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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幼保健院病区诊疗小组管理制度1、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床位、工作量、医师的资质层次成立诊疗小组,实行分级管理。2、诊疗小组由组长及各级医师组成,一般为: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能够满足三级医师查房。3、诊疗小组组长即主诊医师,负责本诊疗组的全面事务。结合我院职称梯队,诊疗小组组长一般由科主任担任,也可以科主任指定,组长一般要求副高以上职称,成员为科内医师;科内如有两名以上高级职称,能够组成两组以上三级医师梯队,且能够保障科内医疗工作正常运行,可以分组。4、严格执行诊疗小组负责制,诊疗小组必须对该小组患者的所有诊疗工作负责,包括对病人的住院、检查、诊断、治疗、出院后复诊整个过程。每一
2、位住院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都要由诊疗小组进行讨论确认。5、诊疗小组组长负责该组患者的诊疗工作,经常审查住院病历的内涵质量,包括病历记录的完整性、可靠性、及时性,对各项重要记录的内容须签字认可。6、诊疗小组中主治医师是诊疗组长的主要助手,利益与责任共同承担。负责向病人或家属介绍诊疗(或手术)方案,病人病情变化时应随时介绍病情,各个下级医师应详细记录主诊医师的介绍内容以及病人或家属的意见。7、诊疗小组中住院医师是与病人交流接触最多的医师,负责观察病人、汇报病情、病历记录等具体事宜。8、主诊医师必须亲自参加所管病人的病例讨论、院内外会诊以及各种重要治疗的变更,重大、疑难、危重、复杂手术的知情同意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