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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委托生产加工协议甲方(委托方):乙方(被委托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甲方品牌产品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合作方式1、甲方授权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品牌产品内容物,并乙方灌装、包装。2、加工产品的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三、证照资料及授权文件1、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相互提供有效的证照资料和相关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 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商标受理通知书”)“生产授权书”、“商标使用授权书”、“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等资料
2、,同时授权乙方为甲方加工生产该商标产品。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资料复印件,同时授权甲方在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的产品包装上使用乙方证照文号。甲方在使用乙方证照文号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化妆品的法规要求。2、如甲方产品在市场销售中,需要办理或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产品质检报告,以及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乙方应当提供相关送检服务或申办途径,此类检验费用及申办费用由甲方承担。四、质量标准约定国家相关法规明确化妆品产品常规性质量指标包括:外观包装及标签标识指标、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和净含量指标。产品安全性、功效性为非
3、常规及交接检验项目。1、乙方为甲方生产制造的化妆品内容物的质量标准,在不违反国家、行业标准的前提下,以双方协商确认的内容物质量标准为准,双方未约定之质量项目标准参照国家、行业标准。2、甲方产品销售包装执行的法规,即产品标签标识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国家最新颁布的法规版本为准。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包装材料进行法规审核,对于不符合法规要求的包装标识有权要求甲方改进,乙方有权拒绝生产甲方包装标识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产品。3、乙方应当无偿为甲方采购的包装材料进行质量验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包材质量验收标准及实物样品作为验收依据,甲方义务为乙方提供对自采包材质量标准的培训支持。4、甲方在开发产品时
4、提出产品开发需求,乙方按需求提交“小样”供甲方确认。5、乙方在生产甲方产品时,严格按照质量控制程序以及双方书面和签样确认的产品分装规范要求、外观质量标准进行生产。6、乙方提供给的甲方的产品,按国家相关规定产品保质期为自乳化之日起一年(特殊产品的保质期以双方约定为准)。产品保质期乙方在供样时须书面告知甲方,否则,自动视为保质期为自乳化之日起年。如甲方提供的包装材料无法保证产品保质期,乙方应预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甲方提供的包材不会对产品保质期造成影响。五、产品质量责任约定化妆品生产加工过程影响产品质量因素很多,由于甲、乙双方是OEM合作方式,对产品质量问题双方应尊重客观事实,以严谨的态度分析原
5、因,积极解决问题,同时界定双方责任,各自承担相应损失。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及义务遵守国家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产品,均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2、乙方对产品内容物的安全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凡经证实为内容物、原料等原因导致的产品安全性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退货责任、并赔偿甲方包材损失。3、产品保质期内,乙方负责产品内容物质量及生产分装质量,由甲方提供的包装材料,乙方负责抽样、验收包装材料质量。经检验后产品质量问题原则上由乙方负责(但需要时间才能判断的包材质量问题除外,如判定为乙方责任,乙方须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料体损失。
6、4、 经乙方验收合格的甲方包材,后续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可以配合甲方对问题包材造成的分选、返工处理,但分选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5、因产品批次性不合格造成的产品退货,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由双方确认后方可办理。6、乙方提交给甲方的产品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经判定为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退货责任,并赔偿甲方材损失。7、乙方应审核甲方所使用的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乙方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甲方坚持使用,须由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均与乙方无关。六、生产订单及交期约定1、订单下达及确认:甲方以传真或双方
7、认可的方式向乙方下达“生产订单”,订单应加盖甲方合同章或由甲方授权人签名确认。乙方在收到订单后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约定交货期并盖合同章或由乙方授权人签名确认,并回传甲方。2、甲方下达的符合乙方最低起订量及约定交货期要求的“生产订单”乙方不得拒绝接受。如拒绝接受订单,乙方需在接到订单4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确认同意,无书面通知的,视为乙方已确认甲方订单。甲方不得单方面取消或调整订单,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同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3、 订单生效:甲方生产订单品种满足以下条件,2个工作日后自动生效:a) 产品订单量应达到乙方最低起订量IOOOO盒的要求
8、。b) 产品生产分装已经甲、乙双方确认,所有配套包材数量齐全,且检验合格;c)乙方收预付款。4、订单数量及交货期:乙方正常交货期为自订单生效之日起一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经双方协商确定交货日期,实际交货时间以订单上的双方约定时间为准。如乙方非不可抗力因素未能按约定时间交齐货物,乙方应在原定交期前7天通知甲方,并协商确定可交货时间,若协商不成或协商后仍未按协商交期交货的,乙方应每天以延迟交货产品订单总额的1.0%为货物的违约金支付给甲方。4、乙方完成订单后,对应每批交货产品向甲方提供该批产品对应的成品检验合格报告及生产批号。至少保留每批号的产品留样3份。5、乙方生产的所有产品,外纸箱上需标示有效
9、的限用日期及批号;七、结算方式及财务管理约定1、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签名确认的“产品报价单”进行核算,如包材的标识容量与实灌量有差别,以甲方确认的产品生产分装规范中标示的实际灌装量进行结算。2、结算方式:订单下达后,甲方支付订单货款的30%做为预付款,余款提货前付清。八、其它约定L乙方负责对甲方的物料进行保管,在验收甲方的物料后五日内提供准确的“入库单”、“质量检验报告单”给甲方,所有单据必须盖有乙方部门专用章,仓储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提供原物料代保管服务。九、运输方式约定1、甲方自购的包材,甲方负责通知供应商送达乙方工厂。需要乙方协助派车,甲方承担相应运费。2、 订单完
10、成后,乙方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3、长途货运,乙方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长途货运站,长途货运费由甲方自付。长途货运保险投保事宜,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要求代办,但货运过程中出现产品短少、损坏等问题时,由甲方负责与承运方沟通解决,乙方须配合甲方协助处理。十、保护知识产权的特别约定:1、乙方为甲方授权生产商,除按甲方要求生产分装甲方产品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从事甲方品牌产品的生产、销售、宣传,同时乙方无权将甲方产品委托第三方生产分装。甲方拥有该品牌的经营权,负责产品的授权生产和市场营销,乙方不得利用此关系自行生产、销售甲方产品。2、甲方与乙方仅为委托代加工关系,甲方不得将乙方“三证”用于非由乙方加工生产的甲方产品销售包装上。否则,视为甲方对乙方名誉的恶意侵害,乙方有权停止订单生产,并扣留和处理甲方全部货品。十一、其它1、合约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能随意变更和解除合约。若一方提出修改或停止执行,必须提前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生效,否则提出方须承担违约责任。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 地址: 电话:乙方:代表:地址:电话:签订口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