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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泉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一、总则(一)为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规(2022)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7)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是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列入市科技计划支持开展科学技术活动的专项资金。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开展各类科学技
2、术活动,主要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等。实施“揭榜挂帅”“赛马”等新型组织机制的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由市外单位承担。(三)项目经费采取包括事前补助、事后补助、一次性拨付或分期拨付等多种方式,具体支持方式在申报通知中明确。(四)项目经费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支持,放管结合、合理配置,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公正公开、注重绩效的原则进行管理。二、职责与分工(一)项目经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二)项目主管机构职责:负责研究制定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研究确定年度项目经费总体投向;负责制定并发布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
3、预决算编制;负责组织对项目经费开展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等。(三)项目实施管理机构(含主管部门,即项目任务书中的丙方,下同)职责:建立符合项目特点的经费内部监管机制,做好项目经费过程管理,强化经费使用规范性、合理性、有效性的监督力度;监督项目承担单位落实项目经费以外资金及相关配套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等。(四)项目承担单位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在项目申请、组织实施、验收等方面的经费管理职责。L负责建立和完善单位内控机制。制定和完善与项目经费管理有关的预算、支出、报销等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和公示绩效支出使用的分配制度。2 .负责建立健全科研财
4、务助理制度,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科研财务助理所需人力成本费用可由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统筹解决。3 .负责审核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按照项目有关匹配资金的约定,落实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配套条件。4 .负责据实核准项目设备费的预算调剂,间接费用统筹使用、结余经费使用、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管理工作。5 .负责在单位内部主动公开项目立项、主要研究人员、经费使用、大型仪器购置、研究成果、结余资金等事项信息,并接受内部监督。6 .负责有关财务文件的归档保存,接受有关部门的绩效考评和
5、监督检查等。(五)项目负责人(首席专家)职责:负责做好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配合项目承担单位履行项目申请、实施和验收中的经费管理职责;负责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核准项目预算调整方案(除设备费预算调增外);严格遵守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等。三、项目经费支出范围(一)项目经费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组成。项目承担单位履行本职工作的经费和其他与项目不相关的经费不在该列支范围。(二)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L设备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
6、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2.业务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档案/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具体内容可包括:(1)材料支出主要用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支出。(2)测试化验加工支出主要用于由于项目承担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限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
7、独立经济核算单位)进行的检验、测试、化验、加工、计算、试验、设计、制作等所支付的费用。(3)燃料动力支出主要用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暖、燃料消耗等费用。不能单独计量的,应列入间接费用。(4)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支出主要用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论证,以及组织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及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由其主办的会议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费用;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开展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的支出
8、。(5)档案/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资料购买及印刷、文献检索、专业通讯、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支出。除“三类高质量论文”外的论文版面费列支原则上不得超过2篇,在国家发布的学术期刊“黑名单”或预警名单上发表的论文版面费不得列支。(6)其他相关支出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上述支出之外的其他业务费支出。3.劳务费:指项目承担单位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1)项目聘用人员指项目承担单位临时聘用的科研人员和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或聘用协议等方式组织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包括
9、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科研财务助理等人员。(2)劳务性费用包括支付给项目聘用人员的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支出。(3)咨询专家的费用(以下简称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专家咨询费按以下标准执行:A.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元/人天(税后)。B.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咨询费标准为3600元/人天(税后)。以会议(包括视频会议)、现场访谈或者勘察形式组织专家咨询活动的,活动为半天的,按以上标准的60%执行;活动不超过2天的,按以上标准
10、执行;活动超过2天的,第3天及以后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邀请省外专家参加现场活动的,可给予往返补贴1000元/人次。以通过信函、邮件等通讯方式(包括非会议形式的网评)组织专家咨询活动的,专家咨询费按人次(项)计算,每人次(项)按以上标准的10-30%执行。(三)间接费用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L绩效支出。是项目承担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其支出不纳入项目承担单位绩效工资总额。2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等消耗。3 .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间接费用实行总
11、额控制,按照项目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扣除后5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为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Iooo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对数学、物理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8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四)对全时全职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的负责人(首席专家)及引进高端人才,实行一项一策、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立项签订任务书时,与市科技局商定人员名单和年薪标准,并报市财政局、人社局备案。年薪所需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单独核定,在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
12、应增加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量。(五)市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可在项目验收通过后,从市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基础研究项目经费的直接费用中,提取不超过20%的费用作为奖励经费,奖励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由单位在绩效工资总量内统筹决定,在单位内部公示。四、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与审批(-)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预算。(二)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的编制建立承诺机制。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编报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三)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1 .项目经费预算由经费来源(收入)预算和经费
13、支出预算构成。经费支出预算应当按照项目经费支出范围编制,并对各项经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等进行说明。2 .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3 .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应当根据合作协议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4 .项目经费预算应当由项目负责人、科研财务助理与项目承担单位财务人员等共同参与编制。具体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按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附件1)要求执行。(四)对利用“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科技资源能够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市科技局不再批准利用项目经费重复购置。凡是项目经费全额或部分出资新购置单台套价格50万元
14、或成套价格在100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市科技局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查重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新购置科研仪器设备预算编制审核的依据。(五)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和审批L市科技局合并技术评审和预算评审,在项目评审时同步开展技术评审和预算评审,不得简单按比例核减预算,不得将预算编制细致程度作为评审预算的因素。5 .预算评审应当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项目申报预算的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应当满足相关回避要求。6 .市科技局可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重大项目的经费预算进行评审。7 .在听取专家或中介机构评审意
15、见的基础上,由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对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对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可对经费预算组织专门论证。8 .项目立项和经费审定后,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计划和经费。(六)对批准立项并分年度实施的项目,由市科技局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将分年度项目经费直接列入年度预算,会同市财政局下达。(七)实行经费包干制的项目,无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一)市科技局与项目实施管理机构、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含预算),项目任务书中项目经费预算作为项目预算执行、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切实履行项目经费管理法人主体责任,正确行使项目
16、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建立健全项目经费内部管理制度和报销规定,明确内部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加强项目经费绩效管理,确保项目经费使用安全规范有效。(三)项目承担单位应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对项目经费实行专项管理,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四)项目经费会计核算1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健全的会计机构和内控制度,由专职的财务人员负责项目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2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不同来源的项目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即在单位适用的会计制度一级科目之下,按照规定的项目经费支出范围设置明细科目,按支出范围与标准执行,并进行会计核算。(五)项目承担单位是市级预算单位的,可一次性申请项目经费全部用款计划并自行选择支付方式随时支付;也可提起项目经费支付申请,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