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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丰2022-13号等4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以及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丰2022-13号等4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拍卖出让,出让人为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拍卖文件由我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具体组织实施由我局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办,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竞买人的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现场竞价及竞得者的确认。拍卖出让过程委托公证机构进行公证。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人员为拍卖工作人员。二、拍卖出让活动时间、地点拍卖时间:2022年10月20日9:OOo拍卖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海大厦)A幢442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限房价、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当拍卖溢价率达到15%时(即丰2022-13号地块总价10235万元,平均楼面地价2241.6元/平方米;丰2022-24号地块总价180090万元,平均楼面地价1
3、5829元/平方米;丰202230号地块总价47610万元,平均楼面地价3552.9元/平方米;洛2022-5号地块总价72795万元,平均楼面地价5849.5元/平方米),采取熔断机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当即现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四、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和相关要求:(一)地块的基本情况1.丰2022-13号地块。该宗地即2020-3号储备用地,位于丰泽区北峰街道,东至规划18米宽支路,西至规划招联路,南至规划纬三路,北至规划18米宽支路,土地面积15219.77平方米(约合22.83亩)。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主要技术指标为:容积率3.0以下LO以上,
4、建筑密度22%以下,绿地率30%以上,建筑高度80米以下,部分建筑高度可突破至100米(IOO米建筑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5%)o建设内容为住宅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2.丰202224号地块。该宗地即2021-19号储备用地,位于丰泽区,南临海韵街,东南至毓才街,北至宫口路,西临规划61号路,土地面积87517.1平方米(约合131.3亩)。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主要技术指标为:容积率1.3以下LO以上,建筑密度30%以下,绿地率30%以上,建筑高度18米以下。建设内容为住宅及商业等配套设施。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误差不超过100平方米)。3.丰2022-
5、30号地块。该宗地即2022-31号储备用地,位于丰泽区东滨大道东北侧、纬五路南侧,土地面积5360141平方米(约合804亩)。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主要技术指标为:容积率2.5以下,建筑密度20%以下,绿地率35%以上,建筑高度80米以下。建设内容为安置型商品房,如设置商业建筑,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以下。4.洛2022-5号地块。该宗地即2022-L03号储备用地,位于洛江区万安街道后墩社区,北至新城路,东临滨江路,西侧、南侧为山地,土地面积68214.20平方米(约合102.32亩),其中居住用地59260.2平方米,配套公园绿地约8954平方米(公园绿地不计入下列规
6、划指标的计算基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设施用地、公园绿地。主要技术指标为:容积率2.1以下1.0以上,建筑密度23%以下,绿地率30%以上,建筑高度36米以下(在满足城市天际线控制要求下,部分可突破至60米以下)。建设内容为住宅及商业配套设施。其中商业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为3800平方米(200平方米)。(二)规划指标和相关要求1 .上述地块竞买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2 .丰2022/3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等,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方,与项
7、目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建成后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有权机构。3 .丰2022-24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等,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方,与项目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建成后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有权机构。4 .丰2022-30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幼儿园、公厕等,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方,与项目
8、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建成后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有权机构。5 .丰2022-24号地块、洛2022-5号地块,竞得人应建设集中商业,并进行整体经营,不可分割销售、不可分割转让。6 .丰2022J3号地块竞得人应在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该地块安置型商品房回购协议。回购价格为住宅5820元/平方米,非人防地下室的标准停车位回购价格按标准位15万元/个。7 .丰2022-30号地块竞得人应在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该地块安置型商品房回购协议。回购价格为住宅
9、6716元/平方米,商业用房回购价为8000元/平方米,非人防地下室的标准停车位回购价格按标准位16万元/个。8 .洛2022-5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幼儿园(幼托)等设施,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方,与项目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否则住建部门不予核发预售证,建成后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有权机构。9 .洛2022-5号地块配套的公园绿地,应依山就势,按城市公园和城市绿廊要求合理设计建设,配套公园绿地应预留原上山道路通行需求,不得用于小区停车,不得
10、封闭管理,应对外开放。用地面积约8954平方米。可依据地形地貌,适当调整形状,但位置原则上不得改变,用地规模不得缩小。10 .丰2022-13号、丰2022-24号、丰2022-30号地块由非泉州市丰泽区的法人竞得的,须在泉州市丰泽区注册成立新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洛2022-5号地块由非泉州市洛江区的法人竞得的,须在泉州市洛江区注册成立新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11 .丰2022-24号、洛2022-5号地块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承诺,如竞得地块,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同意该项目商品房的预售价格受政府调控。其中丰2022-24号地块商品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24998元/平方米
11、(毛坯)、洛2022-5号商品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12900元/平方米(毛坯)。12 .丰202224号、洛20225号地块的可销售房源应全部按程序办理预售手续并向社会公开销售。严禁采取“以房抵债”、股东或特定全体垄断房源、办理自有产权等方式逃避公开销售,否则住建部门不予办理合同网签备案,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13 .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该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股东违规提供的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融资便利,不是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是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是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
12、借款,不是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事项的承诺书及商品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并主动配合出让人及组织方进行资金审查。若竞买人资金来源未通过审查的,同意出让人或组织方取消竞买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若竞买人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并解除,已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不予返还。14 .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要求,上述地块的装配式建筑应占新建建筑面积30%以上。15 .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意见(2018202
13、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号)要求,上述地块的建筑单体质量要求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16 .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及商办类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75号)要求,上述地块开发建设应符合新建商品住宅建设品质提升事项要求。五、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列入福建省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人“黑名单”的企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
14、单独申请,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竞买。对于出现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报名参与同一宗地竞买,该类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将按照各竞买人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先后顺序确定。经审查,最先提交完整报名材料(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且符合申请条件)的竞买人享有竞买资格;同时递交完整报名材料且确定符合申请条件的,以保证金交纳时间在前的确定享有竞买资格。最终确定享有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将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书一经发出,其余竞买人均不享有竞买资格。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账号在竞买人索取出让文件时,由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另行发放。
15、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丰2022-13号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o丰2022-24号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叁亿贰仟万元整(320,000,000.00)。丰2022-30号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捌仟贰佰捌拾万元整(82,800,000.00)。洛2022-5号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亿玖仟万元整(190,000,000.00)。六、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拍卖出让文件索取竞买人可于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8日,到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
16、务中心4楼450室购买索取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具体包括: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字(2022)6号)2 .泉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3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文件(复印件)4 .竞买申请书5 .竞买承诺书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 .授权委托书8 .竞买资格确认书(样本)9 .成交确认书(样本)10 .地块宗地图(复印件)11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红线图(复印件)12 .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13 .各相关地块回购协议(二)提交申请竞买人应于2022年10月18日17时前,到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50室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报名),所有申请文件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