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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仪器设备溯源程序1 .目的对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的检测设备、标准物质进行控制,以保证检 测结果能溯源到国家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基准。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全公司的检测设备的溯源性管理。3 .职责3.1 质管部为测量溯源性归口管理部门,对测量溯源有效性负责。负责全公司设 备检定/校准计划的编制、下发及组织实施、选择计量部门、建立检测设备计量 检定台帐、组织计量送检或联系到现场检定,自校规程(方法)的审批和备案; 计量检定标识的管理等。3.2 质管部应建立检测设备计量台帐,内容包括:仪器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测量范围、准确度、检定周期、 检定单位、检定日期、检定结果等。3.3
2、 质管部负责检定/校准证书的归档保管。3.4 各检验室负责制定自校/检规程(方法),并按规程对设备进行周期校准;同 时,对检定/校准证书是否满足使用要求进行审核,并保存使用复印件。检验室应指定计量管理兼职人员,负责本室检测设备的计量管理工作。4 .检定/校准计划和程序4.1 计划的编制5 .1.1质管部对用于检测的设备,包括辅助设备,凡对检测结果的准确度或有效 性有影响的,均纳入周期检定/校准计划,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并按下列 规定确定设备计量检定/校准周期:a.设备的计量检定周期在规程中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b.未规定计量检定周期的,应根据设备使用的频繁性、严酷性和使用环境 对公司要
3、求的测试精度的影响来确定检定周期;c.对设备配重、玻璃器皿、钢直尺等不易改变测量特性的器具,可作一次 性校准/计量检定。6 .1.2根据检测设备的准确度等级和用途不同,按下列原则选择计量检定机构: 4.1. 2.1我公司的最高计量标准和本公司检测设备,按量值传递关系送上一级法 定计量检定机构或国家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检定和校准。4. 1.2.2对国家目前尚无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上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无法 检定/校准的测量和检测设备,按JJGlO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规定 编制自校(检)规程或方法,经质管部审核、批准后,进行自校(检)或通过实验室 间的比对等形式来保证量值的准确,4
4、. 1.2.3对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检定/校准时,选择的机构应是经实验室认可或法 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机构,授权或认可范围涵盖委托的项目。 质管部负责收集待选机构的资质证明及必要的其他材料,编制检定/校准机构名 录报技术负责人批准。4.2 计划的下达质管部根据送检计划(含自校/检的检测设备)提前一个月下达送检通知单或 通过局域网通知各检验室。4.3 计划的实施4. 3.1质管部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送检,各检验室根据工作需要与质管部商定送 检设备一览表,由质管部于规定日期将有关的仪器设备送到指定的校准实验室检 定或校准,需临时检定的仪器设备,由检验室与质管部协商送检。4. 3.2对大型检
5、测设备和需要到现场检定/校准的检测设备,质管部按各检验室 提出的需检设备目录统一组织校准实验室来人检定或校准。来人检定或校准时, 检验室应有人负责与来人在检定或校准期间的联系和提供检定或校准工作的方 便。4. 3. 3当地无法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每年由质管部集中组织一次向国家级计 量检定机构送检,检验室派员参加。个别仪器设备需要其他地方检定或校准的, 个别联系送检。4. 3.4检验室按计划由已取得岗位证书的检验人员按自校规程(方法)规定的校 准内容进行自校自检,同时填写自校自检的原始记录,检验人员根据原始记录填 写“测试证书”,质管部批准。质管部根据“测试证书”的检验或校验结果发放 检测设备
6、计量状态标识。质管部负责“测试证书”和原始记录的归档。4.3.5对既无检定规程又无法编写自校自检规程(方法)的检测设备,要用同等型 号的三台仪器设备比对,检验室并对比对结果进行分析,以保证公司用的检测设 备的计量性能符合测量和检测的要求。4. 3.6新购入和修理后的检测设备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方能使用,同时,由质管 部编入周期检定计划,在用计量器具计量检定必须按“检测设备计量检定台帐” 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测设备损坏后,检验室应立即书面报质管部并填写检测设备 维修和停用申请表,室主任签字同意后报质管部批准并发放停用标识。质管部组 织修复。4. 3. 7使用频率很低的设备;超过检定/校准周期的计量器
7、具,工作暂不需要的; 可书面申请缓检停用,用前计量检定/校准,质管部根据书面申请发放停用标识, 检验室就地封存并贴标识。在承接相关检验任务时应考虑设备进行校准/计量检 定的占用时间。4. 3.8量器具损坏、丢失的应填写量器具损坏、丢失情况表,由室主任签字后报 质管部。质管部根据填报的情况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确认损坏程度并作出处理决 定。丢失的量器具按原值的50%扣赔款。4. 3. 9计量器具除定期校准外,还应按规定随时通过与参考标准比对保证其准确 度,参考标准的使用范围仅限于与工作仪器设备的比对。4.3.10对外分包的仪器设备,溯源体系应能满足我公司要求,必要时应能提供 检定或校准状态的证明。4
8、. 3.11对便携式仪器要有借出手续,经仪器公司在室主任同意后,借用人将该 仪器现状记录在借用记录中,注明借用单位和借用人,并填写使用前后的仪器状 态记录。4. 3. 12送检的检测设备证书取回后,设备使用人员或室主任对校准和测试证书 审核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并将原件交质管部,质管部计量管理人员将新的检定时 间输入微机,于3日内将证书复印件及标志交检验室计量兼职人员或室主任并办 理交接手续。4.4检测设备失准时的处理发现检测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检验室应立即向质管部报告,由质管部组织 有关人员评定已检测的结果的有效性,并决定采取措施:4. 4.1停用失准的检测设备;4.4.2检查上一次检测记录,需
9、要时或可能时再证实;4. 4.3评审已检测的结果,需要时追回并隔离已检样品,并可用另一台同类设备 进行重新检测比较检测结果;4. 4.4重新检测的结果证实已发出的检验报告有误时,应按报告编制规范要 求,发出更正报告;4. 4.5重新评价失准检测设备的检验方法、检定周期及维护方法等。检验室根据上述要求采取相应措施。4.5 志4.5.1 对公司有设备实行标志管理。其使用范围为:a.合格证(绿色)计量检定(包括自检自校)合格者;设备不必检定,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如计算机、打印机);设备无法检定,经对比或鉴定适用者。b.准用证(黄色)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公司用功能正常,且经校 准
10、合格者;测试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但检验工作公司用量程合格者;降级使用者。c.停用证(红色)检测仪器设备损坏者;检测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不合格者;检测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检测仪器设备超过检定周期者;检测仪器设备缓检停用者。4.5.2 对一些辅助设备或对检测不出数据的设备,由检验室提出办理非计量申请, 报质管部批准后,贴非计量标识。4. 6期间核查对使用频率高或数据易发生偏离的设备和参考标准物质,在两次检定/校准 期间进行核查。每年一月底前,各检验室向质管部提交期间核查计划,确定需核查的仪器、 设备,制定核查办法,质管部负责督促各检验室按计划落实测量和检测设备及标 准器在两次检定/校准期间按
11、计划核查。对经核查不符合要求的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书面报质管部修理或委外修理。 5.计量标准1.1 为保证计量标准及测量设备的量值溯源,本公司对公司用的计量参考标 准和对检、校结果准确性有影响的测量设备编制计量仪器设备量值传递溯源框图 (见手册附件6),标明公司采用的溯源方法。计量参考标准由经认可的机构或 法定计量机构进行测量。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在 其检测结果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 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出现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检验检测机构的参考标 准应满足溯源要求。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 验检
12、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1.2 计量标准应专人使用、保管和维护,并能确保标准不用于其他目的,只用于 校准。1.3 对小容量玻璃容器计量检定,有关检验室应建立玻璃容器计量检定台帐,应 设专人管理,负责安排检定,并作好每件每次检定记录。6 .标准物质6.1 检验室一律使用有证并能溯源到国家(国际)基准的标准物质,并按规定程序 和计划检查标准物质的有效性,以保证对其检测结果的准确性。6.2 2质管部编制标准物质一览表并发到使用标准物质的检验室,对即将到期的可 重新检定或定值的标准物质下达通知到有关检验室,检验室负责重新检定或索取 新的标准值。检定后的证书原件交质管部,质管部复印证书后,将证书复印件交 检验室,并在微机中输入标准物质新的有效期,将证书原件存档。6.3 对计量标准、标准物质的运输、安全处置、使用和储存,按设备管理及维 护程序。7 .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记录管理程序主要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校准一览表标准物质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