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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农村公路、旅游公路“建养一体化”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17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县级政府与省属国有企业合作建设养护普通省道旅游公路及农村公路的意见(X政办发(2018)210号)和XX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XX省普通省道、旅游公路及农村公路推行“建养一体化”示范引领工作方案(X交规划2022)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公益性项目、市场化运作”理念,有序推进我县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市场化和专业化,积极创造条件与省属国有企业衔接洽谈,达成合作意向,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公路
2、和旅游公路建设质量和养护水平,确保如期实现“十四五”期间公路建设养护目标。二、实施范围已纳入XX省交通“十四五”规划(以中期评估调整规划为准)的农村公路(含乡镇、建制村“畅返不畅”项目)以及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旅游公路建设的工作方案中确定的旅游公路建设任务;根据我县实际,急需实施的公路建设项目;我县涉及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公路建设项目。三、合作方式由县政府将拟实施的公路项目建设任务和一定期限内的养护任务打捆委托县所属国有企业XX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以下称项目业主),采用市场化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有融资能力的省属国有企业作为合作企业,双方共同签订建养一体化服务协议
3、,按协议实施农村公路、旅游公路的融资、建设及养护。XX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县政府负责“建养一体化”合作企业的招标、建设管理工作;依据项目建设及养护绩效评估情况,向合作企业支付费用;合作期(含建设期及养护期)满后项目接管等工作。合作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建设养护资金筹集、建设管理、交工验收后养护管理(合作期限原则不超过10年)。四、实施方式农村公路、旅游公路“建养一体化”按照双合同(服务协议和实施合同)的方式实施,由项目业主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合作企业,根据招投标文件签署服务协议和实施合同。合同内容及费用构成、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具体如下:服务协议:明确项目所包含项目名称、等级、数量、规模、
4、费用、养护年限、养护费标准、质量和进度要求及签约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实施合同:服务协议内包含的单个项目在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后,由项目业主根据招标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批复费用、合同谈判纪要等文件,与合作企业签订实施合同。费用构成:由建设工程费和养护服务费构成。建设工程费是指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X浮动系数+不可预见的其他费用(按实施合同约定的原则计取),不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建设项目管理费、研究试验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专项评估(价)费、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费、工程保通管理费、工程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按国务院行政主管规定计算)、预备费和资金筹措成本。养护服务费包括保洁费和小
5、修保养工程费,按照省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规定标准计取。资金来源:国家和省下达的建设补助资金或一般债券,县政府纳入预算支出的财政资金,按年度拨付的养护资金,采取“资源换资金”的方式,将县域内土地、砂石料场、矿产、旅游资源等以公开方式出让筹集的资金。县政府以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无偿提供建筑材料等多种方式支持,列入“建养一体化”的项目。支付方式:由项目业主通过向合作企业支付建设工程费和服务费来购买合同规定的建养一体化的服务,在建设期内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进度支付,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根据项目交工验收结果,原则上应支付不低于建设工程费50%的费用(具体根据单个项目实
6、施合同及补充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服务费计量:一是合作企业为本项目建设投入的符合法律及协议规定交工验收标准的资本性支出及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二是合作企业投入的日常养护费用。原则上在项目运营期内按年度等额拨付资金,且每年拨付次数不少于2次,具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费和项目业主的付款情况进行结算(若资金允许,项目业主可提前付款,结算数作相应调整)。五、职责分工(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建养一体化”推进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安排办理项目所需前置要件审批(核准)、临时场地、征地拆迁等工作。(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建养一体化”工作,负责制订工作方案,组
7、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加快实施;负责编制上报年度建设计划,积极争取补助资金;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建养一体化”项目实施,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对在建项目工程管理、质量、安全、进度、养护工作等进行指导和监督;对项目质量及养护技术状况进行评定,并按考核标准和办法进行考核。(S)项目业主。项目业主根据县政府的授权与合作企业签订相关合同、协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合同、协议约定履行项目业主职责。(四)合作企业。具体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及投入,承担项目的总承包施工及交工验收后养护期的养护工作。六、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
8、全县农村公路、旅游公路“建养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农村公路、旅游公路“建养一体化”工作的指导、协调、考核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二)强化协作配合。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的“建养一体化”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期会商、集中协调、信息共享,及时解决问题和矛盾。针对土地、规划、环保等重点难点问题,相关部门应提前做好规划调整,为项目实施预留条件。(S)强化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县、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职责和管理人员作用,并将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养经费和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村委会要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议事机制,推进“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三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体系。(四)强化奖惩考核。将“建养一体化”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对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保障、征迁协调、审批审计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协调督办、全方位综合考评。对推进力度大、实施效果好的规划内项目在计划申报、资金安排上加大倾斜、优先落实,规划外项目将积极支持调整纳入规划,争取政策支持和补助资金。对推进迟缓、落实不力的,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