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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3-22国际服务贸易协议国际服务贸易协议国际服务贸易协议国际服务贸易协议一个内容一个内容n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国际服务贸易协议一、GATS简介n18-1918-19世纪,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一些专项协议就已世纪,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一些专项协议就已出现。出现。n19861986年,年,关贸总协定正式将服务贸易列入乌拉圭回正式将服务贸易列入乌拉圭回合谈判的议题之中。合谈判的议题之中。n19941994年年4 4月月1515日,日,GATSGATS达成。达成。1995年1月1日与世界贸易组织同时生效。n只是一个框架协议,还有许多留待解决和进一步谈只是一个框架协议,还有许多
2、留待解决和进一步谈判的问题。判的问题。国际服务贸易协议三个阶段的谈判三个阶段的谈判n 第一阶段从第一阶段从19861986年年1010月月2727日正式开始到日正式开始到19881988年年1212月中月中期审议前为止。谈判的主要内容包括服务贸易的定义期审议前为止。谈判的主要内容包括服务贸易的定义;适用服务贸易的一般原则、规则;服务贸易协定的;适用服务贸易的一般原则、规则;服务贸易协定的范围;现行国际规则、协定的规定;服务贸易的发展范围;现行国际规则、协定的规定;服务贸易的发展及壁垒等及壁垒等 这一阶段各国分歧很大,主要集中在对这一阶段各国分歧很大,主要集中在对国际服务贸易如何界定问题上。问题
3、上。国际服务贸易协议n 第二阶段从中期审议至第二阶段从中期审议至19901990年年6 6月为止。在加拿大月为止。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的中期审议会上,谈判的重点集中在蒙特利尔举行的中期审议会上,谈判的重点集中在透明度、逐步自由化、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市透明度、逐步自由化、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保障条款和例外等场准入、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保障条款和例外等服务贸易的基本原则服务贸易的基本原则,此后的工作主要集中于通讯,此后的工作主要集中于通讯、建筑、交通运输、旅游、金融和专业服务、建筑、交通运输、旅游、金融和专业服务各具体各具体部门的谈判部门的谈判。国际服务贸易协议
4、n 同时,各国代表同意采纳一套服务贸易准则,以消除服务贸易同时,各国代表同意采纳一套服务贸易准则,以消除服务贸易中的诸多障碍。中的诸多障碍。19901990年年5 5月月4 4日,中国、印度等亚非国家向服务日,中国、印度等亚非国家向服务贸易谈判组联合提交了贸易谈判组联合提交了“服务贸易多边框架原则与规则服务贸易多边框架原则与规则”提案提案,对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等一般义务及,对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等一般义务及市场准入、国民待遇等特定义务作了区分。后来,市场准入、国民待遇等特定义务作了区分。后来,GATSGATS的文本的文本结构采纳了结构采纳了 亚非提案亚非提
5、案 的主张,并的主张,并承认成员方发展水平的差异承认成员方发展水平的差异,对发展中国家作出了很多保留和例外,这在相当程度上反映,对发展中国家作出了很多保留和例外,这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要求。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要求。国际服务贸易协议n 第三阶段从第三阶段从19901990年年7 7月至月至19931993年年1212月。这一阶段由月。这一阶段由服务贸服务贸易总协定易总协定的的框架内容基本明朗到最终达成框架内容基本明朗到最终达成服务贸易总服务贸易总协定协定。n 19901990年年1212月布鲁塞尔部长级会议上,服务贸易谈判组修订月布鲁塞尔部长级会议上,服务贸易谈判组修订了了 服
6、务贸易总协定多边框架协议草案服务贸易总协定多边框架协议草案 文本,其中包含海文本,其中包含海运、内陆水运、公路运输、空运、基础电信、通讯、劳动运、内陆水运、公路运输、空运、基础电信、通讯、劳动力流动、视听、广播、出版等部门的力流动、视听、广播、出版等部门的草案附件草案附件,但由于美,但由于美国与欧共体在国与欧共体在农产品补贴农产品补贴问题上的重大分歧而没能够最终问题上的重大分歧而没能够最终结束谈判。结束谈判。国际服务贸易协议n 经过进一步谈判,在经过进一步谈判,在19911991年底形成了年底形成了服务贸易总服务贸易总协定协定草案。经过各国的继续磋商谈判,协议草案草案。经过各国的继续磋商谈判,
7、协议草案根据各国的要求进一步修改,根据各国的要求进一步修改,19931993年年1212月月5 5日,贸日,贸易谈判委员会在搁置了数项一时难以解决的具体服易谈判委员会在搁置了数项一时难以解决的具体服务部门谈判后,最终通过了务部门谈判后,最终通过了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 简写为简写为GATS)。国际服务贸易协议不同国家在谈判中的交锋不同国家在谈判中的交锋1 1、对服务贸易谈判方式和程序的争论、对服务贸易谈判方式和程序的争论 美国:商品和服务贸易按美国:商品和服务贸易按GATTGATT规则进行一揽子谈判。规则进行一
8、揽子谈判。 发展中国家:分开进行,因为发展中国家:分开进行,因为GATTGATT协议对服务贸易的适应协议对服务贸易的适应性差。性差。经过磋商,对二者的谈判分开进行,所谓经过磋商,对二者的谈判分开进行,所谓双轨制谈判,谈,谈判货物贸易是以判货物贸易是以WTO缔约国身份,而服务贸易则是以身份,而服务贸易则是以政政府代表的身份府代表的身份参加谈判。参加谈判。国际服务贸易协议2 2、围绕服务贸易的定义、规则、范围、促进围绕服务贸易的定义、规则、范围、促进/ /限制措限制措施进行的争论施进行的争论n 美国:定义较宽,不仅包括传统服务领域,还要包括服美国:定义较宽,不仅包括传统服务领域,还要包括服务业的对
9、外投资,涉及到在境外的开业权问题。务业的对外投资,涉及到在境外的开业权问题。n 发展中国家:如果这样,也应该包括劳动力的跨境流动发展中国家:如果这样,也应该包括劳动力的跨境流动 (移民政策问题)(移民政策问题)国际服务贸易协议3 3、服务贸易全面自由化的分歧、服务贸易全面自由化的分歧美国提出要全面自由化,日本、欧盟追随之。美国提出要全面自由化,日本、欧盟追随之。欧盟的建议被接受:使市场准入、逐步自由化与尊重欧盟的建议被接受:使市场准入、逐步自由化与尊重各国的政策目标保持平衡。各国的政策目标保持平衡。国际服务贸易协议4 4、肯定清单和否定清单的争论、肯定清单和否定清单的争论19901990年年7
10、 7月,服务贸易谈判小组拟定出了服务贸易多边月,服务贸易谈判小组拟定出了服务贸易多边框架协议草案,规定了服务贸易的基本原则。各方代框架协议草案,规定了服务贸易的基本原则。各方代表就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原则可以应用于服务贸表就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原则可以应用于服务贸易达成共识。但在开放和不开放哪些部门上发生分歧易达成共识。但在开放和不开放哪些部门上发生分歧。国际服务贸易协议n 美国提出美国提出“否定清单”,不开放的领域列表,不开放的领域列表,确定后不能变,以后要逐步减少。确定后不能变,以后要逐步减少。n 新加坡提出新加坡提出“肯定清单”,开放哪些部门,以,开放哪些部门,以后可以逐步增加。这种
11、方式对于落后国家更灵后可以逐步增加。这种方式对于落后国家更灵活适用,收到欢迎。活适用,收到欢迎。国际服务贸易协议5 5、关于知识产权的争论、关于知识产权的争论发展中国家:已经有多种协定,无需在讨论这个问题。如发展中国家:已经有多种协定,无需在讨论这个问题。如果保护太多,不利于知识、技术的传播。知识产权多来果保护太多,不利于知识、技术的传播。知识产权多来自发达国家,过多保护使落后国家受损。自发达国家,过多保护使落后国家受损。发达国家:认为发展中国家保护知识产权不力,应该制定发达国家:认为发展中国家保护知识产权不力,应该制定相应协议。相应协议。国际服务贸易协议二、二、GATS的结构的结构GATS文
12、本由三方面内容组成:文本由三方面内容组成: 一是一是GATS 条款;条款; 二是二是GATS 附件;附件; 三是各成员方的具体承诺(市场准入减让表)三是各成员方的具体承诺(市场准入减让表) 国际服务贸易协议正文正文序言序言范围和定义范围和定义具体承诺具体承诺 逐步自由化逐步自由化机制条款机制条款最后条款最后条款附件附件各国具体承诺表各国具体承诺表关于第关于第2 2条豁免的附件条豁免的附件该协定下提供服务的自然人该协定下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移动的附件移动的附件空运服务附件空运服务附件金融服务附件二金融服务附件二海运服务谈判附件海运服务谈判附件金融服务附件一金融服务附件一电信服务附件电信服务附件基础电
13、信谈判附件基础电信谈判附件一般义务和原则一般义务和原则国际服务贸易协议第一部分 范围与定义 范围:该协定适用于各成员。范围:该协定适用于各成员。GATSGATS同世界贸易组织的同世界贸易组织的其他协议一样,其他协议一样,属于国际法的范畴属于国际法的范畴。在国际法中,一。在国际法中,一般来说,只有般来说,只有主权国家、国际组织主权国家、国际组织才能成为国际法的才能成为国际法的主体主体. . 在世界贸易组织中,在世界贸易组织中,单独关税领土单独关税领土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法律主体。但是,成为法律主体。但是,个人、企业、跨国公司等是不个人、企业、跨国公司等是不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的。具
14、备相应的主体资格的。GATSGATS并不直接管辖企业的经并不直接管辖企业的经营行为,而是管辖各成员方政府或被授权行使政府权营行为,而是管辖各成员方政府或被授权行使政府权利的非政府机构所采取的措施。利的非政府机构所采取的措施。国际服务贸易协议服务贸易按提供方式分为四种形式:服务贸易按提供方式分为四种形式: 1.1.跨境提供(跨境提供(Mode1)Mode1):由一成员境内向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由一成员境内向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在这种形式下,服务提供者和被提供者分别在本国境内,并不在这种形式下,服务提供者和被提供者分别在本国境内,并不移动过境。所以,这种服务提供方式,往往要借助于远程通讯移动
15、过境。所以,这种服务提供方式,往往要借助于远程通讯手段,或者就是远程通讯服务本身。例如,国际电话通讯服务手段,或者就是远程通讯服务本身。例如,国际电话通讯服务2 2. .过境消费(过境消费(Mode2) Mode2) :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它成员的消费者: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它成员的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在这种服务提供形式下,服务的被提供者,也就提供的服务。在这种服务提供形式下,服务的被提供者,也就是消费者跨过国境进入提供者所在的国家或地区接受服务。出是消费者跨过国境进入提供者所在的国家或地区接受服务。出国旅游、出国留学实际上都是接受的这种服务提供方式。国旅游、出国留学实际上都是接受的这种服务提供
16、方式。国际服务贸易协议3.3.商业存在(商业存在(Mode3) Mode3) :通过一成员的商业实体在任何其它:通过一成员的商业实体在任何其它成员境内的存在而提供的服务。这种商业实体或商业存在成员境内的存在而提供的服务。这种商业实体或商业存在,实际上就是外商投资企业。其企业形式可采取独立的法,实际上就是外商投资企业。其企业形式可采取独立的法人形式,也可以仅仅是一个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在这里,人形式,也可以仅仅是一个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在这里,服务的提供是以直接投资为基础的,其提供涉及到资本和服务的提供是以直接投资为基础的,其提供涉及到资本和专业人士的跨国流动。例如,外资银行提供的服务就属于专业人士的跨国流动。例如,外资银行提供的服务就属于这种形式。这种形式。4.4.自然人的流动(自然人的流动(Mode4) Mode4) :由一个成员在任何其它成员境:由一个成员在任何其它成员境内的个人提供的服务。这种形式涉及到提供者作为自然人内的个人提供的服务。这种形式涉及到提供者作为自然人的跨国流动。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它不涉及投资行为。的跨国流动。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它不涉及投资行为。国际服务贸易协议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