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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初评入选作品寄件说明初评入选作者须详细阅读本说明,按规定向展览办公室收件组寄送作品原件参加终评。一、作品装裱。参评书法作品、篆刻印屏无需装裱,由展览办公室统一装裱,此前已寄送印屏的篆刻作者无须重复寄送。二、作品图片。初评入选作者须提交作品电子图片(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或图片大小不低于30兆,图片文件名请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省份”命名)。初评入选作者须认真填写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终评信息表,作品图片和信息表电子版须于2022年7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展览办公室收件组,邮件地址:名)。三、原
2、作寄送。初评入选作者务必于2022年7月24日前将作品原件及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终评信息表纸质打印件,一并寄送至展览办公室收件组。并在作品背面注明作者姓名及详细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创作时间等基本信息。作品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视为放弃参展资格。可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为防止邮寄过程中破损、遗失,送件须妥善包装并由作者自行购买保险。作品安全由作者本人负责,作品寄送、保险等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四、要求。参展作品须确保作者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凡因等问题导致纠纷的,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五、作品退件。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由展览办公室负责统一退件。参展作品可获得由文化和旅游部颁发的展览入选证书及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一本。六、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地址:美术馆展览部收邮编:300201联系人:高爽何佳靓联系电话:注:参评作品必须为公布的初评入选作品。初评入选作品请妥善包装,安全运输。不在此名单内的作者,请勿寄送作品,由此产生的邮寄、保险、安全等一切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