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的基本结构.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实践的基本结构.docx(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实践的基本结构人的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的客观过程,是实践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必须借助于一定的手段和工具,即实践的中介。实践的主体、客体和中介是实践活动的三项基本要素,三者的有机统一构成实践的基本结构。第一,实践主体D在实践活动中,实践主体是指具有一定的主体能力、从事现实社会实践活动的人,是实践活动中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素,担负着设定实践目的、操作实践中介、改造实践客体的任务。实践主体的能力包括自然能力和精神能力,精神能力又包括知识性因素和非知识性因素。其中知识性因素是首要的能力,既包括对理论知识的掌握,也包括对经验知识的掌握;非知识性因素主要指情感和意志因素。实践主
2、体有个体主体、群体主体和人类主体三种基本形态。第二,实践客体。实践客体是指实践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实践客体与客观存在的事物不完全等同,客观事物只有在被纳入主体实践活动的范围之内,为主体实践活动所指向并与主体相互作用时才成为现实的实践客体。实践客体也有不同的类型:从是否为实践所创造的角度看,可划分为天然客体和人工客体;从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两个领域相区分的角度看,可划分为自然客体和社会客体;从物质性和精神性相区分的角度看,可划分为物质性客体和精神性客体;等等。第三,实践中介。实践中介是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手段的程序和方法。实践的中介系统可分为两个子系统:一是作为人的肢体延长、
3、感官延伸、体能放大的物质性工具系统,如各种机器系统和动力能源系统。火车、电脑、雷达分别是对人的腿、脑、眼功能的延伸和放大。二是语言符号工具系统。语言符号是主体思维活动进行的现实形式,也是人们社会交往得以进行的中介。正是依靠这些中介系统,实践的主体和客体才能够相互作用。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关系,包括实践关系、认识关系和价值关系,其中实践关系是最根本的关系。实践的主体和客体与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仅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而且首先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认识客体的过程,也是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和改造,说到底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又构成了
4、价值关系。实践的主体、客体和中介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因而实践的基本结构也是历史地变化发展的,这种变化主要表现为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主体客体化,是人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本质力量作用于客体,使其按照主体的需要发生结构和功能上的变化,形成了世界上本来不存在的对象物。它是人的体力和智力的物化体现,是主体的本质力量通过实践活动积淀、凝聚和物化在客体中。实际上,人类一切实践活动的结果都是主体客体化的结果。在主体客体化的同时,还发生着客体主体化的运动。客体主体化,是客体从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结构的因素或主体本质力量的因素,客体失去客体性的形式,变成主体的一部分。例如,主体把物质工具如电脑、汽车等作为自己身体器官的延长包括在主体的活动之中,把作为精神性客体的精神产品、先进理念和思想转化为主体意识的一部分,都属于客体主体化的表现。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是人类实践活动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它们互为前提、互为媒介,人类就是通过这种运动形式不断解决着现实世界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