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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常暴露于职业危害中,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预防和控制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感染和职业损伤,特制定本制度。一、严格执行标准预防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二、加强职业防护及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预防职业损伤及职业暴露。三、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增强安全意识,采
2、取各种形式做好个人防护。四、医护人员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使用和处理锐器物。五、认真执行医院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工作制度。六、认真执行医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七、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具体措施。(一)对从事放射、核医学的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体检单位: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防护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配带个人剂量计;每年享有一个月的休假,并享有相应的卫生津贴;科主任定期组织本科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法规、专业技术的知识培训,制定并落实放射事故预防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制定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对放射设备进行稳定检测和校正,使之
3、处于安全状态,防止因电力辐射造成身体损害。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二)医院和科室按要求提供足够数量的防护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并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内使,专人管理及时补充。(三)加强医务人员的健康监测,进行岗前体检,定期体检(每年次),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实施计划免疫接种。(四)实施标准预防的措施,在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帽子,必要时戴防护镜,穿隔离衣或围裙,若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必须戴双层手套,操作完毕,脱手套并洗手、消毒。(五)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操作时,要保证充足的光线,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使用后的锐
4、器直接入利器盒,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不套回针套。(六)正确使用化疗药物及各种消毒剂,防止因化学因素导致医务人员的职业损伤。(七)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污物及废弃物的正确处理方法,以切断感染途径。(八)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处理程序:报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进行局部处理f填写报告卡,报告相关部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一到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皮肤性病科、感染性疾病科就诊随访和咨询。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疾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在发生科室完成):1 .用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2 .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3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