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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读永善县统计局机关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2022年4月22日,永善县统计局印发了永善县统计局机关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现将政策解读如下:一、方案出台背景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局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完善请销假制度,规范请销假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暂行办法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永善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永善县统计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二、实施范围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三、请销假相关规定重点从七个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凡请假半天
2、以上(含半天)的,请假人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且应写明请假原因、起止时间、请何种假等内容,按审核权限签批。请假条经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登记保存,请假期满1日内到办公室销假。事发突然、病情严重等特殊情况可先通过电话、短信、委托他人等方式请假,事后及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没有完善书面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二)每次事假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每次病假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因病情严重确需续假的,须由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诊断、住院和病休证明,并及时办理续假手续。(四)婚假、产假、丧葬假、工(公)伤假、探亲假、年休假等按相关规定和干管权限办理。(五)请假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请销假坚持事先报批、事中抽查、
3、事后销假,严格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管理权限进行审批。1 .实职科级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县级相关规定执行。2 .其他干部职工。上班期间,因公、因私外出临时办事不能签到或签退的需向分管领导报告,并由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将签批手续交办公室。领导不在办公室无法履行签批手续时,电话报告,事后补签。(六)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或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若在年休假后到年底的时间内,请病假事假分别超过以上规定的则在下一年度内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工作人员,可以用年休假冲销病事假天数。(七)未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或者自行休假的,视为旷Io对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的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按规定解聘或辞退。