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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总则Ll编制目的为快速、高效、有序应对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或损失,保护公众、动植物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维护正常的进出口贸易秩序。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关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
2、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和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署厅发2019200号),结合长沙关区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b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长沙关区在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工作中突然发生的安全事件,对公众安全、动植物健康、生态环境安全或进出口贸易产生重大影响或构成严重威胁,引起或可能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特别重大、重大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本预案指导长沙海关根据总署的决策、部署配合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指导长沙关区进出
3、口食品安全较大、一般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司其职;资源整合,分工协作,信息畅通;及时响应,迅速介入,科学研判;团结协作,服从大局,妥善处置。1.5 事件分级及响应1.5.1 事件分级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级(重大In级(较大)和IV级(一般卜(I)I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进口食品被发现对我国公众安全、动植物健康、生态环境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别严重影响或威胁,需立即处置的;。出口食品被进口国或地区官方通报存在安全卫生问题,已经或可能采取限制措施,对我国进出口食品产业及贸易有特别重大影响,严
4、重影响国家利益、国家形象,需立即处置的;0国内外食品被媒体报道存在安全卫生问题,引起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高度关注,已经或可能对进出口贸易造成重大影响,需立即处置的;海关总署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I级突发事件。(2)II级(重大)突发事件:进出口食品被发现对公众安全、动植物健康或生态环境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威胁的,属于重大安全问题的;Q对我国进出口食品产业及贸易有区域性或系统性影响,已引起主要媒体关注或接到国外通报的;需要海关总署应急指导协调、对外交涉,或统一对社会公众、媒体进行解释引导的;海关总署食品安全专项应急指挥部认定的其他II级突发事件。(3)III级(较大)突发事件进出口食品
5、被发现对公众安全、动植物健康或生态环境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影响或威胁的;Q对我国进出口食品产业及贸易有较大影响,在单一直属关辖区内有一定影响,已引起社会公众、媒体或业界较高关注的;。在单一直属关辖区内可以协调处置,不需要海关总署交涉和对媒体解释引导的;直属关应急指挥部认定的其他IIl级突发事件。(4)W级(一般)突发事件:进出口食品被发现对公众安全、动植物健康或生态环境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影响或威胁的;Q对我国进出口食品产业及贸易有一定影响,在隶属关辖区内有局部影响的;在单一隶属关辖区内可以协调处置,不需要直属关交涉和对媒体解释引导的;隶属关应急指挥部认定的其他IV级突发事件。1.5.2应
6、急响应根据本级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关于启动应急响应的命令,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1)发生I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总署领导批准启动,总署应急指挥部决定并统一指挥,长沙海关根据海关总署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24小时应急值守,配合启动相关应急预案。(2)发生级(重大)突发事件。由总署分管领导批准启动,进出口食品安全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并统一指挥,长沙海关配合海关总署启动相关应急预案。(3)发生III级(较大)突发事件。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请示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启动,应急指挥部决定并统一指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向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备。(4)发现IV级(一般)突发
7、事件。由突发事件涉及的隶属海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启动,隶属海关现场应急指挥部决定并统一指挥,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向应急指挥部报备。1.5.3响应调整及终止(1)响应升级。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启动应急响应后,视实际情况可向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升级的申请,经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更高一级应急响应。(2)响应降级。当突发事件的影响及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由本级应急指挥部决定降低应急响应级别,并向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备。(3)响应终止。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
8、到控制,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由本级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所对应的应急响应,并向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1.5.4不启动应急响应的处置经过本级应急指挥部研判决定,不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食品安全问题或事件,按正常工作程序处置,并做好相应处理、联系、通报、记录事宜,必要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备。2应急指挥体系长沙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应急指挥体系由长沙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和隶属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隶属海关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在长沙海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本级机构管辖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1 长沙
9、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2.1.1 应急指挥部构成应急指挥部主要构成如下:总指挥:由分管副关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食品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办公室、法规处、综合处、关税处、卫生处、动植处、商检处、监管处、企管处、财务处、缉私局、科技处、人教处、风险防控分局、后勤管理中心、技术中心等,视突发事件的类型、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可适当调整或增补成员单位。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由食品处牵头,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组成。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可设立综合协调、业务处置、舆情应对、后勤保障等工作组,具体工作组由食品处牵头各相关部门成立,承担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具体任务。2.1.2 应急指挥部
10、职责2.L2.1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总指挥负责批准启动应急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副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2)负责贯彻落实长沙海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突发事件处置的有关指示和要求;传达贯彻海关总署下达的指令,并按指令要求组织落实有关实施方案。(3)负责决定本预案在长沙关区内的启动和终止。(4)负责评估判定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等级,提出调整响应级别的建议或要求,发布指挥调度命令,提出调整响应级别的建议或要求。(5)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隶属海关现场应急指挥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6)组织、协调、配合地方有关单位实施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7)随时向总署食品安
11、全专项指挥部汇报情况和提出有关工作建议。(8)负责与海关外部相关部门和相关地方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配合,必要时向地方人民政府或食安办报告。2.1.2.2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1)食品处:承担应急办公室的职能,负责牵头协调以及组织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2)办公室:协助应急指挥办公室做好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和舆情监测等工作。(3)法规处:负责应急工作的法律支持等。(4)综合、关税、卫生、动植、商检、监管、企管等业务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负责配合协调发生在长沙关区各业务现场、监管区域、监管对象等涉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等。(5)财务处:负责协助应急物资、资金的保障和调配
12、等。(6)缉私局:负责协助与公安、安全、军队、武警等部门联系、协调、合作,提供预警性情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的侦查和调查工作等。(7)科技处:负责协助相应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畅通运行,提供可靠的通讯保障等。(8)人教处:负责协助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人员的调配、奖惩和培训支持等,提供人力资源保障。(9)风险防控分局:根据业务职能部门提出的防控需求,统一下达风险作业指令,收集防控信息。(10)后勤管理中心:负责协助机关办公区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协助应急物资供应和生活保障等。(11)技术中心:负责本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实验室检测,必要时根据业务职能部门要求参加突发事件认定工作。2.1.2.3 应急
13、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部的日常运转,承办应急指令下达,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应急工作总结、通报等工作;(2)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处置突发事件的决定和指示;(3)负责组织信息汇总、文件材料汇总及各相关部门、单位、工作组的组织协调工作;(4)负责组织对各项处置突发事件行动措施进行评估,为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处置决策依据,起草并发布指挥调度命令;(5)负责组织检查督促各部门、隶属海关现场应急指挥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措施的落实。2.1.2.4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1)综合协调组: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长沙海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或相关部
14、门报送应急工作的信息和文件;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业务处置组:处理应急期间业务指导和业务协调工作,及时全面地掌握各项业务在应急工作中的开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调查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应对意见,预防影响扩大。(3)舆情应对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舆情监测、引导和新闻发布,按照相关规定适时组织起草、报审新闻稿件,并及时向新闻媒体和公众发布,引导舆论。(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与安排调配工作;负责应急处置期间的后勤保障等。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应急工作需求可增设其他类型工作组。2.2隶属海关现场应急指挥部2.2.1 隶属
15、海关现场应急指挥部构成隶属海关应当成立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隶属关主要领导负责,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2.2.2 隶属海关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能具体落实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负责评估判定一般突发事件等级,提出调整响应级别的建议;组织、协调、配合当地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应急工作;随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有关应急处置情况;有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食安办报告。2.3专家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应急处置专家组。专家组主要负责针对突发事件提出本专业领域的分析评估及分类分级认定建议,并对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3运行机制3.1 监测预警3.1.1 监测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隶属海关负责收集、报送监测信息。应急指挥部根据获得的监测信息,及时分析其对公众、动植物健康或生态环境安全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对进出口贸易产生的影响程度,可能发展的态势,及时做出预警。3.1.2 信息的来源突发事件信息来源主要包括: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发布或向海关通报的信息,其他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全国海关单位收集的信息,输入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通报的信息,驻外使馆报回的信息,国际组织发布的信息,国内外媒体相关报道,国内外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