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苍南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方案.docx(2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苍南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9)6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15号)、温州市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0年工作要点等精神,全面深化我县“亩均论英雄”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亩均效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理论为指引,坚持创新发展理念,以助力创建新
2、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为目标,通过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和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推进苍南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二)主要目标2020年我县“亩均论英雄”改革要见实效,全面覆盖所有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全面整治亩均税收3万元(建设平台5万元)以下的低效企业。全面完善亩均综合评价制度,精准实施政府性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加大对A、B类企业正向激励,C类企业帮扶转型,D类企业反向倒逼,促进低效企业转型,推动资源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质量、高成长性企业集聚。全县规上工业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增速7%以o二、评价体系建立导向清晰、指标规范、权重合理、定档准确、结果公开的企业综合评价体系。
3、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数据清查、统计、报送等工作。(一)评价范围。全县范围内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制造业,不包括供电、给排水、燃气、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企业),以及中央环保督察涉及的再生棉纺行业泳机(开花机)个体户。新供地项目建设完成后投产当年的企业、新设立企业投产未满1年的可暂不评价。小微园内环保设施达标的泳口机(开花机)企业三年内可暂不评价。(二)评价指标及权重。L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权重35%)、亩均增加值(权重25%)、全员劳动生产率(权重10%).单位能耗增加值(权重10%).单位排污增加值(权重10%),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权重10%
4、)。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权重50%)、单位电耗税收(权重50%)o(三)评价方法取企业会计年度内税收实际贡献、工业增加值、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R&D经费支出、主营业务收入、用电、用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数据(其中R&D经费支出可采用研究开发费用合计),分别计算出该企业年度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排污增加值、单位电耗税收等数据,按照无量纲化方式计算出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各项指标得分之和即为企业总得分。计算公式:单项指标得分二单项指标权重X20+80(企业本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100;企业综合评价
5、总得分工单项指标得分。相关评价指标说明及计算方法详见附件Io其中,工业零排放的企业单位排污增加值指标得满分,10分(如属于有污染物排放但环保部门无检测数据的,单位排污增加值按行业平均值计算)。(四)评价结果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按照规上企业和规下企业两个类别。规上企业按行业分类进行排序,规下企业不分行业统一排序,分别评出ABCD四类企业。1、A类一一优先发展类。是指资源占用产出高、经营效益好、转型升级发展成效明显的企业。原则上为总得分在行业内排名前20%(含)的规上企业;排名前5%(含)的规下企业。2、B类一一提升发展类。是指资源占用产出较高、经营效益较好,发展水平可以进一
6、步提升的企业。原则上为总得分在行业内排名列20-65%(含)的规上企业及排名列5-30%(含)的规下企业。3、C类一一帮扶转型类。是指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综合效益不佳,需要重点帮扶、引导升级的企业。原则上总得分在行业内排名列65-95%(含)的规上企业及排名列30-95%(含)的规下企业。4、D类一一倒逼整治类。是指综合效益差,需倒逼整治的企业。即参与评价企业中除A、B、C类外的所有评价企业。(五)特殊情形的规定L加分、提档、定档、否决和其他规定。(1)加分。对以下企业实行相应的加分:规上企业年税收总额超1000万元的,规下企业年税收总额超200万元,且高于所在区域平均水平的,加0.5分;当年度
7、建立省级及以上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研究院、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载体的,加0.5分;当年度列为省级及以上两化融合试点企业的、实施智能制造新模式或试点示范的、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首台套的、被认定为省高成长科技型企业的,加0.5分;当年度完成股改的,加05分;当年度被评为企业上云标杆的,加05分;参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物资生产迫切配套生产企业,加0.5分(以省、市局文件公布为准)。(2)提档。对以下企业在原
8、评级结果的基础上提升一档:当年度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当年度被认定为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当年度新三板挂牌企业;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参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物资重点生产企业(以省、市局文件公布为准)。(3)定档。以下企业直接定档为A类。当年度境内外上市企业;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年税收总额超2000万元的企业;新上规企业当年和第二年(不占指标)。(4)否决。评价当年发生较大安全生产、重大环境责任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去产能任务,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不达标的企业,以及列入各级政府明确的淘汰计划的企业,原规上企业
9、当年退规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列入A类和B类;对国家规定的钢铁、铁合金、电解铝、电石、烧碱、水泥、黄磷、锌冶炼等八个高耗能行业的企业,以及化工、造纸、化纤、印染、制革等行业中被评为C、D类的企业,不得设定升档;亩均税收低于3万元(建设平台5万元)的企业,或者单位电耗税收低于015元/千瓦时的企业,直接列入D类(新购进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的企业,以上述固定资产实际抵扣税额+实际入库数计算税收总额,若税收总额大于亩均3万元(建设平台5万元)则不列入一票否决,总分计算仍以指标说明中的税收实际贡献为准。)年度税收总额低于IOO万元的规上企业和年度税收总额低于30万元的规下企业,均不得列入A类;经自然资
10、源和规划局登记的土地面积10亩以上的规下企业,直接列入D类;企业在提供用地面积、厂房租赁等相关评价数据过程中存在虚假、瞒漏报等情况,并在期限内未纠正的,经核实直接列入D类。(5)其他规定。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原则上不列入D类企业。2 .集团公司与直接控股子公司实行可以自愿选择单独评价或者全部企业并表进行评价二种情形之一进行评价,并表统计后子公司不占用名额比例,合并计算后子公司享受集团公司同等待遇。(五)评价程序L数据汇总。4月底前,各乡镇(建设平台)和各职能部门从苍南县工业大数据平台O导出企业清单,根据综合评价指标,将企业2019年度数据资料整理汇总导入系统平台。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
11、、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对数据进行核实、纠偏等工作。县统计局负责核定规上企业工业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职工人数、R&D经费支出总额、总用能等数据及企业行业分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核定所有工业企业用地数据;县税务局负责核定企业税收数据;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负责核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县供电局负责核定企业用电数据;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所有企业相应的登记注册类型、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信息。各有关部门负责将加分、提档、否决企业名单(标准参照本实施意见中的特殊情形规定)导入系统平台。各乡镇(建设平台)负责调查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用地面积,指导并核定企业填报未登记自有用地信息和租赁信息,
12、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企业用地信息公示、审核工作。3 .生成校对。5月20日前,县亩均办根据各部门导入数据分别生成规上、规下企业综合评价各项指标数据,并通过评价系统反馈给各企业,保障企业的知情权。企业对相关数据有异议的,于5月30日前填报2020年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申请表(详见附件4)和证明资料提交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交县亩均办。6月15日前,县亩均办将复核后规上企业用地信息、规上企业特殊情形规定等在政府信息公开等媒介上进行公示,并实事求是地加以纠错纠偏。4 .评价计算。6月中旬,县亩均办启动工业大数据平台运算,形成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初步结果,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初步评价结果进行复核。5 .公示
13、纠偏。6月底前,县亩均办将复核后的评价结果在政府信息公开等媒介上进行公开公示,并实事求是地加以纠错纠偏。6 .终评公布。最终的评价结果需经县政府讨论审定后,正式发文公布。县亩均办于7月底前分别将规上企业6项指标数据和评价结果、规下企业2项指标数据和评价结果报送市亩均办。7 .执行政策。县亩均办要将评价结果提供相关职能部门作为要素资源差别化配置、政策支持和行政监管的重要依据。7月起,各职能部门开始执行要素资源差别化政策,执行情况每月报县亩均办汇总。三、结果应用各职能部门要依据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在资源配置上按照A类优先保障,B类积极支持,C类相对控制,D类严格限制的原则,依法依规制定实施用
14、地、用电、用水、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推进资源要素向综合评价高的企业集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对出租转变功能(出租给非工业企业)的企业,按其项目评审时的类别,对其进行“亩均论英雄”企业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政策。(一)实施差别化用能政策1 .在严格执行国家差别化电价政策的同时,对D类企业实施差别化电价。对评价结果为D类的企业,电价在现行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提高每千瓦时0.10元执行(泳机开花机D类企业、个体户按0.2元执行),加价收取电费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连续三年被评定为D类的企业,电价在现行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提高每千瓦时0.30元
15、执行,加价收取电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 .实行有序用电时,优先保障A、B类企业的用电需求,对A类企业不限电。C类企业列为预备限电对象,D类企业列为首要限电对象。3 .优先安排A类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降低用电电价;禁止C、D类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4 .核定工业企业年度用能指标时,适度提高A、B类企业的年度用能指标,相应降低C、D类企业年度用能指标。对综合评价降档的企业,当年用能指标在其上年核定的基数基础上下降10%;对连续三年被评定为D类的企业,当年用能指标在其上年核定的基数基础上下降40%o5 .用气差别化政策参照差别化用电政策执行。(二)实施差别化用水政策L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在正常用水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可对医药、化工、造纸、化纤、印染、制革、冶炼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高水耗企业,实行差别化水价政策。6 .对连续两年列为D类的企业,实行差别化水价政策,到户水价每吨加收0.50元。详见关于实行差别化水价政策的通知(苍发改价(2017)29号)(三)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1 .深入实施“标准地”供地改革,优先保障A、B类企业用地需求,不得对C、D类企业单独供地。2 .制定小微企业园区入园标准时,要优先安排A、B类企业入园,禁止D类企业入园。3 .A、B两类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别减免100%、80虬C、D两类企业不予优惠,房产税减免参照城镇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