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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会议管理和决策机制,实施民主化、科学化的管理,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做好各项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的会议按决策的方式和议定事项的内容要求分为经理办公会议、工作会议、碰头会、专家委员会会议、决策委员会会议。第三条上述会议均由总经理主持,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召集、准备资料和会议记录。第二章经理办公会制度第五条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时间定为每周一上午9:30,总经理也可视情况随时召开。第六条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也可由总经理视情况指定一位副总经理主持。第七条经理办公会的出席人员为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综合管理部经理、各部门经理。总经理在认
2、为有必要时,可批准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第八条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会,应事先获得总经理批准。第九条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请董事长出席。第十条综合管理部负责经理办公会议的会场准备、资料准备和会议记录。第十一条经理办公会主要内容:(一)学习传达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领导的有关指示、决定,研究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二)讨论、决定公司经营运作的中、长期计划及相关的经营策略。(三)讨论、决定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四)讨论、决定公司机构的变动和有关制度的制订、修改。(五)讨论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提交办公会研究的其他问题。(六)决定近期工作。(七)讨论公司人事、财务问题
3、。第十二条经理办公会的议事程序:(一)由总经理直接提出议题,也可由其他参会人员事先提出议题,由综合管理部交总经理审定后提交会议讨论。(二)与会人员可就议题充分发表意见,阐述观点,但发言应切中题意,切忌冗长和重复。(三)总经理作会议总结,并就议题作出决定。总经理的决定为办公会的最终决定。第十三条经理办公会议定的事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整理成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经总经理审阅后印发执行。第十四条经总经理审定的会议纪要,由综合管理部呈送董事长、总经理各一份,并发送到副总经理以下公司领导及部门,综合管理部另留存档。第十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会议议定事项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办,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汇报。第三章工作会议
4、制度第十六条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时间定为周五下午。第十七条工作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第十八条出席会议的人员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及全体员工。第十九条会议内容:(一)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传达上级领导要求在全体员工中传达的有关指示、决定;宣布公司制定的制度规定;通报公司情况;宣布公司通知、决定;布置工作等。(二)各部门汇报、总结本周或近期工作情况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三)讨论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需要各部门进行协调、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四)讨论公司机构变动和有关制度的制订、修改。(五)总经理认为有必要请全体员工讨论决定的其他事务。第二十
5、条会议议题,由各部门经理首先提出,也可由总经理直接提出,经综合管理部统一整理后交会议讨论。第二十一条工作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综合管理部整理成会议决定或纪要。公司领导在会议上的讲话,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整理成讲话纪要,经有关领导审定后印发给各部门传阅。第二十二条交各部门传阅的会议文件,按综合管理部指定的传阅顺序传阅完毕后,再由综合管理部收回存档。第四章碰头会制度第二十三条碰头会是指因某个具体事项需要立即进行研究并作出决定而随时召开的、仅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第二十四条会议的召开时间、研究的内容和参会人员由总经理指定。第二十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到会并做会议记录。第二十六条经碰头会决定的事项
6、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督促催办。第五章专家委员会会议制度第二十七条专家委员会是指因某个(组)担保(投资)项目,需要邀请公司专家委员会成员进行项目咨询或决策支持的专门会议。第二十八条会议的时间、研究内容及参会专家由总经理确认。第二十九条会议形成的意见,将以专家委员会会议纪要及意见书的形式、并由参会专家签字确认后,供业务部门及决策委员会参考。第六章决策委员会会议制度第三十条决策委员会是在对项目进行最终决策,判断结论的正确性、可行性,分析评价该担保企业与项目的软环境,进行宏观协调平衡而召开的专门会议。第三十一条决策委员会是由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以及稽核员组成,召开时间由总经理确认
7、。第三十二条决策委员会将出具决策意见书,对提交会议的项目进行明确评价,并作为公司最终意见,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经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修改时同。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执行。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公司领导班子会议规程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会议管理和决策机制,实施民主化、科学化的管理,并进一步强化公司领导集体的核心决策能力,使各项工作职责明确、有序到位,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领导班子会议的主要职能:(一)学习传达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领导的有关指示、决定,研究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二)讨论、决定公司经营运作的中、长期计划及相关的经
8、营策略和发展战略。(三)讨论、决定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四)听取并审议公司各项工作的实施、进展、完成情况。并决定近期工作。(五)讨论、决定公司机构的变动和有关制度的制订、修改。(六)讨论公司人事任免、变动和工资政策。(七)讨论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重要事项。(八)讨论会议成员认为有必要提交会议研究的其他问题。第三条会议的组成人员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律师、首席经济师、首席会计师。在会议认为有必要或有要求时,可批准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第四条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第五条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会,应事先获得总经理批准。第六条综合管理部负责会议的会场准备、组织召集、资料
9、准备和会议记录。第七条会议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时间定为每周一上午8:30,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第八条会议的议事程序:(一)每周五下午17:00前各会议成员将需汇报的工作和将上会提交的议题提交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报请公司领导统一安排会议议程和通知参会、列席人员。(二)会议成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内容,应充分准备;在会议中就各自分管工作、相关议题充分发表意见,阐述观点,发言应切中题意,切忌冗长和重复。(三)董事长、总经理作会议总结,并就各项工作、议题作出决定。第九条会议议定的事项、形成的决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整理成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经总经理审阅后印发执行。第十条经审定的会议纪要,由综合管理部呈送各会议成员及相关部门经理,需全员传阅的由综合管理部统一下发。第十一条综合管理部负责会议议定事项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办,并将结果进行汇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