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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里无订省质牯术必卷局电器产品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提高电器产品质量,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安发(2017)4号),在深入开展全省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省局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企业中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的工作,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的目标。二、组织机构为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省局成立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岩省质监局总工程师副组长:
2、沈龙滨省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处长成员:郭文龙省质监局执法督查处调研员何宝库省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副调研员王春吉省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副调研员姜玉龙省质监局认证认可处主任科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工作调度,组织督查检查。三、主要任务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加强对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结合全省电线电缆专项整治,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电器产品中存在的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
3、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四、时间、步骤和目标按照全省工作部署,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从2017年11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5日前)。各市(地)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要组织对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1月6日至12月)。各地要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企业自行组织检查,重点自查电器产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
4、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落实整改,实现75%的生产企业电器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1月至2020年4月)。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制度。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电器产品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各市(地)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综合治理要求,结合落实全省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做好产品抽样检验和后处理工作。2019年12月
5、30日前和2020年4月30日前,分别实现95%、100%的生产领域电器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目标完成时限各市(地)可根据当地企业数量情况自行把握。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市(地)质监(市场监管)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强与本地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
6、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要采取有效措施,曝光无证非法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推动电器产品质量提高。(四)强化考核,确保成效。省局将把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年度对市(地)质监(市场监管)部门的考核内容,对未完成任务目标的,一律不得评为优秀。各市(地)质监(市场监管)部门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请于2017年11月10日前报送省局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18年起,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6月30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10日报送综合工作总结。联系人:王春吉邮箱: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