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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国有林场资产整合实施方案为进一步盘活国有林场资产,发挥国有森林资源经济效益,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结合XX县国有林场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XX县森林资源丰富,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整合国有林场资产,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抓手,有利于盘活闲置林场资源,推进国有林场土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促进生态价值实现;有利于从更高层面、更广范围、更大力度利用国有林场优质资源,加快推进现代林业产业建设,培育壮大一批现代林业企业,打造现代林业产业集群;有利于建设现代农林产业大基地、大项目、大产业,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升国有经济竞争力,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二
2、、发展目标整合国有林场资产,主要目标是充分发挥国有林场资源优势,创新国有林场生产经营模式,搭建林业资源收储平台,实现森林资源、森林效益、基础设施水平的显著提升,走出一条机制活、产业优、效益好的发展之路。三、整合原则(一)政府主导原则XX县共有1家国有林场,总面积XX亩。为加快本轮林业改革步伐,采取以下组建原则:1.组建县林业公司由市林业集团与XX县乡村发展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乡投集团)按51:49的比例合资组建XX县XXX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县林业公司)。县林业公司在市林业集团的指导监督下,依法从事实体化、市场化运营,将县国有林场资产统一注入县林业公司。2.县林业公司占市林业集团股
3、份比例将林场资产全部注入县林业公司后,按县林业公司计入资本公积的资产占全市各县(区)林业公司计入资本公积资产之和的比例,由乡投集团认缴。市政府将市林业集团改组为市国资委占股66.7姒各县(区)合计占股33.3%的国有全资公司,市林业集团改组完成后,市国资委持有的股权原则上无偿划转至市农发集团。(二)自主经营原则县林业公司为独立企业法人,依公司法构建现代企业制度,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推动林场经营实现市场化。(三)统分结合原则在市林业集团统一林业发展战略下,推动林业主导产业发展;统一林业发展评价标准,营造比学赶超的发展氛围;统一林业公司经营宗旨和经营理念,形成相对一致的企业文化。在市林业
4、集团充分授权下,县林业公司实现股权与经营决策权、经营收益权适度分离,通过实体化、规模化、市场化运作,切实提高国有林业企业的营运效率。(四)“五个不变”原则维持县政府对林场的管理体制不变,林场公益属性不变,林场事企分开不变,干部职工身份不变,跑项争资主体责任不变。林业产业发展战略主要由县林业公司承接实施。四、林业公司的基本架构1.公司股东:市林业集团占股51%,乡投集团占股49%。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3 .注册资本:IoOo-3000万元。市林业集团为货币出资,首期出资在注册后一个月内到位10%,其余部分通过项目投资方式完成,出资进度视项目开发需要而定。乡投集团以货币+实物资产方式出资。
5、注入的国有林场资产可作为实物资产出资,但超出部分应全部计入县林业公司资本公积。4 .利益分配:市县两级公司原则上依据公司法在县林业公司章程中约定利益分配,具体可根据项目合作事项另行约定。5 .主要职责:从事营林造林、公益林及天保林经营与保护、林下经济及三产融合项目开发等产业。6 .法人治理结构:党组织由县(区)组织部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法组建;股东会、董事会由市林业集团和乡投集团组成。董事会成员为3-5人,其中:职工董事1人,市农发集团委派董事1人;设有监事会的,市农发集团委派监事1人,其余董事、监事由乡投及县有关部门委派;公司党组织负责人兼任董事长,县林业公司董事长由乡投集团召开董事会研
6、究人选后确定。7 .机构设置、人员和薪酬体系:公益一类国有林场资产注入县林业公司后,由县林业公司成立林场事业部,负责注入资产的运营管理,人员可向社会招聘。林场事业编制人员应聘参与经营管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益二类及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资产注入县林业公司后,可根据需要在国有林场设立县林业公司分公司或子公司,以聘用林场工作人员为主,按企业薪酬管理机制确定薪酬。五、实施程序组建县林业公司的时间表、路线图为:方案制定(9月29日前)一注册县林业公司(10月15日前)一清产核资(10月17日-12月22日)-资产注入(11月30日前)一调整县林业公司股份并变更登记(12月31日前)一吸纳其他林业资产(长
7、期)。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一)方案制定9月19日前形成送审稿;9月29日前送审稿获批并印发执行。(二)注册县林业公司10月15日完成县林业公司注册。(三)清产核资10月17日一10月21日乡投集团完成林场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及评估机构聘请工作;10月24日T2月17日评估机构完成所有林场资产评估(包括被侵占、有争议、错登等未确权发证林业土地资产);12月22日前完成林场资产评估报告。(四)资产注入10月31日前市、县(区)以抄告形式将林场资产注入县林业公司;11月30日前县(区)完成注入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工作。(五)调整市林业集团股份并变更登记注入县林业公司的国有林场资产在完成权属变更登记后
8、,市国资委将其中33.3%的市林业集团股份,按比例划转至县林业公司的股东,由其认缴,至此,县林业公司组建工作基本完成。(六)吸纳其他林业资产县林业公司成立第一年内,除正常谋划林业产业发展外,需特别关注其他林业资产的注入(无偿注入其他国有林业资产、探索通过合作方式取得集体林业资产经营权)。一是将林场资产确权登记过程中发现被侵占、有争议、错漏登等情形的资产,依法依规处理,属于林场资产的,继续注入市、县林业公司;二是探索划转全县自然保护区资产、湿地公园资产、乡村公园资产及新增政府投入形成的林业资产;三是持续开展集体林权资产的收储。六、政策支持(一)对事业编制身份人员参与林业公司经营管理的,3年内保留
9、其原身份,但兼职不兼薪,过渡期满后允许其选择身份待遇。(二)支持林场加快办理国有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积极维护林场国有土地的正当权利,对非法侵占国有土地采取严厉措施予以打击。(三)支持县林业公司开展辖区内林业碳汇权益资产开发收储业务;支持县林业公司兼具县级集体林权收储整理平台职能,开展集体林权收储业务。(四)支持县林业公司积极开发林下经济和森工产业,不断壮大企业实力。健全完善林业企业投融资政策,实现“盘活资源、发展产业、富裕林区”的林业综合改革发展试点目标。(五)支持国有林场承接的林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林业产业项目、林场社会化服务项目及公共服务项目,由县林业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六)县林业公司所得税
10、统一由其母公司,即市林业集团汇总缴纳。(七)按照加快国有资产(资源)盘活整合注入政府融资平台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对符合税收减免条件的,进行税收减免。七、组织保障成立县国有林场资产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和县发改委、县国资中心、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金融办、县税务局、县司法局、县乡投集团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资中心,由县国资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林业局局长、县乡投集团董事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组建工作专班,指导协调资产整合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充分履行职能职责,积极支持林业改革发展,及时研究解决林业改革发展和林业企业组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齐心协力加快县林业公司组建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