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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化工程安全措施及现场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保护加固措施(一)安全目标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是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在施工过程重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促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法规: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JGJ5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以及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等。(二)安全施工保证措施我公司将按照本地有关文明施工各项要求,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文明施工、安全施工。1、施工现场“五牌二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标语牌、安全生产纪律牌、工地主要负责人名称及工地总平面布置图。2、现场场容场貌管理及工地整洁管理:工地设清洁工,生产生
2、活垃圾及时清理,保持施工和生活区的整洁。3、安全管理:落实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和保洁员,落实门前岗位责任制。4、工地交通与排水:按照设计地形图铺设施工管道,两侧设排水明沟,并保持经常畅通。5、材料堆放和标识:现场周转材料,设备堆放必选总平面布置图所示位置堆放,并且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不超过1.8m。所有进场材料必须进行标识,注明名称、品种、规格及检验的情况。6、施工用电:施工用电管理,必须由取得上岗证的电工担任,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无特殊原因及保护措施,不准带电工作,正确使用个人劳动用品。施工临时用电的布置按总平面图规定架空,杆子用干燥园木或水泥杆上设角铁横担,用绝缘子架设。本工程所有园林机械设
3、备均采用接地保护和现场重复接地保护。配电箱一律选用标准箱,挂设高度1.4In箱前左右IIn范围内不准放置物品,门锁应完好、灵活,按规定做好重复保护接地。移动电箱的距离不大于30m,做到一机一闸保护。7、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安全责任人制度,项目经理为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设置一名专职安全员,各职能部门设置兼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安全保护措施的层层落实,既有执行者,又有监督者。8、坚持全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对上岗的工人,进行班组、项目部、投标单位的三级安全教育,对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不予上岗。坚持每周一小时的安全学习制度,努力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9、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个部位工序施工前,均由质安部门、技术部门组织对各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提出各个时期、各个工序的安全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10、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按照要求做到班组日检、项目部周检、投标单位旬检,对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必须彻底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坚决令其停工整改。对各类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依照有关制度,做罚款处理。11、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队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人,现场要有安全责任人,负责其现场施工的安全生产和管理。要坚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施工队伍负责人会议,要根据各个时期的施工特点及时传达和布置有关安全生产要求,
5、坚持对施工队伍在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12、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注意安全防护用品的投资,对施工安全生产所需的各种安全设施,在资金上予以充分的保证。对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经施工队、项目部、投标单位的工程、质安、总工等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13、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机修工、起重吊装车等,都必须保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上岗。14、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非施工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处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和标志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管理。遇到特殊气候影响时,应做好防
6、范措施,制定完整的防备措施,并在三防机构统一指挥下进行抢险救援工作。搞好现场施工用电,所有电气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灯火照明及指定专职电工值班。15、成立安全QC小组,对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研究,找到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克服不安全因素隐患。16、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内外路段交通,在征得交管部门同意,在施工地段外围设置临时施工围栏,设置施工标志和警示标志。17、项目部安排专职交通协管员,在施工地段路口、交叉口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通行安全、无阻。(三)现场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保护加固措施1、为了保护好本工程现场管线,我投标单位制订了下列措施:2、成立施工现场配合协调领导小组,由项
7、目注册建造师李平任组长,配合指挥部联系有关单位,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原有工程地下管线及其地上地下设施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配合协调工作。(1)绿化施工前,现场踏勘并收集各种原有工程及施工资料,查清原有工程的现状,并联系有关施工单位说明施工计划,做好配合协调工作。积极与建设单位、电讯、电力、供水、市政等有关单位联系、协商,调查管线的走向和确定位置以及埋设深度,取得管线的走向图,实地打点放样。对原有完成工程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报有关单位批准后实施。该办监护手续的立即去办理监护手续。并要求各施工管理单位到现场作明确的施工交底。(2)各级成立有力的管线保护小组。项目部下设两
8、名,每个班组设专职联络员,自上而下贯彻原有工程保护方案,落实保护措施。(3)对管线部位,应在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指定专人进行探测。(4)在管线部位要有明显的标志,施工负责人、施工员必须熟悉路段内的管线位置。施工中发现不明种类地下管线,及时和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单位联系并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等),以便施工中采取相应措施。在未落实前,决不可盲目开挖施工,并且在管线2米范围内坚决采用人工挖。需要进行绿化和土建交叉施工的项目,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同原有施工单位有好协商,在做好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在进行施工。(5)凡是不听从指挥乱开挖造成管线破坏者,除受经济行政处分外,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