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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住院患者审核制度一、联网结算的参保住院患者实行双审核管理。经治医师(或护士)初审,护士长复审确认。二、经治医师(或护士)在参保患者入院后,认真审查其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证件,确保人证相符,病区护士长进行复审,经治医师(或护士)和护士长在核定表上签字。若参保患者未携带所需证件,由经治医师(或护士)负责督促患者家属在72小时内将证件带齐,接受审核。三、患者因特殊原因没有办理身份证(如儿童、老人等)或社保卡的,必须查对户口本基本信息和其他相关亲属证件。四、参保住院患者身份核定无误后,于72小时内将参保住院患者基本信息由病区上传到住院管理信息系统,住院结算中心工作人员上传到医保信息平台。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医保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身份信息采集,并及时填写住院患者身份核定表。五、医保部应加强参保住院患者身份核查的监督工作,组织人员不定期深入病区,检查参保患者身份核查制度执行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六、对于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社保卡、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身份核查信息不符的住院患者,不予联网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