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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公司电器设备设施操作规程,为保证用电安全,控制电气伤害,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二条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履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安全文化,严格履行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及特殊工种相关安全生产职责,各职能部门领导必须严格管理本部门员工,相关技术设备部门重点管理高低压电工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定期进行安全操作等相关岗位教育培训。第三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
2、,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持证上岗。方可参加电工工作。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并且掌握触电解救法第二章安全措施第四条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第五条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OO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第六条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
3、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第七条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第八条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停电、验电、挂接地线三种。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一、停电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
4、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业;二、验电: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
5、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3、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三、挂接地线:1、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
6、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四、辅助保安线: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近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4、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5、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线。7、辅助保安
7、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第三章安全防护第九条所属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司劳动保护及职业健康规定内容,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第十条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第十一条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第十二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应使
8、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第十三条人在导线或磁瓶串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或采取其它防止导线坠落的措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结构上。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须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第十四条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导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架构上栓好安全绳,在进行中应检查瓷瓶串弹簧销子有无脱落,发现有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第四章低压带电作业第十五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
9、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锤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弹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第十六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忍气吞声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第十七条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路灯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做好相位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一颗杆上只许一人断、接
10、导线,上杆断接户线时不许在死头杆上大放,并应照看行人、车辆。第十八条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第十九条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第五章现场配电安装与检查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第二十一条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第二十二条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
11、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第二十三条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米。第二十四条水泥电杆不应掉灰露筋,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应糟朽、劈裂;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第二十五条沟槽沿线的架空线路,其电杆根部与槽、坑边沿应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第二十六条塔式起重机附近的架线路,应在臂杆回转半径及吊物L5米以外,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第二十七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第二十八条高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
12、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第二十九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三十条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第三十一条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第三十二条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第三十三条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第三十四条凡露天使用
13、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第三十五条三相胶盖闸一般只可人微言轻断路开关使用,使用三相胶盖闸时,应加装熔断器胶盖闸内不许设置熔丝。第三十六条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第三十七条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第三十八条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第三十九条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
14、装置。第四十条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第四十一条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第四十二条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各级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第四十三条触电急救:一、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
15、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脱离电源的方法:1、断开电源开关;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二、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第四十四条其余未列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第六章办公室安全用电第四十五条不要将水杯、液体容器或需要浇水的植物放置在计算机终端或其他电器设备上,溅洒的液体可能引起火灾或触电危险。第四十六条除非得到技术安全部门的批准,不能在办公区或库房
16、操作区使用电加热设备。所使用的电器必须符合安全标准。第四十七条如果发现电器设备或计算机终端冒烟,在确保安全地情况下及时拔除电源线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第四十八条长时间离开或工作结束前,请关闭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组合插座及插座电源导线应完好无损,不得吊挂使用,不允许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伪劣插座。禁止将两个及其以上的电源接线板串联使用。第四十九条任何从事电器设备维修、维护的人员必须参加相关的用电安全培训I。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高压电房只有合格电工可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第五十条维护人员随时监视高压电房和低压电室的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变电室接地检查由维护人员每年自行检查一次,避雷器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