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五莲售楼处景观工程施工合同1.1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日照五莲售楼处景观工程施工合同1.12.docx(1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五莲蓝钻庄园售楼处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日照市万升置业有限公司承包方:山东天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五莲蓝钻庄园售楼处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日照市万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山东天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工程施工内容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五莲蓝钻庄园临时售楼处景观工程1.2 工程地点:五莲县黄海路与人民路交汇蓝钻庄园项目工地L3工程内容:硬化铺装、水系统、绿化用地整理;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苗木采购、种植施工及后期养护;照明系统
2、(包括路灯、草坪灯、地灯、广场灯、射灯等)采购施工及后期维护(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适用法律法规: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性规范及标准均为本合同的组成要素和执行依据。3、计价依据3.1 本工程采用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的形式据实结算,合同价款含所有材料、辅材、运输、制作安装养护、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其中包含扬尘治理费用在内)、管理费、税金、规费、不可预见费等所有费用。竣工后按实际发生计算工程量,综合单价执行合同约定的清单报价书。清单报价内不包含的项目,可以参考类似清单单价进行调整,无类似清单的按照山东省建筑、安装、园林绿化、修缮定额组价,2006价目
3、表(人工基价44元/工日),市场人工40元/工日,工程类别三类,其中措施费、规费均不再记取,仅记取管理费、利润和税金;主材价格执行甲方认价。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合同外零星用工按100元/工日(仅记取税金)进行据实结算。3.2 本合同清单中标示为暂定价/暂估价的,在材料采购入场之前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市场考察、认价,结算时根据认价据实结算。二、双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责任1.1 提供水平标高和坐标点,配合搞好验线工作,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各一份;1.2 组织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审查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材料选择标准(苗木、石材等)、材料加工标准和注意事项、施工质量标准和质量
4、主控项目注意事项、施工工序、养护标准和操作规范等。在施工图会审阶段,乙方可以提出施工图的具体做法问题和方案优化问题,甲方须及时予以书面审核确认。为了更好的达到景观现场表现效果,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权提出优化方案,出具设计变更。施工图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文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1.3 对本工程的材料、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及变更签证。1.4 施工期间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后园林用水用电费用(除苗木养护用水电外)由甲方负责。1.5 如乙方不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书面下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有变更,按照变更
5、要求为准,甲方应及时提供变更文件。1.6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协调好周边的矛盾。1.7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2、 乙方责任1 .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施工并完成工程,达到合格标准。2 .2按工程需要提供必要的看守和管理,对其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资质、行为及后果负责,如因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3 .3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园林景观部分进行施工,并对苗木进行养护。4 .4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5 .5本工程绿化养护期为二年,铺装及其他安装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
6、坏,乙方自费予以更换或修复。苗木养护和维修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喷泉、照明、背景音乐、监控等设备的使用产生的费用和卫生保洁费用由甲方承担。6 .6为更好的保证景观效果,乙方有义务针对本工程的一些具体做法和设计缺陷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合理的建议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的变更文件作为执行依据。7 .7工程材料和施工质量要高标准要求,施工单位要对此有充分认识,树立较高的质量意识,配备素质较高的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对于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要求坚决返工,因此造成的工期拖延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材料进场前需提供样品供甲方选样,进场材料要与材料样品一致。如进场材料与材料样品不一致,甲方有权利责令退场并视情
7、节程度进行经济处罚。按照工程需要和甲方要求配备项目经理和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人员素质和数量要满足工程需要,如管理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有权利责令乙方在3日内更换项目经理或者技术人员。如技术人员数量不能满足现场需要,甲方有权利责令乙方在3日内增加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8 .8乙方严格按照指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计划调整,保证部位各工序施工高效合理,保证按期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如因乙方进度管理不到位、材料进场影响、工序衔接不合理等原因不能完成节点进度目标和整体目标,甲方将视实际情况进行经济处罚。三、工期1、 合同工期本工程工期自2018年4月3日起,18个日历天内施工完毕
8、,即2018年4月20日,按图纸设计和清单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能投入正常使用。2、工期延误2、 1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甲方未能按双方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因工程量变化(增加超过10%)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4)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12小时以上;(5)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6)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2.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申请报告。甲方在收到申请报告后2日内予以确认
9、答更,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己被确认。四、合同价款与支付1、 合同价款Ll工程合同暂定不含税总价为:/元,税率11%,税金为/元,价税合计总价为:人民币1元(大写:/整);1. 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付款节点支付工程款。1.3乙方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和双方确定的实际发生的施工内容编制造价结算,并以此作为拨款和结算依据。在施工过程中,超出图纸及预算范围的以甲方审核确认的现场签证作为结算依据。2、 工程款支付2.1、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拨付至完成工程量的75%2.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15日内拨付至结算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
10、一年养护保修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2.3、 每次付款前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甲方凭票付款,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或者拒绝付款。若发票不合法,乙方必须重新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五、竣工验收与结算1、 竣工验收1.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以上文件后7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1.2 在保修期满时进行交接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相应质保金,本工程交付甲方养护,合同即告终止。1.3 本合同涉及
11、的所有苗木,承包人包养护、包成活,苗木若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生长周期内出现死亡的,承包人负责免费补植,直至成活,补植部分的苗木养护期相应顺延一个生长周期。1.4 工程质量要求:承包人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评定标准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并满足发包人的合理要求。如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必须在发包人要求范围内进行整改。若在工期要求范围内未整改完毕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发包人可以按整改所需费用的2倍对承包人进行处罚。2、 竣工结算2.1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1.1 2结算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竣工图、现场有效签证/变更文件和签证变更审核文件;合同清单中相
12、同清单项若价格不同,结算时统一执行较低价格。2.3 乙方在竣工验收14日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措施费用已经包含在清单报价中,且一次性包死;变更签证中增加的清单项不再记取相应措施费用。2.4 甲方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6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乙方上报的结算额不得高出甲方审定结算额的5%,否则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10%的罚金,在结算款中扣除。审计结算过程中如遇特殊的争议,双方共同咨询荷泽市定额站。六、违约与争议1、违约责任Ll一方无故终止合同、恶意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支付给对方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1.2 因乙方原因工期每
13、拖延一天,罚款5000元。累计拖延达到5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公告解除合同,乙方需支付总造价的30%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1.3 工程材料、工程质量不合格,每出现一次,乙方除承担相应的返工、修复费用外,另外接受甲方RMB2000元的罚款(甲方有权优先从未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行交纳)。L4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发包人发现或知道后,随时可向承包人提出索赔。2、争议解决2.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第(2)种:(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
14、院起诉。(J)2.2争议协调或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运行,除非甲方要求停工,任何一方不得因此中断,乙方应保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七、合同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工期严重滞后,经甲方提出后仍不能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公告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1
15、)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5、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6、如果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需要作出任何变更,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只能通过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正式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第八条补充条款8.1 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乙方在采购材料前2日通知甲方(须将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的数量、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报批),经甲方及设计师与公司相关参与人员共同考察确认
16、质量、档次等技术经济指标符合要求并签字确认后方可采购,乙方采购的材料,在采购前虽经甲方进行了确认,但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其责任仍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监理单位确认的,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满足本工程报价时的承诺。8.2 2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与质量检测报告。8.3 工程变更:如需对工程进行变更,甲方应及时办理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对于下达变更通知前已施工项目的变更,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对于甲方口头提出的变更,乙方应予以执行并于2日内形成书面资料报甲方确认。乙方采购的工程变更所用材料须会同甲方、设计师与公司相关参与人员共同考察,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