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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做好村(居)干部文化素质工程夜校教学组织管理和教学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党委:为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优势,办好村(居)干部文化素质提升工程夜校,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村(居)干部文化素质工程夜校教学组织管理和教学工作的通知(昌党组发【2016】38号)精神,现就做好夜校组织管理和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夜校的管理。由区委组织部、强基办领导我区村(居)干部文化素质提升工程夜校工作。乡镇党委承担直接责任,具体组织实施。村(居)党支部负责提供教学场地、发放教材等工作。驻村工作队在村(居)党支部协助下,负责学员管理、教师遴选、教学组织工作,为学员解决学习用具。二、学员范围。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村(
2、居)“两委”班子成员,村级后备干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35岁以下党员、致富能手、双联户户长纳入学员范围。学员名册由驻村工作队协助村(居)党支部提出后,报区委组织部、强基办、各乡镇党委。三、师资来源。师资队伍由驻村工作队成员、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下派干部、退休返村干部、教师、职工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村(居)党员干部等组成。本村没有合适人选时,可以从乡镇机关、学校、事业单位、邻村中外聘。各驻村工作队要严把选聘教师的政治关、文化素质关,教师名册报区委组织部、强基办、乡镇党委。选聘教师义务为夜校学员授课,外聘教师可适当发给交通补助。根据科目种类配备教师,保证藏语文、汉语、数学都
3、有授课教师。四、教材发放。村(居)干部文化素质提升工程专用教材(藏语文、汉语、数学)已下发至各乡(镇),各乡(镇)要确保全部发放到辖区每位学员手中。五、教学组织。每周至少组织三次教学,每次不少于2小时,分别学习藏语文、汉语、数学,可适当安排政策理论培训。授课地点一般安排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六、教学管理。要严格考勤制度,对学员每次参学情况认真登记,对未按规定参加学习的,及时提醒和批评教育,并安排补课。要建立学员学习情况考评制度,采取书面考试、口头测评等方式定期检查学习效果。驻村工作队要为每名学员建立学籍,登记学员的基本信息、出勤、学习成绩等情况。请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将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村(居)干部文化素质提升工程取得实效,区委组织部、区强基办将对各村(居)举办夜校情况进行检查,对村(居)干部文化素质提升工程取得良好效果的村(居),将典型做法在全区范围内广泛推广。请各乡(镇)于2016年3月16日前将夜校教学师资花名册和学员花名册报区委组织部。附件:1、村(居)干部文化素质提升工程夜校教学师资花名2、村(居)干部文化素质提升工程夜校考勤表3、村(居)干部文化素质提升工程学员花名册(此文件转发至各驻村工作队)中共XX市XX区委组织部2016年3月11日中共XX市XX区委组织部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