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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品买卖合同标准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1、车主名称:。车牌号码:O厂牌型号:O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元(小写:元)。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元(小写:元)。2、支付时间、方式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过户手续费由方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
2、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第三条车辆的过户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在(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4、买方应按照合同
3、约定支付价款。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五条违约责任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向卖方支付违约金。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
4、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_月_日物品买卖合同标准篇2甲方:(买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安徽轮船运输有限公司(卖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购买_”轮散货_艘,双方在友好公平、互利
5、有偿的原则下,达成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一、船舶名称:_船舶概:总长:米,型宽:米,型深:米,参考载货量:吨,总吨:吨,净吨:吨,主机型号:,功率:KW二、船舶成交价:人民币万元()三、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时付定金万元(整);同意甲方派员驻船;乙方收到定金后合同生效。2、_”轮第_航次(_)完成,即货卸空后。甲方付人民币_万元(_)船款给乙方。3、余款等甲乙双方完成过户手续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万元人民币(整)四、交船时间/地点1、交船地点:2、交船时间:于第航次到达港前三天告知甲方。3、船舶所有技术资料、证书在船舶交接。除船舶人员私有财产外,属船舶的都随船。现船舶经营所用的备用金归乙方所有。4
6、、交船时乙方留给甲方燃料油吨,05、交船前船舶安全及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交船后船舶安全及一切风险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6、_年船舶挂靠费年_万元,安全管理费(体系)_万元,保险费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五、债务、债权、税务1、交船前该船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及有关社会纠纷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交船后该船所发生的债务、债权及有关社会纠纷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2、交船前该船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及派出所、村、镇、老人协会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六、如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支付购船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归乙方所有;若乙方收取定金后,不履行合同规定移交船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
7、行,不然乙方将双倍的定金额返付给甲方,并赔偿相应的损失。七、甲方办理该船登记手续,需要乙方提供相应的证明和有关复印件,乙方给予提供。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由合同履行地法院解决。九、甲方按合同要求将款项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安徽轮船运输有限公司: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中介人壹份,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中介人:年月日物品买卖合同标准篇3甲方:乙方:依据中4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标的物的种类、规格、数量及价格第二条标的物质量标准:国家标准口行业标准口企业标准口双
8、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标准编号为标的物包装和标签内容应符合相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条标的物交付方式、地点、费用承担及期限标的物按下列第种方式交付:1、甲方负责发货、2、乙方自行提货3、乙方委托提货具体如下:标的物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标的物质量合格报告或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第四条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时间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之日起日内进行验收。2、检验标准:3、检验方法:双方委托检验。4、乙方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经过检验,乙方如发现甲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一方面妥善保管,另一方面在收到甲方货物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出农业公司购销合同。书面异议,并有权拒付不
9、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货款。如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甲方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7天内予以答复并作出处理,否则,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付款:1、次结:按每次购货结算的,乙方可采取电汇、承兑汇票、支票、现金等方式付款,甲方必须在款项到达指定账户之日起日内交货。2、月结:按月结算的,乙方的当月货款,必须于次月日前向甲方结清。3、年结:按年结算的,乙方的当年货款,必须于当年月日前向甲方结清。第六条合作约定甲方按下列第种方式与乙方合作:1、区域经销:甲方为生产企业,授权乙方为甲方指定产品的区域唯一经销商,甲方在
10、与乙方的合作期内不得在同区域同类产品另设经销商。同时,乙方不得跨地区串货,否则按标的物价款外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批零关系:甲方为产品经销商,与乙方的合作关系为供货与购货关系,乙方有权就同类产品向其他经销商购货。第七条违约责任1、标的物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和第四条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2、标的物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标的物在销售期间经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抽查被判定为不合格,而乙方已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并将进货月报表如实录入的,乙方因接受行政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全额赔偿,但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质量不合格系乙方保管不善造成
11、的除外标的物在销售期间经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抽查被判定为不合格,乙方未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也未将进货月报表如实录入的,乙方因接受行政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按50%比例承担,但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质量不合格系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除外。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造成消费者农作物绝产、减产等损失的,若乙方已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全额赔偿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造成消费者农作物绝产、减产等损失的,若乙方未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按50%比例承担。3、那一方迟延交货日期或迟延支付价款的,按照每日迟
12、延部分价款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4、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30天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发货。5、乙方自提产品,如果未按甲方通知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交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6.其他:乙方有义务维护所经销的品牌农资的商业信誉,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标的物的质量,在销售中不得掺杂使假,不得通过虚假宣传等
13、不正当竞争手段销售,否则,因乙方责任导致被国家机关处罚的,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标的物价款3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八条通知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传递。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按本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等费用,应当在明确责任后7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款或扣付货款来充抵。第十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
14、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乙方:签订日期:物品买卖合同标准篇4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
15、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四条人民法院在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认定电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同时,还应当适用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二、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第五条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第六条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七条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