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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传染病定义:、传染病定义:l传染病是由病原体(细菌、病毒等)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染的疾病。它是许多种疾病的总称。l我国法定报告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共37种。 甲类传染病(2种)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25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0种)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
2、、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1)由活的病原微生物引起的。2)有传染性、可以传播。3)传染病的发生需经过一定的潜伏期。4)具有一定的流行病学特性:流行性、 季节性、地方性和周期性。5)人体感染传染病后,能产生针对病 原体及其产物的特异性免疫。 2、传染病的特点、传染病的特点 流行过程:传染病在人群中发生、传播和终止的过程,即病原体从传染源排出,经过一定的传播途径,到达新的易感者、形成新的感染,并且不断发展的过程。 l传染病流行过程的形成必须具备三个环节,即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
3、群。 二、传染病的流行过程二、传染病的流行过程 传染源:体内有病原体生长、繁殖并能排出病原体的人和动物。 病人 病原携带者 受感染的动物(一一)传染源传染源1、病人作为传染源l传染病患者是重要的传染源l传染病的病程经过,一般分为潜伏期、临床症状期和恢复期。各期作为传染源意义不同,主要取决于是否排出病原体及其数量和频度。l传染病患者排出病原体的整个时期称为传染期。传染期是决定患者需要隔离多长时间(隔离期)的重要依据。 ()潜伏期是指从病原体侵入机体到出现最早的临床症状这段时间。潜伏期的流行病学意义:潜伏期长短影响疾病的流行特征。根据潜伏期可以推断患者受感染的时间,并依此追踪传染源。根据潜伏期长短
4、,可决定接触者的留验、检疫或医学观察期限。一般检疫期限按最长潜伏期确定。根据潜伏期可确定传染病发生流行时的应急接种时间。接触者在最长潜伏期内没有新病例发生,可以作为疫源地消灭的依据之一。实施某项干预措施后,经过一个潜伏期观察,如发病人数下降,提示该项干预有效。 2、 动物作为人类传染病传染源的重要性,取决于人们与受染动物的接触机会、接触的密切程度、是否存在传播该病的适宜条件,以及动物传染源的种类、密度、动物的年龄、携带病原体时间长短等。 l传播途径:病原体从传染源体内排出后至入侵新的易感宿主前,在外界环境中停留、转移所经历的全过程,或病原体从传染源体内排出、经直接接触进人易感者体内的过程。空气
5、传播;经水传播;经食物传播;经媒介节肢动物传播;接触传播。1、空气传播疾病的流行病学特征: 传播途径易于实现,传播范围广泛,易感者 中常发生续发病例。 常见冬春季节发病升高。 儿童多发。 流行的发生常与居住拥挤、人群聚集、易感 者比例高等因素有关。各种传播途径的特点:2、经饮水传播传染病的流行病学特征为: 病例的分布与供水范围一致,均有饮用同一水源史;除哺乳婴儿外,各种年龄、性别、职业者均可发病,暴饮者发病更多;如水源被一次性大量污染,可致肠道传染病爆发、流行;停止供水或水源经净化、消毒后,爆发、流行即可平息;潜伏期较长的传染病,饮水传播发生的病例的临床症状较轻。 3、经疫水传播传染病的流行病
6、学特征为: 患者均有接触疫水的历史;病例的季节性、地区性及职业性分布特点,均与疫水接触机会有关,下水的季节(雨季、水产品收获时)多见、易与疫水接触的年龄(青、壮年)、性别(男性)、职业(农民、渔民)、地区(水网地区)多见,特别是洪水灾害后易发生爆发、流行;如大量人群进入流行区与疫水接触,可发生爆发、流行;对疫水采取措施或加强个人防护后,可控制病例的发生。4、经食物传播流行病学特征患者都有食用被污染食物的暴露史,不吃者不发病;如一次污染大量食物,在进餐者中可引起爆发、流行,潜伏期短者,临床症状较重;停止供应该污染食物后,爆发流行即可终止;经食物传播的传染病一般不会形成慢性流行,如果食物多次被污染
7、,流行也可持续较长时间。 5、 间接接触传播流行病学特征为:病例以散发为主,很少造成流行;流行过程缓慢,无明显的季节性;在社会经济条件较差、卫生习惯不良的人群中多见;通过加强对传染源的管理、严格实施消毒、隔离制度、注意个人卫生,可以减少这类疾病的传播。6、经媒介节肢动物传播的传染病的流行病学特征:病例呈现一定的地区性分布特点,病例的地区分布与媒介节肢动物分布一致;病例有一定的季节性分布特点,其发病率高低与媒介节肢动物消长、活动季节一致;病例分布有明显的职业、年龄特点,多见于从事特殊职业人群的成年、男性多见;一般没有直接人传人的现象。l人群作为一个整体对传染病的易感程度。l人群易感性高低取决于人
8、群中每个个体的免疫水平、易感个体(或免疫个体)所占的比例以及人群一般健康水平。l人群易感水平可以用人群中非免疫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表示。 1、使人群易感性降低的主要因素:l计划免疫 l传染病流行 l隐性感染 l具有免疫力的人口大量迁入 影响人群易感性的因素 :2、使人群易感性增高的主要因素:l新出生婴儿增加 l易感人口的大量迁入 l免疫人口的免疫力自然消退 l免疫人口大量死亡 1、管理、控制、消灭传染源 2、切断传播途径 3、降低人群易感性 l加强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学生每日晨检报表学生每日晨检报表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报告班级: 晨检负责人: 一、晨检统计:
9、一、晨检统计: 全班学生总数 今日缺勤学生数 今日来校学生数 接受晨检学生数 晨检后发现患病人数 二、缺勤学生名单:二、缺勤学生名单: 家长姓名 学生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缺勤原因 备注 三、晨检发现患病学生名单:三、晨检发现患病学生名单: 家长姓名 学生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主要症状 体温 处理情况 备注 注:该报表每日由晨检负责人在晨检结束后交学校保健老师,以便进一步核实处理。 1、发热2、皮疹3、头痛、呕吐4、腹泻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1、流感:发病之日起一周。2、流行性腮腺炎:隔离至腮腺肿胀完全消退,一般为腮腺肿胀后9天。3、水痘:隔离至所有水疱结痂脱落,一般为出疹后
10、10天。4、麻疹(风疹):出疹后5天,有并发症者再延长5天。5、甲肝:发病后1个月。6、红眼病:隔离至眼睛不再有异常分泌物。常见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日期:1、流感:一周。2、流行性腮腺炎:三周。3、水痘:三周。4、甲肝:1个月。5、麻疹:三周。l切断传播途径是防制传染病传播的重要环节,依不同传播途途径的传染病分别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l流行期间暂停聚会和集体活动。l保持居室开窗通风。l空气和污染物体消毒。l健康教育,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面对他人咳嗽等。l加强饮用水管理l粪便无害化处理l加强食品管理l预防性消毒l 疫源地消毒:随时消毒、终末消毒l免疫预防 主动免疫l 被动免
11、疫l药物预防l霍乱-强力霉素、四环素l流脑-磺胺嘧啶l健康教育1、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二款: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第十六第二款第十六第二款: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国家突
12、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3条规定,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教育机构等有关单位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处置情况。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
13、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未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依照规定受种的儿童后未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学校常见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与标准: 流感:1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 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流行性腮
14、腺炎: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水痘: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麻疹: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风疹: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 例及以上死亡。 猩红热: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食物中毒: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
15、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 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不明原因疾病:2 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 例及以上。 甲肝/戊肝: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伤寒(副伤寒):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 感染性腹泻(
16、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 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 例及以上。 2003年区教育局和区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入托儿童和新入学小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文件;2005年再次联合下发关于学生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件要求:区域内所有幼托机构及学校(包括初中),接纳新入托儿童和新生时必须查验“预防接种证”,并将学生的免疫接种情况登记入浙江省幼儿、学生免疫状况登记表,如无接种证或未按规定程序完成疫苗接种的,则通知其必须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进行预防接种登记及办理补种手续,凭新办理的预防接种证方可入学入托,登记表由学校保留备查,插班生也按此规定执行。 各医疗单位对各学校、幼儿园的查验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学校、幼儿园开展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对无证或未种儿童进行补证或补种。 查验对象:就读于全区托幼机构、小学和初级中学的所有幼儿、学生 。 查验要求:2005年没有完成全部学生查验工作的单位要进行补查,做到本底资料清楚。已完成普查的单位按规定对新招收学生、幼托儿童(包括插班生及中途转入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