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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幸福城市”APP建设方案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智慧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等文件精神,为提高城市数字服务能力,提升城市市民幸福感和获得感,力争在数字生活、数字治理、数字经济等方面打造全国一流的移动端服务平台,制定本建设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战略指示精神以及对城市工作提出的“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市“12345”总体工作布局,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以一流的移动服务为切入点,以数据为核心,
2、整合各部门资源,促进信息共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全面提升城市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二、建设内容(一)搭建“幸福城市”APP平台。打通各部门业务系统,整合各类数据资源,归集、沉淀、汇聚各类服务对象的行为数据,由点到面逐步构建完善的“一网通办”综合服务体系,以“幸福城市”APP为总入口,向企业、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服务。(二)打造“一件事”套餐服务。整合各领域应用,形成出生、就医、公积金贷款等“一件事”套餐服务,推行“一次申请、并联办理、统一出证新型服务模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公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三、实施步骤(一)启动部署阶段(2
3、022年X月1日-X月10日)1.成立“幸福城市”APP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开展调研对接。(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路南区政府、路北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2 .积极与开发团队对接,做好硬件设备整合、网络环境配置、数据资源汇聚、1CP备案等基础性工作。(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智慧办)3 .完成“幸福城市”APP基本框架搭建,X月10日上架主流应用市场,部署首批养老、医保、公积金等民生服务模块上线。(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二)便民服务“一网通办”重点场景建设阶段(2022年X月11日-12月31日)1.提升“一网通办”能力
4、,逐步实现民生保障、住房服务、医疗健康、生活缴费、交通旅游、文体教育、就业创业等高频便民服务事项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2.搭建大数据资源池,逐步建立各类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体系,提升城市市数据共享交换和数据服务能力,实现跨领域业务之间的协同,在数据管理、共享交换和便民应用方面取得显著效果,切实提高“一网通办”能力。(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三)“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和“一件事”套餐服务系统建设阶段(2022年9月1日-2023年2月28日)1 .完成“基层综合服务”基础框架搭建、前期数据汇聚、系统对接,推进五个街道试点建设。(牵头单位:市
5、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路南区政府、路北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2 .开展“一件事”套餐服务系统框架搭建、服务应用对接和重点业务测试等工作,上线试运行。(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四)全面应用、深化提升阶段(2023年3月1日-2023年6月30日)1 .深入优化“一网通办”,开展业务数据全量对接工作,进一步提高共享平台数据交换能力。(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2 .强化数据中心服务功能,深度研发“并联”数据模型,提供更多以需求为导向的“一件事”套餐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3 .提升运营管理质效,持续接入更多服务,丰富平
6、台功能,拓展平台覆盖范围,优化服务质量,引导市民下载使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4 .建立长效宣传机制,完善平台运营推广计划,健全数据共享绩效考核等制度,保障平台活跃度及稳定运行。力争2-3年内达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市市“幸福城市”APP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幸福城市”APP规划建设、组织推进、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等工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形成
7、长效机制,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按进度计划完成建设任务。(二)强化分工协作。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牵头推进“幸福城市”APP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做好APP标准化建设、安全保障和运营管理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建立健全本部门政务服务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做好与“幸福城市”APP服务数据和接口摸排、对接等工作。(三)严格督导考核。要加强对平台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的督导,将其列入重点督查内容,进行常态化督查,定期通报各部门系统接入、数据更新、业务运行、“一件事”套餐服务应用等情况。对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实际效果好的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严肃问责。(四)加大宣传推广。要多措并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途径对“幸福城市”APP进行宣传报道,不断提高社会知晓率。相关部门要做好应用推广和宣传,方便更多企业和群众通过APP办理相关业务,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社会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