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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球团岗位安全规程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其次节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节安全规程管理制度第四节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第五节安全检查制度第六节危险区域警示制度第七节安全确认制度第八节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九节特种作业及设备管理制度第十节劳动保护制度第十一节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第十二节操作牌制度其次部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第一节:煤气安全管理规程其次节:皮带输送机岗位安全规程第三节:集控岗位安全规程第四节:配料岗位安全规程第五节:烘干机岗位安全规程第六节:润磨机岗位安全规程第七节:混合机岗位安全规程第八节:造球岗位安全规程第九节:辑筛岗位安全规程第十节:链篦机机尾岗位安全规程第十一节:链篦机机头岗位安全规程第
2、十二节:回转窑运行岗位安全规程第十三节:火岗位安全规程第十四节:环冷机岗位安全规程第十五节:高压配电安全规程第十六节:耐热风机、多管除尘岗位安全规程第十七节:引风、电除尘岗位安全规程第十八节:水泵岗位安全规程第三部分:特别工作安全预案第一节:清槽工作安全措施其次节:清理跑冒料措施第三节:修补皮带安全措施第四节:进入大烟道安全措施第五节:捅漏斗安全措施第六节:检查处理电场故障安全措施第七节:清理电场灰尘安全措施第八节:高空作业安全措施第四部分:安全常识第一节:触电后急救方法其次节:煤气中毒急救第三条:防毒面具的使用方法第四节:烧结安全生产具有哪些特点,应防止哪些伤害第五节:如何正确使用事故开关第
3、六节:皮带工十不准制度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1、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保证生产顺利进行,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2、各单位、各部门必需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生产过程中的担忧全因素,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减少或避免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当安全与生产(施工)发生矛盾时,必需坚持“生产(施工)听从安全的原则。3、各单位必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善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装置,保证安全生产。4、积极改善安全设施,推广先进技术,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5、对坚持安全生产、防
4、止事故发生、积极加入抢险救治,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其次节安全生产责任制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操作岗位工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所负责任的具体规定,必需认真贯彻执行。2、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职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作业,没有安全规程或安全规程不健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失灵、不全,设备、设施失修、超负荷或违章使用,对事故未采取防范措施,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首先追究单位领导责任、管理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3、各级领导和安全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分析和考核,
5、确保落实。第三节安全规程管理制度1、每个操作岗位、工种和使用的机电设备、工具都必需制订安全规程;安全规程的内容必需符合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并根据生产的发展,工艺流程的改变,机电设备、工具的改进,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安全规程要达到人手一册。2、在进行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试验以及设备检修、抢修工作前,必需制定安全作业措施或安全操作规定,并严格执行。3、班组必需按班组织安全规程的学习和抽考工作;每名操作人员对安全规程必需熟知,对抽考不合格的,要组织下岗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4、职工在操作过程中必需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操作指令。各级领导、专业人员必需经常检查安全
6、规程执行状况,及时制止和改正违章指挥和违规作业行为。第四节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主要形式有:新职工入厂(包括实习、代培人员)三级教育、工作调动教育、休假复工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各级专业人员培训等。2、新职工入厂(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和职工调动工作,必需经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时间合计不少于56学时,其中厂级8学时、车间级8学时、班组级40学时),各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填写安全教育卡片。无上一级安全教育卡片者,下一级单位不得接收,待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3、凡休假七个工作日以上,不满一个月的操作岗位人员返岗后,
7、必需由所在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休假一个月以上者,必需经车间、班组进行复工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准复工。4、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按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容进行。5、厂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由厂生产科制订培训计划,选定培训教材,确定培训时间和地点,并组织实施。6、车间级和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由厂生产科制订培训计划,并负责编写和提供教材,由车间、班组分别组织实施。7、各级安全专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由厂生产科制定培训计划,选定培训教材,确定培训时间和地点,并组织实施。第五节安全检查制度1、安全检查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主要形式有:定期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和
8、口常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度、规程的健全与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与落实;安全装置及防护设施的齐全完好,危险源(点)操纵措施的制订与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使用,保健食品、防暑饮料、防暑药品的管理与供给,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与持证上岗,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季节性安全措施的制订与执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与落实等。2、在各类安全检查中,除安全专业部门外,有关专业部门必需按要求加入,对查出的担忧全隐患和管理问题,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必需依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组织分析,及时组织整改并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看法。对受物质、技术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和问题,由所在单位制定临时操纵措施和
9、整改计划,限期解决。3、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安全检查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危及到职工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检查人员应当即采取措施,并下达担忧全隐患指令书,有关责任单位必需按时限进行整改和书面反馈。第六危险区域警示制度1、设置警示的范围及要求:1.1、 生产区域和施工现场的所有坑、孔、沟、池、升降口、漏斗等处,均要设置防护盖或围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夜间要设置红灯警示。1.2、 露天变压器周边要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1.3、 凡在靠近生产施工现场的走道、上下爬梯处架设电源线、电缆或铝板母线及靠近天车带电滑线作业时,要做好绝缘,并设置警示标志和红灯,安排专人管理、维护。L4、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
10、或临时集中存放处,以及煤气设施和地区设置警示标志。1.5、 工作场所的弯道、交织路口、楼梯口、上下走道、各层平台的安全防护栏杆等处必需设置警示标志,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2、安全警示标志牌,必需按国家标准制做和设置。第七节安全确认制度1、从事生产、施工作业前,必需对现场设备、设施、环境等状况进行检查确认,对可能存在的危险制订防范措施,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检查确认的主要内容包括:1.1工作对象有无危险因素;L2使用的机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完好、灵敏;1.3工作范围内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完好;L4周边环境有无危险因素。2、土建工程施工前必需搞好地下咨询工作,有关部门必
11、需提供资料,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工,严防施工中破坏地下电缆、管道及其它构筑物。3、新投产或检修后的机电设备试车前,必需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做好检查,履行规定手续,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确认无误后按规定信号进行试运行。第八节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安全1.1施工单位必需按规定办理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可证,施工必需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任何单位不得将工程和工程发包给无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可证的单位施工。L2在厂区各施工工地执行国家建筑工地安全防护基本标准。1.3施工单位必需健全安全措施编制与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做到“无措施不施工。2、设备大、中修2.1 设备大、中修必需成立安全生产指挥组,在工
12、程指挥组的领导下,统一协调大、中修施工中的安全工作。2.2由安全生产指挥组负责,提前三天制定和下发安全协议和临时安全规定,加入施工的单位必需严格执行。2.3 检修过程中必需严格执行操作牌、停送电牌、检修牌规定,无牌人员严禁从事检修和停送电工作。2.4 为检修而架设的杆、线、管、绳及拆除的各种安全装置及设施,检修完毕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拆除或恢复,并达到标准。3、安全协议1.1 安全协议是适用于工程建设甲、乙双方及工作性质不同人员交织作业全过程管理的一种必要补充形式。1.2 工程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及检修工程合同时,必需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安全协议作为工程及检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同时生效和废止。
13、1.3 安全协议由乙方施工部门组织,甲、乙双方施工单位及机动科、生产科加入,根据施工方案及施工作业现场的环境特点进行签订,内容包括:3. 3.1甲方要求乙方必需遵守的有关安全制度和规定;4. 3.2工作场所及周边环境的特点及危险操纵工程和措施;3.3.3乙方向甲方提出的保证安全生产(施工)的条件;3. 3.4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及违约处罚规定;4. 3.5对违反协议造成事故责任方的认定。3.4安全协议签订后,由甲、乙双方机动科、生产科负责组织向本单位传达、贯彻、落实,并随时检查协议的执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改正。4、厂房建筑4. 1厂房建筑必需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竣工后按年进行检查、鉴定,及时消
14、除隐患,防止坍塌。4. 2高层建筑及设备设施、油罐区、电站等处必需安装符合安全要求的避雷装置。5. 3未经机动科审查同意,任何建筑物不得改建和超重、超容量使用。第九节特种作业及设备管理制度1、特种作业Ll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需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良好,无阻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5.2 从事特种实习作业的人员必需经本单位专业部门考核认定,取得由上级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学习证后,方可在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的监护下,从事限定工程范围内的实习作业。5.3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需经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由上级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从事在有效期内批准工程
15、范围内的独立作业。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需按要求加入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特种作业资格。2安全用电1.1 电力负荷分级、供配电系统及保安电源的设计必需符合国家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和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电气设备的防雷及过电压保护必需符合国家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电力设备接地或接零必需符合国家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接地设计规定;电缆的选择及敷设必需符合工厂电力设计技术规程。1.2 临时性及移动式电气设备(含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需安装经国家或地方电器产品质量监视检验站检验合格、劳动保护监察部门认定的漏电保护器,并制订相应的管理方法,认真贯彻执行。1.3 作业现场、操作岗位及办公、休息、消遣场所安装的电气照明装置(包括灯具、开关、插销、配电箱线路等)必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电气工程安装标准及电气安全规定、规程。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照明装置还必需符合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2. 4施工临时用电必需严格遵守暂设电气工程安全用电的各项规定。2.5严禁带电作业。特别需要时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