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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交验后服务措施一、工程交付为保证工程及时投入使用,我公司把工程交付这项工作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来实施,在按计划完成竣工验收后十天内完成撤场,及时恢复占用的场地,除留下必要的维修人员和部分材料外其余一律撤场。二、工程回访(一)在工程保修期内至少回访一次,一般在交工后半年内,每三个月回访一次,以后每隔半年回访一次。(二)工程回访或维修时,由生产部门建立本工程的回访回修记录,根据情况安排回访计划,确定回访日期。(三)在回访中,对用户提出的任何质量隐患和意见,我方将虚心听取,认真对待,同时做好记录,对凡属于施工方面质量问题,要热心为用户提出解决办法,并责成有关单位、部门认真处理解决,同时要认真分析原
2、因,从中找出教训,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类似质量问题再次发生。三、工程服务和保修(一)我公司不仅重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而且也同样重视对工程的保修服务。从工程交付之日起,我公司的保修工作随即展开,在保修期间,我公司将依据保修合同,本着“对用户服务,向用户负责,让用户满意”的原则,以有效的制度、措施做保证,以优质、迅速的维修服务来维护用户的利益。(二)当接到用户的投诉和工程回访中发现的缺陷后,我公司自通知之口后两天内,就发现的缺陷进行确认,与用户协议返修内容,将了解的情况填入维修记录表中,分析存在地问题,找出主要原因制定措施,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主管领导审批。(三)由生产部门指派维修单位,尽快维修,维修人员一般由原项目经理部人员负责,生产部门要对维修人员进行必要的交底,要求维修人员主动配合用户单位,对于用户单位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可能地满足,坚决防止和用户方面发生争吵。(四)维修任务完毕后,通知质量部门对工程维修部分进行检验,合格后提请用户验收并签署意见,交由生产部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