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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1、对于科室进行的重大抢救活动及特殊病例的抢救,治疗应及时向医院有关部门及院领导报告,以便使医院能掌握情况,协调各方面的工作,更好的组织力量进行及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2、需报告的重大抢救及特殊病例包括(1)涉及灾害事故,突发事件所致死亡,以及伤亡抢救。(2)知名人士,保健对象的抢救。(3)本院职工的住院及抢救。(4)涉及医疗纠纷,或严重并发症患者的医疗及抢救。(5)特殊及危重病例的医疗及抢救。(6)大型活动和其他特殊情况中出现的患者。3、应报告的内容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分类,伤亡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致伤,病亡的原因,伤病员的病情,预后,采取的抢救措施等。(2)大型活动和特殊情况中出现的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病情,顶后及采取的医疗措施等。(3)特殊病例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治疗抢救措施,目前状况,预后等。4、报告程序及时限(1)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科室领导及院有关部门报告,参加院前,急诊,及在住院患者抢救的医务人员向医务科,护理部报告,参加门诊抢救的医务人员向门诊报告,节假日,夜间向院总值班报告。在口头或电话报告的同时,科室填报书面报告单在24小时内报医务科。(2)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院前总值班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向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