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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金教发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对至学年度城区与农村学校结对共建及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安排如下:一、工作目标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探索完善教师流动机制,通过结对共建帮扶,资源共享,提高乡村学校办学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教育改革和金城教育发展需要的优秀教师队伍。二、基本原则坚持“相对均衡、资源共享;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的原则。三、范围对象(-)结对共建范围城区学校和乡村薄弱学校。(二)支教交流对象义务教育学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2、在同一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6年及以上的教师(超龄教师在身体条件允许情况下,可自愿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市局审核后可参加交流轮岗)。四、工作形式开展城区和乡村薄弱学校之间的结对共建、交流轮岗工作,助建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每年对结对的乡村薄弱学校提供一定的人力物力支持,引导优质资源向乡村薄弱学校流动,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均衡发展。五、工作程序(-)政策宣传。各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金教发U号),让教师认识到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二)确定对象。各学校要按照要求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进行统计,确定交流轮岗人员,并填写金城市至
3、学年度符合交流(支教)条件教师人数统计表(附件2)、金城市至学年度交流(支教)教师登记表(附件3)、金城市至学年度交流(支教)教师汇总表(附件4),并于7月15日前将以上三个表格纸质版(附件2、4一份,附件3三份)和电子版由教育组汇总后统一上报市局人事科(邮箱:)。(三)安排岗位。市局对各学校上报的人员信息进行汇总、分类,结合乡村学校缺教情况,将交流轮岗教师安置至有关乡村学校进行为期一年的轮岗交流。六、教师交流轮岗期间管理有交流轮岗教师的学校,要切实加强教师交流轮岗期间的管理,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确保交流轮岗工作取得实效。1 .城区学校在选派交流轮岗教师时,应按比例选派市级以上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
4、人参加交流轮岗。2 .交流轮岗教师要担任主要学科的教学,完成足额工作量,参加交流学校进行的各类活动,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起示范作用,每学期至少承担2次教学公开课,听评课不少于30节,每学期必须撰写交流心得体会文章,学年结束时撰写交流轮岗工作总结并上交双方学校。3 .派出的交流轮岗教师,交流轮岗期间的“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和“岗位补贴”由交流学校负责考核、发放。4 .交流轮岗教师由交流学校进行考核,参加交流学校的评优树模,考核结果由交流学校反馈给派出学校。七、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城区学校与乡村薄弱学校结对共建和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落实中省相关文件精神的必然要求,是
5、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学校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传,并严格按照市局统一安排,扎实做好结对共建和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全面动员,精心选派。城区各有关学校要全面动员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积极参加交流轮岗工作,尤其是要鼓励优秀教师参加交流轮岗,不得派出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教师参加交流轮岗,如有此类情况的,由城区派出学校另行更换教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三)加强考核,突出实效。各教育组、交流学校要加强对交流轮岗教师交流期间的管理,按照要求对交流轮岗教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原单位
6、反馈,计入个人交流档案。交流轮岗期间,在岗位聘用中已晋级的教师原聘岗位不变,工作成绩突出教师,派出学校可优先考虑其晋级。考核若被定为不合格等次,该教师本年度交流轮岗年限不计,视为未参加交流轮岗。(四)加强联系,做好服务。各交流轮岗教师派出学校要加强与交流轮岗学校联系,做好衔接工作,提前为交流轮岗教师做好生活保障,及时解决交流轮岗教师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交流轮岗教师适应新的环境,顺利投入到正常的工作中去。(五)搭建平台,共同提高。各交流轮岗学校,要有计划地组织交流轮岗教师参加赛教、公开课、示范课教学等教学研究活动,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交流轮岗教师人尽其用,不断成长,同时带动乡村学校教师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