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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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保证教学科研顺利进行,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防止积压浪费,损坏丢失,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按照学校要求,仪器设备由学校统一管理,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和中层部门(设备记账所归属的部门,以下简称部门)二级管理,仪器设备的购进、领出、调出、调入、增减等,均需经部门的设备具体责任人,办理有关手续,确保各项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等工作落实到位。第三条加强科学管理。各部门应配备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人担任管理工作,并且不断提高

2、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第二章管理范围及内容第四条凡是学校事业经费、基建经费、科研经费、自筹经费以及其它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自制、捐赠或调拨的仪器设备等,都属于本规定管理范围。第五条单价在IOOO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均按固定资产管理。不足1000元的其他仪器设备列为低值耐用品,按低值品管理办法执行。第六条成套仪器设备增加功能或加工改制提高质量者,按开支成本增加原值;成套仪器设备因部分毁损或拆除其原有一部分时,应减少其原值,增减仪器设备原值必须办理有关账务手续。第七条因维修、维护、更换零配件开支的费用,均不增加其原值。第三章购置第八条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根

3、据学校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需要,分轻重缓急,制定年度购置计划及三年规划,按照财力情况分步实施。第九条各部门需要新配仪器设备,按照XX工程技术学院新配设备准备工作实施意见执行。第十条对于各部门提出新增设备,必须论证使用效率,对使用次数少,投入资金多的设备,购置时应特别慎重,以求减少设备投资浪费。第四章帐卡管理第十一条所有仪器设备要严格管理,国资处与部门要设置设备总账,分户账、分类账,实行信息化管理。各部门设备帐、卡,物,必须与国资处帐、卡、物相符。第十二条购置的仪器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后,领用单位要办理领用手续,以便以后核对检查。做好技术资料分管与建档工作。第十三条仪器设备管

4、理人员要相对稳定,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实验室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使用保养制度,责任到人,国资处将定期进行跟踪检查。第十四条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变动时,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主管领导应监督交接手续的执行,如果调离人员交接手续不清,接替人员有权不接,同时,有关部门不得为调离人员办理调离手续。第五章效益管理第十五条要充分使用仪器设备,提高利用率,避免闲置现象发生。第十六条为避仪器设备免闲置,对近期不用的,部门可提出调整使用申请,国资处同意后,可调整使用,减少闲置,提高利用率。第十七条国资处参照XX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管理利用情况评价办法,适时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进行评价。对于评

5、价效益好的部门,学校给予奖励。对于评价效益差,设备闲置浪费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十八条对大型精密仪器,使用保管人必须做好原始使用记录,并按时据实填报大型精密仪器使用情况调查表。实验室主任每年要据此写出效益分析报告,作为以后安排使用的重要参考。第十九条实验室应制定有关操作规程,履行正常的使用手续,最大限度地避免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如发生损坏和丢失,应认真查清责任。由于使用人或保管人玩忽职守或保管人员人为造成损坏、丢失和浪费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并按学校XX工程技术学院资产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执行。第六章自制仪器设备及管理第二十条学校鼓励自制仪器设备。自制仪器设备应提出计划,并对其技术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及经济可能性进行论证,经批准后执行。学校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第二十一条自制的仪器设备有创新,能满足特定的教学实验与科研,经评定,与同类型的仪器设备相比,性能优良的,学校给予奖励。第二十二条自制的仪器设备纳入学校仪器设备管理。第七章维护维修与报废第二十三条仪器设备维护维修与报废,按照学校,XX工程技术学院国有资产报废管理办法、XX工程技术学院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办法执行。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国资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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