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集中整治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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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集中整治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有关精神,切实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维护公路桥梁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和“权责清晰、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科学长效”的治理体系,全面深化超限运输路面联合执法和源头治理,力争2个月内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半年内治超新机制基本建

2、立,超限超载率控制在3%以内,基本杜绝货车非法改装现象。二、工作措施(-)强化源头治理。1 .落实重点企业包联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属国有企业由市政府国资委负责,县属企业由县(市、区)政府负责,乡镇企业由乡镇政府负责,分别建立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台账,明确包联责任人并进行公示。大型矿山石料生产企业和年产50万吨以上重点源头单位,县(市、区)政府应安排包联单位和执法人员进驻,制作包联信息牌挂于企业门口,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19年6月)2 .货运源头企业限期安装监控系统。今年5月底前,年产20万吨以上的矿山企业和年运输量20万吨以上的货运

3、场站必须安装使用称重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否则,一律关停。市属和县、乡企业治超监控系统应分别与市、县治超监控系统联网运行,24小时实时监控企业装载情况。(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19年8月)3 .严厉查处源头企业超限装载。各级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源头厂矿企业的管控,严禁企业为车辆超限配载。源头企业有违规超限装载行为的,由市、县、乡三级分别组织公安、发改、自然规划等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处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市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4 .取缔非法装载站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

4、、区)政府组织自然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清理取缔公路沿线的非法煤场、砂石料场及其他货物分装站场,杜绝货车中途加载。(责任单位:市自然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5 .加强农村公路源头管控。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在辖区内乡道、村道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限载设施,并明确单位和人员进行维护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通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6 .加强车辆源头管控。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严把车辆牌、证、年检关,非法改装车辆一律不得办证、年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改(拼)装汽车及非法销售改(拼)装汽车行为。各县(市、区)政府组织乡镇对辖区内非法改装车辆进

5、行摸底,落实包联责任,并督促车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割除非法加高的车厢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二)强化路面执法。L充实治超执法力量。各县(市、区)应加强固定治超站的建设和管理,每个站(点)配备交通执法人员30人、公安干警8人,执法车2台,严格实行24小时执法。在中心城区周边及国省干线等重要节点位置合理设置流动治超执勤点,组建流动稽查队伍,全面布控,切实增强路面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19年5月)2 .强化路面联合执法。各县(市、区)要组织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常态化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对经检测确认

6、超限超载的运输车辆,由交通执法部门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规划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严格实行双源头倒查和“一超四罚”。公安部门依法维护治超执法的交通和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围攻治超执法人员、围堵治超站点、故意堵塞交通、集体冲卡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规划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3 .常态化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市县两级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零点行动”等集中整治行动,短期内形成强大震慑,遏制超限运输势头。市治超办每月集中组织联合治超4次以上,各县(市、区)每月组织6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

7、公安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4 .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将运输企业超限超载行为录入信用记录,对一年内3次以上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和司机,以及一年内超过10%的车辆超限运输的货运企业,上报录入交通运输信用平台并报市信用办,向社会公布,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三)推进科技治超。L科学规划设置不停车检测系统。在国省干线重点路段以及厂矿源头企业聚集区,合理规划设置固定治超站、不停车检测系统、电子抓拍系统和卸货场,形成完善的超限运输监控网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促进不停车检

8、测系统与公安信息系统联网运行。尽快打通治超信息平台与公安信息系统的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共享,实施非现场执法,提升治超效率。全市已建成的8套不停车检测系统,加快与交警信息平台联网运行;已建成的2套电子抓拍系统,公安部门尽快启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19年8月)三、工作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将治超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通行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治超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交通和公安的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治超工作。要进

9、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分解职责任务,明确县、乡及各相关部门、企业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长效常态治超工作机制。将治超工作经费和执法人员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障治超工作有序开展。(二)加强舆论宣传。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要发布通告,公开集中整治车辆超限超载活动有关规定。各地要采取召开厂矿企业座谈会、发放宣传手册、刷写宣传标语等方式,送法、送政策进基层、进企业,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充分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治超政策,对恶意超限超载的企业、车主和司机进行曝光,对守法经营的企业、车主和司机进行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治超舆论氛围。(三)强化考评问责。市政府将治超工作纳入县(市、区)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要将治超工作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组织督查督办。设置全市治超“红黑榜”,定期公布排名结果。对治超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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