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水产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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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池区水产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1.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申报服务指南(依申请类)一、办理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促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快渔业现代化建设,农业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二、承办机构贵池区水产局(渔业科)三、服务对象水产养殖经营主体四、申请条件1.申报单位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完备的资质证明)。非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监督管理机构,非其他行政管理部门。2.以池塘养殖为主的申报单位的养殖池塘面积在100亩(西部地区50亩)以上,并具有循环水处

2、理设施或设备。其他养殖方式面积和产量申报标准由省级渔业部门自行确定。超高密度池塘养殖、近海普通网箱养殖、大水面投饵网箱养殖等养殖方式原则上不再受理其申报。五、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持有效新版水域滩涂养殖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养殖水域、滩涂),或可证明其水域、滩涂的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其他权证。六、服务流程1、信息申报:提供养殖证信息及养殖信息,上报省级渔业主管部门。2、检查验收:由市级及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标准组织现场验收,3、上报:验收合格(80分以上)上报农业部审核批准。七、服务时限按农业部文件要求申报时间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水产局2 .水产品质量安全检疫检测服务指南(主动服务

3、类)一、办理依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农业部2016年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皖农办渔(2016)31号)二、承办机构贵池区水产局(渔业科)三、服务对象水产养殖经营主体四、服务条件取得水产养殖许可、以出售为目的的水产经营主体五、服务流程1、摸底:建立水产养殖水面数据库2、受理:通过上级指定、抽查等方法确定被检对象。六、服务时限不定期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水产局05663 .水生动物疫病监测服务指南(主动服务类)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

4、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动物防疫工作。2、农业部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农渔发(2016)7号):四、职责分工(二)各有关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监测计划下达的任务,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监测工作,争取设立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对采样单位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按照法定程序报送疫情,组织做好突发疫情处置。二、承办机构贵池区水产局(渔业科)三、服务对象水产养殖经营主体四、服务条件取得水产养殖许可的水产经营主体,开展病害防控五、服务流程1、摸底:建立水产养殖水面数据库2、受理:选择有代表性水体、养殖品种、养殖模式确定监测主体。六、服务时限不定期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

5、式水产局05664.一般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和纠纷调解服务指南(依申请类)一、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渔业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其他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给渔业造成损害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通知渔业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2 .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1997年3月26日农业部令第13号):第五条地(市)、县主管机构依法管辖其监督管理范围内的较大及一般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第十六条因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发生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当

6、事人可以向事故发生地的主管机构申请调解处理,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承办机构区水产局(渔政科)三、服务对象发生渔业事故污染,渔业损失事故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四、申请条件(一)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处理;(二)申请人必须是与渔业损失事故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三)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事实依据与请求;(四)不超越主管机构受理范围五、申报材料当事人必须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人自留一份,两份递交受理机构,申请书应写明如下事实:(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邮政编码等(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二)申请事项,事实和理由(三)与

7、事故纠纷有关的证据和其他资料;(四)请求解决的问题。六、服务流程1.申请:当事人携带规定材料提出申请。2 .受理:收到申请书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3 .处理与调解: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材料,召集双方当事人座谈协商,达成协议的经双方当事人和主管部门三方签字盖章生效;达不成调解协议的或被申请人不按期或不提出答辩书,告知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七、办理时限按法律程序服务流程时限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九、咨询方式贵池区水产局:5.一般性渔业船舶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纠纷调解服务指南(依申请类)一、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船舶、设施发

8、生的交通事故,由主管机关查明原因,判明责任。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国务院令第38号):第十七条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对渔港水域内的交通事故和其他沿海水域渔业船舶之间的交通事故,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判明责任,作出处理决定。3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12年农业部令第9号):第十五条各级渔船事故调查机关按照以下权限组织调查:(四)县级渔船事故调查机关负责调查一般事故。第二十一条渔船事故调查机关应当自接到事故报告之日起60日内制作完成水上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渔船事故调查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事故调查报告完成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0

9、日。检验或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第二十二条水上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船舶、设施概况和主要性能数据;(二)船舶、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S)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气象、水域、损失等情况;(四)事故发生原因、类型和性质;(五)救助及善后处理情况;(六)事故责任的认定;(七)要求当事人采取的整改措施;(A)处理意见或建议。第三十条因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各方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负责事故调查的渔船事故调查机关共同书面申请调解。已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申请调解的,不予受理。二、承办机构贵池区水产局(

10、渔政科)三、服务对象辖区内渔业船舶四、申请条件从事渔业活动的渔业船舶以及渔业船舶之间发生的水上安全一般事故。五、申报材料渔港水域外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渔港水域内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提交水上安全事故报告书,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船舶、设施概况和主要性能数据;(二)船舶、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船长及驾驶值班人员、轮机长及轮机值班人员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三)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四)事故发生时的气象、水域情况;(五)事故发生详细经过(碰撞事故应附相对运动示意图);(六)受损情况(附船舶、设施受损部位简图),提交报告时难以查清的,应当及时检验后补报;(七)已采取的措施和效

11、果;(A)船舶、设施沉没的,说明沉没位置;(九)其他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六、服务流程1 .报告:渔业船舶、设施发生交通事故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立即向管理机构报告。2 .调查:渔政渔港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并组织开展调查。3 .认定:作出水上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查明事故原因,判明当事人的责任。4 .调解:事人各方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负责事故调查的渔船事故调查机关共同书面申请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各方应当共同签署调解协议书,并由渔船事故调查机关签章确认。已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申请调解的,不予受理。已向渔船事故调查机关申请调解的民事纠纷,当事人中途不愿调解的,

12、应当递交终止调解的书面申请,并通知其他当事人。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各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渔船事故调查机关应当终止调解,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办理时限按法律程序规定时限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九、咨询方式贵池区水产局:05666、为渔业生产者提供科技、信息和咨询等服务服务指南(主动服务类)一、办理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渔业生产者提供科技、信息和咨询等服务,鼓励和支持养殖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发展水产品加工业,推进渔业产业化。二、承办机构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三、服务对象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四、

13、服务条件无五、服务流程无六、服务时限不定时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电话咨询:0566-7.水产养殖技术推广和病害防治服务指南(主动服务类)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一)良种繁育、栽培、肥料施用和养殖技术;(二)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和其他有害生物防治技术;(三)农产品收获、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技术;(四)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五)农田水利、农村供排水、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技术;(六)农业机械化、农用航空、农业气象和农业信息技术;(七)农业防灾减灾、农业资源与

14、农业生态安全和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八)其他农业技术。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第九条:国务院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等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国范围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病害防治工作。二、承办机构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三、服务对象水产养殖

15、经营主体四、服务条件取得水产养殖许可的水产经营主体,开展技术推广、培训、生产规划和技术咨询、信息咨询、新技术推广运用、新品种引进、病害防控等五、服务流程1、接收:接收电话或现场询问。2、受理:通过各类培训方式推广新技术、新品种;通过项目开展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推广;现场解决生产实践中的问题;联系上级渔业技术推广机构或各类技术平台解决问题;通过网站或其他平台发布渔业信息。六、服务时限不定期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水产局0566-8、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设置标志服务指南(主动服务类)一、办理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鱼类的生长规律和生活习性划定禁渔区和禁渔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设置标志,加强管理。二、承办机构区水产局渔业科三、服务对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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