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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为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学院基本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控制投资,降低造价,确保工程质量,使基本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计划管理第一条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审批。根据学院的发展目标和批准的规模,由学院领导及基建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研究后,提出方案,委托规划设计院设计编制,经规划部门同意后,报交通厅审批,使学院的基建工作按规划、按计划进行。第二条年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批。根据批准的学院总体规划及学院发展的要求,由基建办编制年度计划,分管院长审议,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后,报省厅审批。小型基建任务由分管院长审定后报院长审批。第三条年度计划的实施。年度基建计划下达后,应落实计划实施方案,落实
2、工程进度,统筹考虑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完成年度计划,批准的计划一般不能变更,确需变更时,应报请上级批准后,方能调整,严格按计划办事,不搞无计划项目,不搞夹带工程。工程开工后,应定期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分管院长和院长汇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确保万无一失。第二章设计管理第四条学院的工程设计由基建办办理第五条设计前,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基建办召集使用部门进行设计方案论证,要求使用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完整的使用要求,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基建办整理,编制设计任务书,报院长审批。第六条通过市招投标办公室以招标形式确定具有相应资质勘察和设计单位。第七条工程设计采用两阶段设计,要求设计单
3、位先根据设计任务书设计出几个不同的初步方案,经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讨论修改后选定。然后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概预算。第八条在初步设计的同时应做好工程场地的地质勘察,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第九条设计单位应按期交付全部施工图纸。图纸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达到规定要求。拿到图纸后基建办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查,对未达到初步设计或设计合同要求的方面,应提出书面意见,送设计单位调整。第十条工程设计不搞无证设计和私人设计,付款要符合财务规定,设计取费要符合国家规定。第十一条初步设计完成后即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然后办理审查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完成后申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和消防审查意见书,并
4、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证等手续。第十二条校内零星小工程的设计由基建办承担。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十三条凡开工的项目均应按规定签订勘探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第十四条通过招标形式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活动,确定施工及监理单位并与之签订合同。第十五条在招投标活动中应严格程序,依法办事,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对中标单位应及时签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备案。第十六条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应签订相应的工程建设廉政合同,一并存档。抓好基建的廉政建设(见附件一),确保工程优良,干部优秀。第十七条签订合同时应由基建办公室讨论,经分管院长同意后,
5、报院长审批。第十八条省厅审批立项的基建项目全部实行工程监理制。通过招标形式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单位必须对工程实施全面质量控制和管理。第十九条合同的签订应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按规定要求办理,以确保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签订的合同内容执行。第二十条有关优惠和费率浮动情况均应积极争取并在合同中写明。第二十一条合同终止执行后,应向分管院长汇报合同执行情况。第二十二条50万元以下的小型基建项目,原则上由学院公司承担;50万元以上的配套项目,由公司按省厅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后,也可由公司承担。公司不能保证工期的项目,可由基建办、总务处、纪检室、工会等部门组成招标小
6、组,按招投标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招标。第二十三条合同办理完毕后,持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到监督站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持建筑工程许可证申请表到当地建管机构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办理开工报告,落实资金。第四章施工管理第二十四条认真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做到三通一平。第二十五条施工管理要抓重点、抓关键、抓要害,狠抓开工、竣工和隐蔽工程阶段的施工。第二十六条建立工地巡查制度(见附件二)。基建办所派工地代表必须熟悉检验标准、验收规范及合同内容和设计上的要求。第二十七条开好施工图会审会。组织施工单位提前熟悉图纸,经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了解设计要求,消除图纸差错,修改不符合合同的设计,确定增减项目,
7、统一标准,做好图纸会审纪要,签证后共同执行。第二十八条认真地合理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认真审查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第二十九条加强多级管理,实行层层把关,从源头上抓好施工企业管理,严格施工,抓好自检,监督,管理,签证。基建办实行工地代表负责制,做好监督检查,要认真检查施工是否按照规范进行操作,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质量标准。同时邀请监督站做好监督工作,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力度。第三十条完善基建办会议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工地会议(见附件三),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参加,检查、分析施工进度和质量,强调安全和文明施工(见附件四),解决工地存在的问题,协调各方关系,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第三十一条开工前
8、要检查施工放样是否准确,固定标志是否牢固。第三十二条施工所用材料、工程设备要实地考察(见附件五)。考察合格的要有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必须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品级,要检查钢材、水泥及赴的试验是否按要求及时送验,报告是否齐全,不合格材料一律拒绝使用。第三十三条定额中允许调价及学院指定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由基建办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招标小组通过招投标采购或按学院物资采购办法办理,实行阳光购物,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注明。材料或设备的价格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第三十四条材料、设备的更换及价格的调整,必须由基建办写出书面报告并经学院领导审批,报告中应说明更换及调整理由以及质量影响和造价的变化。第三十五条认真做好隐
9、蔽工程验收。仔细检查定位、标高,要做到验槽、验土质、验钢筋,尤其是基础部分的处理情况。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主管人员都应参加验收,认真做好验收记录,办理签证手续,不得过后补办。第三十六条认真做好构件的验收,对浇注梁、柱、板等重要构件,施工人员必须跟班作业,对原材料、配合比、硅拌和情况、下料振捣、构件养护等,要直接检查、监督。第三十七条认真做好中间验收。当工程主体完成后,由基建办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在监督站的监督下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解决并做好中间验收记录。第三十八条加强设计变更管理,严格按图纸施工。对必要的设计变更,施工人员必须及时汇报,经基建办研究
10、报分管院长审批,并告知设计和勘察单位同意后,由监理签发变更令,组织实施。第三十九条严格控制各项有关费用的签证,特别是活口费用部分,如土方、基础工程及排水方面。工地代表及旁站必须跟班监督及时记录,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证。第四十条施工人员必须填写施工日志,收集整理文件资料,做好归档准备工作。第四十一条工程交工后,在保修期内,对发现的质量问题,由基建办及时与施工单位联系处理。第五章验收管理第四十二条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的重要环节。必须认真细致全面,严格按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精神执行,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第四十三条初步验收:在工程即将
11、竣工前,由基建办会同施工单位、监督单位及设计单位,对整个工程全面验收,逐层逐间分部位仔细检查,做好详细记录。重点查图纸变更部分,查内墙、外墙、油漆及门窗的安装质量,查水、电、卫、暖的安装质量,尤其是上下水。查出的问题交施工单位限期返修;返修完毕后,由基建办再次检查验收,直至达到规范要求。第四十四条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土建部分按设计要求全部完工,返修项目己合格完成。水、电、暖、卫按设计要求全部安装完毕,调试合格,使用畅通。供电、通讯、给水、排水与外管网接通。报验资料完整,手续齐全。竣工条件具备后,施工单位向基建办提出申请,由基建办组织五大责任主体按国家验收规范进行质量验收,由监督站
12、监督,并办理质量验收手续。然后基建办分别请消防、环保、地质及规划验收。第四十五条竣工后的交接:工程竣工验收后基建办组织总务处和使用部门逐层、逐间、逐项进行交接,对交接中发现的问题,交施工单位限期解决。确保工程满足使用要求。第四十六条工程竣工后所有资料及时归档。第六章资金管理第四十七条学院的所有工程应做到设计有概算,施工有预算,竣工有决算。第四十八条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及施工进度及时编制计量支付报省厅审批拨款,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第四十九条工程拨款要严格按合同执行。应做到及时割算,及时拨款,每次拨款情况监理应审核签字并经工地代表和科室负责人确认后,报分管院长和院长审批。第五十条基建办应经常向
13、分管院长汇报基建情况,使领导充分掌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下一步工作安排及需解决的问题等。第五十一条工程决算时应准确计算工程量,正确套用定额和有关收费标准,合理计价。坚决防止增算工程量,多算三材,高套冒领,多滚费率,多收间接费,小数点错位等问题发生。第五十二条工程决算后,应报省厅进行决算审计保证资金的正确使用。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五十四条附件:1 .廉政责任制度2 .工地巡查制度3 .工地例会制度4 .基本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基本建设材料、设备考察办法附件L廉政责任制度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各项
14、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二条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廉政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第三条所有业务活动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的利益,坚持按规章制度办事。第四条做到不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
15、健身、娱乐等活动。第五条加强学习廉洁自律,提高办公室人员的政治素质,增强约束力,构筑思想道德防线。第六条自觉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定,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实现办公室无不正之风及个人无违法违纪。第七条若有违反廉正建设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附件2工地巡查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抓好施工质量和进度是基建办公室的重要工作,为此,基建办公室建立了工地巡查制度使基建人员勤于动腿、深入现场指导工作。第一条巡查制度分为按岗位职责个人巡查和集体巡查两种形式。第二条个人巡查每天数次,至少两次。个人巡查就是按照分工负责制的要求,深入现场去落实自己的分管的工作。第三条分管技术和施工的重点巡查建筑质量是否符合施工规范,有无偷工减料,野蛮施工现象。第四条分管材料的重点巡查使用的材料是否合格,有无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现象,分管资料的要检查资料是否真实及时,是否齐全。第五条负责人要深入现场要巡查全面工作,查质量,查进度,查安全,查管理,查文明工地和文明施工。第六条集体巡查每周数次,至少一次,基建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集体巡查就是逐工地、逐工段、逐分项工作一个一个地巡视,一项一项的检查正在施工中的工作。发现分析原因,提出措施,及时整改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同时也要检查管理的工作情况,使之充分管理作用并且不定期请质量监督站到工地检查指导,确保工程万无一失附件3工地例会制度为了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