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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创板上市公司可转债开始转股(此公告涉及业务流程及操作,请按相关要求逐项编制公告,勿随意删改)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转债代码:转债简称:XXXX股份有限公司关于“XX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重要内容提示:转股价格:XX元/股转股期起止日期: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一)可转债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基本情况,包括注册文号、发行时间
2、、发行数量、面值、发行总额、期限等。(二)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基本情况,包括核准上市文号、上市日期、可转债交易代码、可转债简称等。(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XX转债”自XXXX年XX月XX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二、XX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一)发行规模:(二)票面金额:(三)票面利率:(四)债券期限: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五)转股期起止日期: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六)转股价格: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一)转股申报程序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
3、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XX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IOoO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兑付。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IOO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二)转股申报时间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XXXX年XX月XX0至X
4、XXX年XX月XX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1、XX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三)转债的冻结及注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无限售条件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
5、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XX转债采用每年付息X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XXXX年XX月XX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O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如开始转股前转股价格已经发生了调整,说明转股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应披露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发生派息、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情形时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计算公式等。(三)转股价格修正条款1、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2、修正程序五、其他联系部门、咨询电话等其他内容。特此公告。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