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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薛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2022年薛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笔试将于近期进行。为 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试,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 项提醒如下:一、做好考前准备工作(一)记牢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二)备好证件证明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考前3天(12月 22日一24日)每日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可使用医疗机构核 酸检测证明或打印“山东省电子健康码”中核酸检测信息截图, 要求完整显示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检测时间、检测机构、检 测结果,下同)及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参加考试。因手 机禁止带入考点封闭区
2、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 核验考生身份,所以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三)规范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能携带准考证上写明允许携带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 严禁将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 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 物品带入封闭区和考场。考生应提前安置好个人物品,以免丢失。(四)合理规划赴考行程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所有考生特别是跨区域参 加考试的考生要随时关注并严格遵守当前所在地及枣庄市最新疫 情防控规定,提前谋划,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一)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码”。考生可通过
3、微信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爱山东APP. 支付宝“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码”, 外省来鲁考生须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二)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 体健康,我市将根据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按照“一类一策”组考 模式划定考试区域,分别设置核酸阴性考场、核酸阳性考场以及 应急处置考场等。所有考生应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并在首场考 试进入考点时提供考前3天(12月22日一24日)每日核酸检测 阴性纸质证明。考试期间按照枣庄市及考点要求每天进行一次核 酸检测。考生一旦出现核酸检测阳性或发热等可疑症状应立刻向 报考点、所在
4、学校、单位或社区报告。疫情防控及具体核酸检测 事宜如下:L异地考生可返回枣庄参加考试,不限制流动。所有高风险 区、密接考生需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5天,考试时不满5天者, 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实行居住地和考点“两点一线”闭环管理。2.全市各乡镇卫生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设有核酸采样点, 免费进行核酸检测。考生可关注“爱山东枣庄”公众号,查询枣 庄市愿检尽检核酸采样点。(三)按时开展个人健康监测。自12月18日起,请考生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 况监测,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于进入考点时 上交给考点工作人员。(四)减少跨区域流动。请考生考前务必减少跨省、跨市的区域流动和人员聚集,市
5、内考生考前7天不要离枣,外市考生尽量在考前7天返枣,考前 7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准备。考试 结束后3天内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及时进行核酸检测。(五)做好个人防护。请考生按照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进入或离开考点时有序排队, 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考点、考场内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一 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护等级的口罩)。(六)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N37.3。C的考生, 需进行体温复测。复测后体温仍2373cC,遵照考点应急处置办 法。(七)特殊情况及时报备。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治疗的阳 性感染者;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
6、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 7天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者;其他尚 处于封闭管理地区者,考前请主动联系报考点说明情况。以上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以枣庄市疫情防控部门的最新 防控要求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枣庄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三、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一)遵守考试时间。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 场参加当科考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期间每位考生的考点 不变,但每科考试一般都要更换考场,不要因走错考场耽误考试。 考试期间建议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留足考点体温测量和 入场检查时间。为确保安全,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考点周围逗 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
7、场。(二)诚信守纪考试。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期间,请遵 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 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 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需特别注意的是, 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 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试题、答题卡、草稿 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三)违纪作弊严惩。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 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 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 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考试作弊后果严重,将导致考 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组织替考、作弊, 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设备拍摄试题、答题卡并通过、微信群等 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