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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动创新政策落地示范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工作方案近年来,全省上下积极推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项目支持等创新政策落地,一大批科技型企业享受到了创新政策红利。但也存在政策应有的效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企业真正的创新需求也没有得到有效满足等问题。同时,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科研人员在企业兼职及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政策兑现,以及科研人员领办或参与创办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方面的政策兑现,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堵点。为此,省科技厅、省税务局、省政务服务中心在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建设科技政策超市推动实现科技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的基础上,推广务川县、观山湖区组织科技人员点对点服务企业落实创新政策的经验做法,
2、以研发项目为抓手,强化创新政策落地示范服务,探索建立以科技特派员为主体的项目专家服务机制,旨在推动政策真落地,找准创新真需求,解决企业真难题,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建立创新政策落地示范企业培育对象动态清单(一)遴选创新政策落地示范企业培育对象。重点围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产学研合作企业,科研人员领办或参与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以及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开展创新政策落地示范企业培育,示范带动创新政策全面落地兑现。目前,省市县三级科技、税务部门已遴选培育对象261家。(二)对创新政策落地示范企业培育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借鉴贵阳国家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通过科技政策超市平台
3、中的企业画像,获得“三星”标签及以上星级标签的科技型企业,省内注册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部备案通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有代表性的产学研合作企业,可申请列入创新政策落地示范培育企业。二、摸清创新政策落地示范企业培育对象科技需求(一)以企业研发项目为载体,建立创新政策落地示范企业培育对象技术专家服务机制。技术专家负责企业技术需求凝炼、参与企业研发项目实施、与科技部门等有关方面对接企业技术创新情况。技术专家可以是本企业技术人员,也可以是与企业合作的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如果企业有技术需求,但自身没有技术人员,也没有合作的科研人员,技术专家由科技部门协调配备。各级科技部门要与本级已经推荐纳
4、入创新政策落地示范企业培育对象的企业,加强沟通对接,结合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专员工作,明确企业技术专家。(二)以企业研发项目为载体,建立创新政策落地示范企业政策联络员服务机制。政策联络员是由省、市(州)、县(市、区)各级科技和税务部门安排的在职工作人员,负责与企业沟通并协调解决企业创新政策需求。原则上一家创新政策落地示范培育企业,科技部门配备1名科技政策联络员,税务部门配备1名税费减免政策联络员。各级科技、税务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推动创新政策落实的人员,作为本级已经推荐纳入创新政策落地示范企业培育对象的政策联络员。(三)以企业研发项目为载体,建立创新政策落地示范企业科技需求台账。科技政策联络员要加强
5、与企业及技术专家(技术联络员)沟通,结合“千企面对面”科技服务工作,指导技术联络员精准凝炼企业技术需求。技术专家(技术联络员)适时通过科技政策超市平台“创新政策落地示范企业培育”栏目提交新的科技需求。县(市、区)科技部门要在此基础上建立研发项目库。三、发挥政府有为作用和市场有效作用精准匹配对接解决企业需求(一)各级科技、税务部门要充分发挥科技政策超市平台在科技创新供给侧与需求侧供需对接作用,定期不定期将创新政策落地示范培育企业技术及人才需求推送给高校、科研院所相应的科研团队,及时向创新政策落地示范培育企业推送惠企最新政策等信息提示;要通过财政科技项目支持、企业研发奖补、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方
6、式,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科技需求。(二)政策联络员要加强与企业技术专家的沟通,围绕创新政策落地示范培育企业科技需求,用好科技政策超市和贵商易平台,线上线下结合,开展技术供需对接和科技项目申报、技术合同登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扶持、企业技术创新后补助、科研单位的科研人员兼职创新或创办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等方面政策落地操作辅导,让企业真正享受政策兑现产生的红利。各地税务部门在创新政策落地示范企业培育中,可将后续管理前移,推进税收服务主动化和便利化,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请各市(州)科技部门和税务部门于2022年7月11日前,将所辖的县(市、区)企业技术专家和政策服务员安排情况分别报送省科技厅、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