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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中国能源SINOMEC公司标准版本号:A/0施工现场总图管理规定QB/NYAS10011-20161目的为强化现场施工管理,避免多个施工分包商在现场施工造成混乱和矛盾,以实现现场文明施工。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EPC总包施工部对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管理。3 管理分工3.1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由总包项目部统一规划制订、由总包施工部集中统一管理。3.2 分包商现场临时设施:由施工分包商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总包项目部审查时给予核定,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在施工过程中要接受总包方监督检查和管理。4 施工总图管理规定4.1 If理内容4.1.1 制订总平面布置图管理规定。4.1.2 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的
2、建筑方格网,向施工分包商提供座标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数据。4.1.3 编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4.1.4 参加审查施工分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现场临时设施的内容。4.1.5 综合协调现场土石方平衡方案的实施。4.1.6 监督、检验施工总平面图的实施,推进施工总平面图管理的不断深化。4.1.7 按工程施工进度及各项施工条件的变化情况,及时、合理的调整、修改和补充施工总平面图。4.1.8 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测量定位放线检查及高程测量检查。4.2 管理规定4.2.1.总包项目部在施工交底的同时,做好施工现场总平面规划交底。4.2.2.总包项目部审批各施工分包商申请用地的报告
3、,确定各施工分包商的临时设施位置。4.2.3.各施工分包应按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图搭设临时设施和占用施工场地。施工分包商应提交批准区域内的详细临时设施布置图。4.2.4.总包项目部应检查施工总平面图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施工分包商按施工总平面图的规定建设临时设施、堆放材料和设备以及调运土石方。4.2.5.总包项目部做好土石方的平衡工作,布置各施工分包商取土、弃土的地点、数量和运输路线。施工分包商不得擅自决定把厂内的土方运出厂区外弃土或作为其它工程的回填土。若因工程急需必须运出厂外的,要书面报告总包项目部批准。施工分包商在需要切断施工道路、动土挖掘沟渠、切断水、电时,应提前48小时申请,经过正式审批
4、手续,按批准地点、时间内执行。4.2.6.现场设置的建筑方格网和水准标座点,各施工分包商应妥善保护,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或破坏,如造成损坏,要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2.7.施工分包商/供应商对运输大件设备的车辆进场日期、时间、及路线必须书面报告总包项目部批准。施工分包商应定期提交更新的现场施工临时供电电缆及供电设备、临时供水管线布置图。4.2.8.施工分包商应提出施工用水、施工用电量申请报总包项目部,经批准后方可接用施工用电和施工用水。4.2.9.施工分包商不得随意弃土、取土和堆放材料(包括建筑垃圾)。如不按指定位置堆放,打乱现场平面秩序,影响其他单位施工者,应对责任单位处罚,并责令迅速清
5、理。4.2.10.进入施工现场运送材料的车辆在现场内停留时间应尽量的短,不允许占道卸货阻碍交通。各施工分包商的机动车辆应停在指定的位置,不允许在施工现场道路边随意停放,施工机械及设备应在规定的区域内作业,不得阻碍交通。4.2.11.地下工程施工中,发现有古墓、古建筑及地下文物时,要监督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然后按文物管理部门的指示妥善处理。4.2.12.施工完的混凝土地面或沥青地面(道路),禁止履带式车辆碾压。因工程需要必须通过时,要采取保护措施,才能通过。如果造成破坏,施工分包商应进行赔偿。4.2.13.对地下工程完工隐蔽前,检查其位置的座标和标高,记录在总平面图上,防止其他地下工程施工时受到损坏。4.2.14.不得随意非组织排水,凡在现场擅自排水,造成道路泥泞,影响文明施工及道路通行者,应负责任清理,并根据情节进行处罚。4.2.15.必须做到工作完材料清,工作完场地清。并按进度腾出场地,交付其他施工分包商或业主。4.2.16.所有施工分包商必须接受现场总图管理人员的监督,服从指挥。4.2.17.定期召开总图管理专题会议,做到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及时解决现场总图管理中的问题。本办法由基建管理中心负责起草并负责解释。本办法主要起草人:王钦纲审核人:李春森批准人:段玉林本办法于二。一六年三月第一次批准发布并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