(2)所带班级学生寝室合格率不低于70%。(3)所带班级没有发生学生严重伤害事件且造成严重不良后果。6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考核结果为“三等”:(1)综合考核得分在60-69以上。(2)所带班级学生寝室合格率不低于60虬(3)所带班级没有发生学生严重伤害事件且造成严重不良后果。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8、考核结果为“四等”:(1)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2)履职不到位,被学校认定为责任事故者。(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者。(4)在学生评优、评奖、申贷、助学等工作中弄虚作假。(5)包庇学生违纪行为、对学生错误行为放任不管、教唆或怂恿学生违纪造成不良影响者。(6)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高校辅导员守则,造成不良影响者。(二)考核结果运用辅导员工作考核结果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直接挂钩。系部参考辅导员考核等级认定其年度考核结果,辅导员考核为一等者,年度考核原则上认定为优秀,同时多个辅导员考核为一等的,可根据系部实际情况按照辅导员考核成绩排序优先认定位列前茅者为年度考核优秀。辅导员考核为二等的相应认定为称职,三等认定为基本称职,四等认定为不称职。辅导员考核结果与辅导员评优推优挂钩。考核结果为一等的辅导员才有资格参评校级及以上“优秀辅导员”等荣誉称号,并在晋升职务职称等方面优先考虑。辅导员考核为四等及以下者退出辅导员队伍交由人事处做待岗安排。七、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L辅导员工作情况学生评议表2 .辅导员考核测评指标体系3 .系部对辅导员考核测评结果上报表4 .辅导员考核测评成绩汇总表长沙师范学院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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